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夜袭

一骑闯天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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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壹秒記住風雨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将简易催泪弹往怀里一兜,赵信哼着小调返回大帐,帐篷内,连上什长李大壮,本什十人全部到齐。

    此时,红巾军高层的军议还没有结束,每个人都在心里有了隐隐猜想,没准明日就要上阵了,自古沙场便是埋骨之处,也不知这一战后还有几人能够回来。

    晚上二更时分,营内已经宵禁,可大伙儿各自有着心事,都睡不着,干脆就在军帐内说话,在相互的插科打诨中舒解着紧张的心情。

    不知过了多久,军帐掀开,有人探头进来喊了一嗓子:“谁可以夜视,都出来!”

    黑暗中,大伙儿看不清人,但听出来是队正李义,当下,赵信便起身出了军帐,身后紧跟着陈棋。

    这个时代,因为缺乏营养的缘故,大部分人都患有夜盲,只有少数人能在黑暗里分辨些简单的事物。

    赵信生长于后世物质丰富的时代,加之侦查兵选拔对视力要求严格,因而,他的夜视能力在这个时代,可以说很强,至于陈棋也能夜视,则与他的个人天赋以及良好的家庭出身有关。

    随着队官李义来到百户刘达的军帐前,便看到这儿烧着一个火堆,稍一注意便可以看到,附近聚集了一些本百人队的士卒。

    大家也不明就里,都大眼瞪小眼,相互对视着,又过了片刻,等人数达到二十来个,刘百户便从帐内出来了。

    赵信听说过,这位刘百户的年纪虽说还不到二十,比赵信都要小个两、三岁,但却是绿林土匪出身,武艺精湛,尤善刀术,据说打起仗来四、五个汉子近不了身。

    刘百户看了看眼前二十来人,便轻声将事情经过告知了大伙儿,原来怀仁城内早有愿意投靠红巾军的汉人大户,晚间忽然觅得机会出城前来联络。

    关先生当即决定里应外合,就在今夜破城,打头阵的自然还是敢战营等新募之军,所以张千户要选拔能够夜视之人晚间袭城。

    听到这个消息,赵信有些激动,能够以这种方式破城,就不用冒着巨大风险登城,自然是谁都高兴的。

    但忽然之间要打仗了,却又着实让人紧张,这可是他第一次上战场,他深深吸了口气,等心情恢复平静,却发现手掌心里已然满是汗水。

    等赵信回军帐拿了自己那把破砍刀再赶回来,这次本千人队参加夜袭战的二十五人都已到齐,百户刘达带队,每人发了一条显目的白麻巾系在胸前以示区分,便出了营寨集结。

    陆陆续续其他百人队的士卒都汇聚了过来,黑夜中分辨不清,赵信算了算,大概二、三百人的样子。

    等千户张忠到来后,便随他一起向怀仁城北门赶去,大伙儿都被严令不许出声,所以除了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外,倒也安静肃然。

    到了北门外,队伍停下原地待命,过了片刻,又有几支其他营的队伍汇合过来,已经有近千人了。

    今夜云厚,遮挡了不少星月的光辉,旷野外黑沉沉的,视线只能够得着十步之内,赵信抬眼望向身前的怀仁城。

    只见城墙处勾勒出一道极细的黑丝,在前方若隐若现,城下的护城河则完全一片漆黑,看不出一丝痕迹,如此天色,正是偷袭的良机。

    大伙儿都知道这个时候非常关键,静静等待着,连呼吸、喘气都不敢太大声,此时的赵信,心中也满是紧张、兴奋、忧虑的复杂情绪。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见城头窜起一支火把,有人举着火把左右摇晃,赵信的心一下就提了起来!

    前方张忠命人也点燃了火把,两边合上暗号,又过了片刻,就听到吱呀吱呀的声音,约略见到一片黑影搭了下来,这是放下吊桥了。

    张忠在前面发令,前排顿时燃起十多支灯球火把,眼前就是一亮,只见简陋的吊桥已经搭在了护城河上,怀仁城的北门也正在缓缓向两旁打开。

    张忠一挥手,大伙就发一声喊,同时向里冲去,也分不清原来隶属于哪个千人营、哪个百人队了。

    赵信这个时候有些走神了,能不走神么?一个后世穿越者,第一次参加古代攻城战,又是这种并不常见的夜袭,心里面可谓五味杂陈。

    看着那城墙,看着那吊桥,看着那城门,看着身边火光下涨红了脸的同伴,心头霎时一阵恍惚。

    赵信在这里恍惚,身边的同伴们可没那么多念头,拥挤着就向城里冲了进去,之前可是有悬赏的,斩首一级赏钱一百,斩首三级,晋升一级!

    大伙都是北地好男儿,谁比谁差?谁不想成为民族英雄?谁不想升官发财?谁不想尝尝当官带兵的瘾头,将来衣锦还乡,那是多大荣耀,城中的元军也就数千人,晚了可就没这运气了!

    此刻人人奋勇,个个当先,立时就把赵信挤到了一边,他好悬没被挤进护城河里去,所幸陈棋一直跟在他身后,连忙使劲拽住他胳膊,他才堪堪站稳,想要登上吊桥,却一时半会儿哪里挤得上去!

    赵信也有些着急,他穿越前在部队待了几年,尽管军事素质不错,但一直担任尖兵,连个班长都没捞上,手头上压根儿没管过一个人。

    穿越后又是半途入伙红巾军,刚刚从军不到一个月,自然也是大头兵一个,两世从军,他都十分艳羡那些军官们的生活,生活上的便利就不用说了,单是一声令下,便有人无条件遵从,那是何等的威风,何等的自在!

    尤其在这个乱世之中,对于士兵来说,军官就是天,既然老天爷把他安排到了这个时代,为什么不也体验一把当官的滋味呢?

    赵信学问不深、也不懂科技和发明创造,他所能依仗的只有自己这副身体,这些日子里他早已想明白了一件事。

    既然穿越到了元末这个豪杰并起的乱世,那就拼了吧,若是奋勇杀敌立下功劳,或许能搏出个富贵。

    而运气如果逆天,或许还能和其他穿越同僚一样,自己当老板,建立属于自己的班底,与当世豪雄一争天下,即便不幸死在这里,说不定还可以回到原来的那个时代!

    再者,夜袭破城,里应外合,城中又是兵微将寡,此刻不争先,何时能立功?只要此战能斩首三级,他就能当什长!

    这个时候的赵信,压根儿没考虑过自己从来没杀过人的事实,身旁成百上千的红巾义军都热血激昂,他的激情也早已被渲染了起来,这就是所谓的从众心理,后世穿越而来的赵信也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