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自己送上门

血夜独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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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天找了间客栈落脚,点了几样小菜,便将小二叫到身边,问道:“小二哥,我如果要寻人,该找谁?”

    “这个……小的不清楚。”

    “那寻物呢?”

    “小的也不清楚。”

    “哦,那没事了。”刁天摇了摇头,便心神联系储物戒指中的天煞手套:“释帝层这么大,我人生地不熟,要寻一件东西不那么容易,你能不能感应到另一只天煞手套的位置?”

    “具体位置需要靠近才能感应到,大致方向应该在西面。”

    “西面?那我就一直往西面走,你若感应到,记得提醒我。”

    刁天刚站起来准备要走,就看见店小二浑浑噩噩的走过来,机械化的声音道:“想得到你要找的东西,就到西城门三十里地方来。”

    西郊?我要找的东西?难道是天煞手套?

    刁天看着店小二的模样,知道他被人迷了心智,问他也是白问,却是踌躇不定,要不要去?若是陷阱呢?

    “我在释帝层无人认识,谁会找我?娑女青儿的人?不会是她的人,她并不知道我在找天煞手套,那会是谁?且我刚刚到释帝层就找上门,除非是一直跟着我的人,谁跟着我,我却没发觉?”

    刁天依旧在考虑去不去,若是个陷阱,那就麻烦了,可不去的话,若真有另一只天煞手套的消息,那就是错过了机会。

    “若是陷阱,我会帮你,若不是,你自己搞定。”天煞手套的声音传到刁天脑中。

    刁天冷哼一声:“我这是在帮你,只有尽心才会考虑,不然,有一点是陷阱的可能,我都可以选择不去。”

    天煞手套也是一声冷哼:“别忘了你是在还我人情,何况,你帮我也是帮你自己,当初我答应你,若找全万劫不坏神铠的所有部件,我便认你为主。若得我帮助,你何须辛苦寻找灭你刁家的背后组织?直接将整个地尊仙界毁灭就可以了。”

    “毁灭?呵呵,你觉得我得多久才能找全万劫不坏神铠?算了,若是陷阱你就出手,我也好奇释帝层会有谁找我。”

    有天煞手套的承诺,刁天也就不用去考虑陷阱的问题,相信区区释帝层,应该没人能够设置一个连天煞手套都解决不了的陷阱。

    西郊。

    出了主城西门三十里,这是一片阔叶林,高大的树冠令林中如夜晚一样阴暗。

    刁天放慢脚步直走,同时感知散开,果然感觉到前方不远有两人存在。

    当看到这两人,刁天却是大大的惊讶了一把:“血尊?!狂尊?!”

    这两人怎么会在摩阿炼狱?怎么会在释帝层?怎么又知道刁天在释帝层?怎么又会知道刁天在寻找什么?

    一大堆问号,却被杀意淹没,管他是因为什么,杀了这两个仇人再说。

    “李天,你果然是为了天煞手套而来!”血尊阴沉沉的说道。

    刁天忍俊不禁:“这么说,你们是为了天煞手套?我倒是奇怪,你们怎么知道我要找天煞手套?我的确要找东西,可未必就是天煞手套。”

    担心附近还另有别人,刁天便没将话说得太满,也没立即动手,感知不断在四周寻视。

    狂尊冷笑道:“不管你是不是为了天煞手套,今天你死定了。”

    “哈哈哈,凭你们?想杀我?”刁天大笑不已,感知已经在四周寻视。毕竟,凭借血尊跟狂尊,恐怕来不了摩阿炼狱,或许有地尊仙界的人帮忙,会不会是王天凌?又或者是别人?

    总之,若附近有地尊仙界的人,刁天都必须小心对待,仇必须报,但为了这两个小角色而搏命,那就不值得了。若附近没旁人,便是这两人的死期。

    血尊也冷冷道:“凭我们如何?看来你已经成就地尊,可惜,地尊需要数千年的沉淀,你短时间内成就地尊,必然是得到了什么天材异宝,少了数千年沉淀的时间,单我一人,便可杀你。”

    “是吗?”刁天轻蔑道:“我劝你们还是将背后之人叫出来,凭你们,我一招即可杀之。”

    “背后之人?”狂尊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原来你是忌惮附近有人埋伏,你倒是太小瞧我等了,一个后生晚辈竟然如此狂妄,今天便让你明白,妖界至尊只有四人,而你,还不够格!”

    “原来背后没人,那你们的死期到了!”

    刁天取出混沌元灵珠,手在上方弹了一下,便冷冷盯着血尊:“当年你令我父亲尸骨无存,今日,我让你连渣也不剩!”

    “你父亲?”血尊忽然一惊:“本座几百年未曾出手,除了前段时间与魁北义尊有一战,便是五百年前的刁家,你父亲是刁狂道?你是刁家余孽?老狂,擒下他即可,将他交与天残,我们没准还能得赏。”

    “好!”

    狂尊一声低喝,人已高高跃起。

    刁天却是冷笑不跌:“死到临头还想着领赏?天残?他已经死在我手上了。你也死吧,混沌乱轰!”

    刁天手上的混沌元灵珠已经分化数十颗,每一颗又分化虚影朝血尊劲射而去,可怕的灵压已经禁锢了元灵珠虚影飞射的直线上的一切,飞射速度,也绝非尊者能够反应。

    血尊眼中只映着数十颗黑珠朝他而来,而他却做不得任何反应,当黑珠临身,可怕的轰击力就好像雨水打到面粉上,一切都成了浆糊,包括血尊的身体跟精魂!

    血尊,正应了他的名字,最终只剩下一滩血沫了。

    一切都是瞬间而为,杀了血尊,狂尊的攻击才到刁天身前,见他一腿劈下来,脚上一只银色靴子嗞嗞作响,随着他的脚劈落,还有十几道蓝色雷电——天雷!

    这银色靴子叫雷霆战靴,也是妖界极强的灵器,每一击都能携带天雷,直接轰击精魂。

    刁天却早有防备,手扯住右肩一甩,身上斋幐炙净袈转成一面,狂尊的脚劈到袈裟上,力道瞬间被卸掉,就是天雷,都被隔阻在袈裟之上。

    “我的确是靠了天残的残魂能量成就地尊,的确没有你们那么多时间去沉淀,但是我有一个优势,成就地尊,速度,反应,都远远超越了你们,给老子死吧!”

    转成一面的袈裟被抽开,出现在狂尊眼前的不是刁天的拳,而是一颗黑色珠子——混沌元灵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