第九章 寺院的俗事1

陈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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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来源

    佛教僧人虽然“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但他们首先是人,也就免不了与人间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真正“不食人间烟火”。首先一点,僧人也必须吃饭穿衣,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才可能参禅拜佛。而佛教寺院除了保证本寺僧人的衣食住行,还要招待往来的游方僧人,要保证佛像面前一年四季香烛供品不断,要建殿堂、塑佛像、开法会、刻经书……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一个“钱”字。从这一点上说,佛教僧人与世俗凡人要面对同样的问题。那么,中国僧人的经济来源何在呢?(1)寺院田庄

    寺院经济是中国佛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惟一稳定的基础,而中国寺院经济的基础又主要是寺院的土地和庄园。

    中国寺院拥有土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一点已经不得而知。但最晚在东晋时代,寺院就逐渐拥有了自己的田产。据《高僧传》记载,东晋时代的著名僧人道安,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被师傅赏识,命他在田里干活,连着干了3年,他却毫无怨言。这说明,在道安时代寺院已经有了田地。到南北朝时代,皇帝及王公贵族向寺院舍田的记载屡见于史书。比如梁武帝敕建大爱敬寺,就赐给寺院良田80多顷。到了隋唐时期,这种“舍田”的现象就更加普遍。

    寺院田产的另一个来源是信徒的施舍。这些信徒包括已经出家的僧尼和在家的居士。早在晋代,就有寺院周围的村民,因信奉佛教自愿把自己的田地施舍给寺院。在宋朝,还有这种情况,一些出家的僧尼,在出家时连同自己的资产田地一同舍入寺院。如成都超悟院僧人文英,出家前经商,十分富有,后来信奉佛教,于是把所有资产捐入寺院,抛弃家庭出家。他用自己的资产及其他信徒的施舍,为寺院购置了300亩田产。还有一些信奉佛教的官僚地主,他们向寺院施舍的田产数量往往相当巨大。比如宋代初年,节度使田钦全和他的妻子,把家庭全部田产舍入寺院,其总数达到8546亩。而南宋初年,大财主杨和王一次施舍径山寺田地13000亩。

    许多寺院还自行购买土地。自东晋南北朝以来,佛教寺院就不断得到皇帝、贵族官僚以及广大信徒大量财产的施舍,寺院也因此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资金。从北魏开始,寺院购买土地的现象就已出现。隋唐以后,虽然由于均田制等土地制度的实施,使寺院购田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依然可以找到不少这方面的例子。比如唐宣宗年间,长安附近的安国寺就购置了一处庄田,包括房舍、田地及树木,并立有契约,t由地方官员签署。

    宋代,一度曾下达禁止寺院向民间购买土地的禁令,但没过多久,这条禁令就形同虚设。宋代寺院购田的记录屡屡见于各种史籍。宋高宗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皇帝下诏特许明州阿育王广利禅寺购买田地。寺院住持德光禅师将朝廷的赏赐,以及大臣、居士们施舍的钱财用来购田,总计买田4000余亩,每年收获5000石谷子。

    寺院就是通过上述种种方式获得大片土地的。从北魏、隋唐开始,寺院广占田产的现象就很普遍。发展到宋元以后,寺院占地的规模越来越大。南宋时,一些大的寺院拥有的不动产田地多达数万亩。辽代,有一昭华寺,拥有540顷寺田,合计万亩以上。不难想象,这样规模的寺院实际上就是一座庞大的庄园。《续高僧传》中曾记录一座这样的寺院:

    “京邑清禅寺,……九级浮空,重廓远摄,堂殿院宇,众事圆成。竹树森繁,园圃周绕;水陆庄田,仓廪碾碾,库藏盈满。京师殷富,无过此寺。”

    这段记录描写京城的清禅寺,在重重殿堂院宇之外,是繁茂的竹林、青翠的田园。这座寺院不仅有水田旱地,还有碾房一类的手工作坊,以及装满了各种东西的库房。在整个京城,也没有比这寺院更富的了。

    寺院的庄园除了种植农作物,还有其他各种收入,其中工业作坊和商业活动的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从敦煌发现的寺院账本中知道,敦煌净土寺仅磨坊一项收入就相当于粮食收入的三分之一。在宋朝,江南各寺拥有碾房、油坊一类作坊是极为普遍的,它们给寺院带来了很高的经济收益。此外,寺院从事的手工业还有制砚、制墨、冶铁、冶银、纺织、刺绣、饮食、船坊、制茶、印刷、造纸等等。(2)“长生库”和“无尽藏”

    除了农耕种植的“第一产业”和开办手工作坊的“第二产业”,较大的寺院还积极从事“第三产业”。这些寺院拥有大量房产,便利用这些房屋开办店铺、旅馆、货栈、钱庄等等。在寺院各种商业性活动中,最有特色的是“长生库”和“无尽藏”。

    “长生库”是寺院将积累起来的大量钱财作为资本放债,从中取利,实际上就是一种高利贷。对此,宋代著名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明确指出:“今僧寺辄作库质钱取利,谓之长生库,至为鄙恶。”宋代洪迈则在《夷坚志》中说明,像这种长生库,江南许多寺院都在做。长生库委托专人管理,按月结账,清点财物。还有记载说,有的长生库还将施主布施寺院的耕牛、谷物做资本租给百姓,收取利息,称“长生牛”、“长生谷”。

    “无尽藏”与“长生库”有点类似。它其实就是寺院把信徒施舍的财物积累起来,由有一定地位的僧人管理。名义上是供天下寺院公有,但谁取走了,到期必须如数奉还。隋代僧人信行创立三阶教,·大力提倡无尽藏,规定每年正月初四这一天,信徒要向寺院的无尽藏库捐钱。其实,这也是打着“护法”和“救贫”的旗号,向信徒搜刮钱财罢了。(3)以农为本

    寺院的经济来源还有许多,比如皇家的赏赐,施主的布施,做法事的收入等等,但庄园田地是寺院经济最基本的来源,是寺院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正是因为有寺田这样稳定可靠的收入,寺院僧人才可能衣食无忧,坐而论道。

    著名的广州报恩禅寺留下了一块宋刻的石碑《置田山碑》,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寺院经济对田地的依赖。碑文大意是:

    寺院住持真邻通过购买或化缘,获得了1500余亩山地作为寺田。用这些山地的一部分收入赡养守山者。另有500余亩是耕种了3年以上的好地,把它们租给佃户耕种,每亩地收租谷一石。其中300亩田地的租米是用来供给寺院日常生活的开支,从每年四月一日起,按年划拨。而其余的收入则分配给各位僧人,给他们做零用钱。这500亩田地冬季的收成则作为庄园及庄园耕作者的费用。这个寺院还管辖着250亩官田。因为这些田地赋税增高,原来的承租者无力负担,都急于脱手,所以也成为了寺院的地产。加上这份田产的收入,这座寺院更加衣食无忧。

    寺院不仅是僧人修道参禅之所,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经济组织。所以,僧人一方面要潜心悟道,企图超脱尘世,另外一方面又不得不为俗事所累,作为寺院经济组织的一分子,他们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是我们下面要谈到的。

    管理阶层

    寺院的最高领袖自然是住持,也称方丈。住持的德行与佛学上的造诣,直接关系着寺院的形象和在佛学界的地位。在寺院中,住持是一切重要事务的最终决定者,同时也是全寺僧众的精神领袖。

    除了方丈之外,通常的领袖阶层包括监院、维那与首座。监院是总理寺院事务的总务主任;维那则负责管理众僧,以及在诵经时起腔领念;首座相当于首席教授,是佛学讲授的主讲。他们并称为“三纲”。还有一种说法是“八大执事”。包括都监、监院、知客、僧值、维那、副寺、书记和典座。这8位执事僧人进入了寺院的核心领导层,并是方丈选择自己候选人时的顾问。

    有些大寺院,长期的权力完全由一派僧众所保持,这就是在《寺院法卷》上注明了名字的“传法弟子”。《寺院法卷》记载的是佛法在本寺的传承脉络,由佛陀起至今天的弟子,以师传徒,代代相承。在《法卷》上注有名字的传法弟子都有这种权利和义务,一个接一个地当方丈。大的寺院通常有四五位传法弟子,在效能上,形成了一个永久性的董事会,对于寺院的将来,几乎有绝对的控制权。在某些寺院,所有的传法弟子都挂有“监院”的职务。当然,有的寺院经常只有一位“监院”作为库房的主管,但在有些寺院,所有的传法弟子都是监院。“正监院”是库房的主管,第二监院是客堂的主管,那就是“八大知客”;第三位监院是衣钵寮的主管,那就是“头单衣钵”;第四位监院则派去主管一个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