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再遇沈翟

执笔娘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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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外面天气好阴冷啊,还下小雨北宋小官人的幸福生活。看我文的妹纸们,希望不要静默无声啊,我会更冷的,呜呜。<hrsize=1/>  今天的d市可谓是风云齐聚,各路机关大院子弟纷纷出动,为参加好哥们杜隋的婚礼而来,只不过表面上很是低调,很少有人知道罢了星界新世界。

    路上一辆辆疾驰的世界名车,都足够开个世界名车展了:劳斯莱斯、法拉利、布加迪、卡宴、阿斯顿马丁……

    这么多名车,按理说一点也不低调,只不过为什么说是“表面上”低调呢?

    杜家在t市是一把手,d市在很多资源问题上要依赖t市,两市也算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刚好郊外到教堂这一段路有个工程即将开展,于是正好借着这个由头立了修路牌,设了关卡,这一天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了。

    成素素也算有车一族了,不是买不起好一点的车,只是还没到他们这么夸张。她更看重的是车的安全性能和性价比,并不追求所谓的速度或名牌。像今天这样的景象,她可以说是第一次看见,还是拜好友薄欣然的婚礼所赐。

    太夸张了吧。成素素暗忖。

    “兰博基尼、迈巴赫、世爵、玛莎拉蒂……”成素素坐在好友派来接她的车上,闲着无聊,饶有兴致地数着过往的车子。

    又一辆奔驰超了过去。

    “至于开奔驰银色敞篷这么……炫吗?”成素素嘴角意味不明地笑,倒不是对车有什么看法,而是敞篷加车后暧昧拥吻的俊男美女可不是平常马路上常见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低调一点的车子。几辆黑色的奥迪成素素看着还稍微顺眼一点,价格不论,至少外观低调了。那些橘色、银色的跑车炫得她一阵阵眼花。

    不过也有令成素素心动的车,一辆她叫不出名的,华贵的深紫色车子颇得她心。还有一辆悍马,看得她心痒痒,她挺喜欢这种风格硬朗的车子,一般人hold不住。不过她只是纯欣赏。

    “这才是我们男人应该开的车啊!”成素素所在车里的司机为悍马感叹道,看着窗外羡慕不已。

    “谁说只有男人才能开悍马,以后等咱存够钱,也买一辆开开。”成素素和司机聊了起来,“只不过那车主今天开出来就有点招摇了,还是白色。”

    司机从后视镜打量了一番成素素的衣着,撇撇嘴沉默,明显不相信成素素能买得起。估计是以为成素素作为薄欣然的好友,必定也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成素素并没有因此生气,反正她也只是随便说着玩玩。

    说实话,以她的能力不是买不起。在她看来,她宁愿用这些钱来再多赞助几个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费用,或是让家人过得更安稳一点,就是用作风投基金,也比这种华而不实的享受来得好。

    这头成素素被人鄙视着,那边各路香车美女,好不惬意。

    一个长相极为可爱童真的娃娃脸男子从悍马车窗里探出头来,比了个手势:“沈爷,这路段还行,我们来一下,怎么样?”他想飚一段。

    “唐睿,你给我安分点!”沈翟开的倒是一辆极普通的车,缓缓将车窗降得更低,“我前天是怎么和你说的,今天是杜隋的好日子,你看看你叫的是些什么人,开的都是些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啊,专门来惹事破坏杜隋婚礼的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没季昕他们那么听话。你飙个屁!还有,不要叫我沈爷,爷听了腻味!”

    “哈哈——”唐睿被沈翟下意识的自称逗得破口大笑,脸上挂着不符合他这张娃娃脸的笑容,丝毫不在意周围被他的笑容所吸引而来的眼光。

    好在唐睿虽然猖狂,不知为何倒是蛮听沈翟的话,车速虽说不慢,倒也没有真的开飞车。

    到了那所在d市颇为有名的教堂附近的一家酒店门口,成素素才真正意识到这些称得上是龙子凤孙的魅力。

    她并不认为大多这些所谓的**比普通人生活得更快乐,因为相对于他们获得的优势,其实他们因此失去的东西更多更多。

    但他们得到的有一点好处是很明显的,就像古代的龙子龙孙一样,为什么不少人长相看似比一般人出众?

    其一,往往父方或母方的外貌遗传基因好,可选择的范围内,谁不想娶漂亮的或是嫁帅气的?其实单纯高干强强联合,完全不看长相的,并不是绝大多数。

    其二,就算遗传基因不够好,或是发生了突变,长得不够体面,也能靠那些名家手工制作的服装来尽量提升一个人的气质。

    其三,父母的言传身教也很重要。

    有几个长得惨兮兮,大概投胎时头先着地的,至少表面上气场还是足足的,在他们心中,权势就是最好的品牌嘛。

    也不乏低调之人,只是手边挽着的俊男或是美女不太低调。

    这些人一个个下车,都是一撮一撮的聚在一起走,看得出来,都有各自的小团体。其中有一群在今天来的宾客中最为耀眼,正是以沈翟为首的那一群人。

    沈翟手边已经换了人,不再是昨天成素素遇见时的那个甜美娇嗲娃娃音,而是一位艳冠群芳的妩媚女子。

    说来也怪,沈翟那个圈子的人都以沈翟马首是瞻,倒不是因为他家在军政商三界的地位,大部分其实是因为沈翟的个人魅力。最好笑的是,就连挑选女人的品味,也有不少人以他的女伴类型作为那个圈子里换女人时流行的风向标,这让沈翟哭笑不得。

    成素素刚下车,薄欣然的夺命追魂call已经来了。

    “素素,到了吧?时间差不多了,限你十分钟之内来322试伴娘礼服,延期一秒你就等着我的如来神掌吧。”薄欣然威胁说。

    “那好,我决定在十分零一秒的时候到达,看你拿我怎么办?”成素素一边赶紧大步走,一边跟她开玩笑。

    “素素——”薄欣然拉长音调,阴森森地说,“我人生中仅有一次的婚礼,如果因为你变得不完美,那么……”

    “仅有一次?不是明天在t市还要举行一次中式的婚礼嘛,”成素素调侃,不过怕再说下去惹急了薄欣然,马上笑着保证,“放心,我马上到。”

    虽说酒店内有四处电梯,不过今天的人实在是有点多。这不,成素素在电梯外就被一个人不小心推挤了一下,刚好角度不对,她的脚被重重地别了一下,还被那人踩了一脚。

    “诶哟,怎么回事?”成素素还没抱怨呢,对方就已经先说话了。

    成素素抬眼一看,是个身姿相貌都极为妖娆的女子,如花般摇曳生姿,正紧紧倚在身边男人的身上。唯一的缺点是,声音有点沙哑。不过成素素这个声音控,还蛮喜欢这种音质的。

    “不好意思啊,这儿太挤了,不小心踩了你一脚,对不起。”妖娆女子撅撅唇,习惯性地稍微打量了一眼成素素,说了句对不起算是道了个歉。

    “没事。”虽然脚略有点不适,好在没什么大问题,加之赶时间,成素素也随意应了句,就走到电梯里。

    说来好笑,成素素一贯记忆力不错,但是却没认出电梯里那妖娆女子牢牢贴着的男人——引发人挤人现象的诱因之一,正是昨天她刚见识过,在她心中被自动列为花花公子一类的沈翟。

    不是他沈翟长得不够帅,气场不够强大,而是对于不顺眼的路人,成素素习惯于自动忽略并遗忘,尤其是沈翟这样的渣男气颇重的男人。

    “沈,真的好挤啊,你看我都踩到人了。”妖娆女子抱怨说。

    “站直点,别老靠着我,很热。”沈翟稍微推开了一点身边的女人,毫不在意她因不满而嘟起的性感厚唇。

    成素素听着声音有点耳熟,这得归功于沈翟与众不同的浑厚磁性嗓音,不过她还是没认出来,只是觉得眼熟。毕竟今天沈翟一身正装,衣服、发型什么的都和昨天稍有不同。

    从电梯里一出来,成素素就往322赶。

    “素素,你终于来了。”薄欣然开心地一把把她拉进酒店房间。

    “三分零五十六秒,我没超吧?”成素素低头看了看手表。

    “神经,你还真在算这个啊,快点来试试这套伴娘礼服吧,”薄欣然轻轻拍了她一下,拿起一件糖果色礼服,“素素你最近是不是节食减肥了,怎么好像瘦了,待会衣服会不会有点松啊?”

    “胡说,我这么注重养生的人怎么可能会去节食减肥,松的话大不了后面别个别针好了。”成素素毫不在意地说。

    “别针,你想得美!那太破坏画面感了。我的婚礼不仅我自己的婚纱要够漂亮,你的伴娘礼服穿身上更要漂亮才行,”薄欣然知道成素素曾经想过增肥的往事,于是说,“知道你不会减肥啦,增肥倒有可能,只是你吃那么多,怎么就不见胖呢?想羡慕死我对不对!”

    “你的婚礼,你够美就行了,我只要能把你衬得更美,就达到目的啦,傻妞。”成素素拿起那件伴娘礼服到浴室试了起来。

    橘黄色的露肩伴娘礼服颇为艳丽,柔滑丝缎的质感,高腰的设计,穿在成素素身上颇为修身,显得腰细腿长,玲珑有致。尤其是胸下一条打了蝴蝶结的粉色缎带,凸显出她颇为丰满的胸部,看起来颇有女人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