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敏(2)

桃之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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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次,真的像他说下次不会很长,一周后,他又来了茶馆。

    他跟雨真的好想有不解之缘,我每次遇见他的时候,都是下着雨。

    放眼望去,路面上积满了有一尺深的积水,他进来的时候,茶馆刚好没有一个客人,我正坐在看,窗前看我的那本论语。

    直到一双打湿了的皮靴出现在我面前,我才发现。

    “是你啊?”

    我惊吓地站了起来,却见他正在哪里笑着看我。

    他笑的很好看。

    眼睛上架了一副金丝边的眼睛,看起来很斯文,像很有学问的学者。

    “嗯,来杯茶吧。”

    我照旧从灶火只夹了几节烧红的炭火,放在他脚边,替他沏了一壶茶放在桌子上,见他正拿着我刚读的论在看。

    他问我,“你觉论语怎样?”

    “还行。”

    他有些趣味地看着我,扬起书,“哦?说说吧……”

    其实我这人,从不随便批评别人,我总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长处,就算有缺点,也不会是我来批评,我从不跟别人讨论另一个人,可是这次我突然生了想评论的想法。

    “孔子在他那个时代,思想算是超前的,但也有那个年代的局限性,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向封建势力的妥协。不过不可否认,他对中国的文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论语这本书闲来的时候,看着还是可以修身养性,在魏晋时期,那些所谓的名家,他们两袖清风,重视礼仪,礼节繁琐,个人来说谈不上什么看法。”

    我说完之后,就接过书,准备收好。

    这本书,还是从爷爷的祖辈就留下来的东西,宝贝着呢。

    他坐在哪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没有说话。

    “你很像她。”

    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她是谁?”

    我的好奇心太重了。

    “我妻子。”

    他淡淡地答道,一说他妻子,眼中流露出了浓浓的爱意,连嘴角也是翘起的。

    我突然觉得心中有些酸酸的。

    很酸很酸,你吃了那酸梅还酸。

    无比的失落。

    “哦。”

    我去忙的别的事情了。

    我说过,如果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可以一直忙的昏天地暗,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连他什么时候走了,我都不知道。

    他记在我这里的钱终于用完了,这下我不用担心子在欠着他钱了,本来应该是可以放宽许多,我却在思考着,他还会在来吗?

    他没在我这里记着钱了,是不是代表以后,我们在也不会有交集了。

    我开始在期盼,每天都在记着日子,等待着他有一天能再次来茶馆里,就算喝一杯茶就好。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

    五个月,我记得很清楚。

    五个月零四天,他又来了茶馆。

    那时的天下着蒙蒙细雨,刚刚还放晴的天突然就滴起了雨滴。

    他走了进来,一身短装都淋了个湿透。

    见了我,他笑了笑,“好久不见。”

    我的心忽然跟着漏掉一个节拍,就那样毫无预兆的。

    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爷爷以前常教导我,女孩子要矜持,所以我一直谨记这些,矜持。

    我记得很清楚,这二十六年,我常常记到着这些,从未忘记过。

    他有妻子了。

    不过像他这么优秀的人,到了这个年纪又妻子是恨正常的。

    要怪,就怪我没有早点遇见他。

    对于爱的定义有很多,但那从不是我的全部。

    每天我的茶馆都会来很多客人,我每天要送走多少人,也听过多少悲欢离合,生老病死,变幻无常早就看多。

    爱,从来不是我的全部。

    从来都不是。

    这次我只是替他沏了一壶茶,放在桌子上,就像对待平时那些客人一样,就忙我的了。

    夏天的时候,一般我的茶馆的生意都很不错,尤其在这炎热有些沉闷的午后,刚下了一场细雨,有很多人喜欢上我茶馆喝上一壶,唠叨唠叨。

    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喝了茶,坐在窗前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我正替一桌的几个下围棋的老人添茶,并没有注意到他。

    等我到他的位置上去收茶具的时候,见上面放了一百块钱,人已经走远,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这人就是这样,从不愿意欠着谁的。

    我宁愿别人欠我的,也不会欠别人的。

    欠了别人,就会记在心上,强迫自己快点还掉。

    于是,来我这里的老人有时候身上没带钱,我还是会请他们喝一壶,小本生意,只是图着自己乐心,并没什么。

    其实那些老人进来后,往往会拉起家常,或者说些话本和野史听,那个时候我就站在他们身旁跟着听。

    我对那些野史是很钟爱的。

    常常也会在爷爷的旧屋子里找些话本来看,很有趣。

    想想古人,觉得他们也不容易,活着为了别人,死了之后还防被人传成野史。

    第二天的中午,他又来了。

    还是以前靠窗的位置,他来了之后,我并没有注意到,我那时正在专注地听他们讲野史,是关于的历史上最后的一个太监李莲英的,很是有趣。

    我的嘴角弯了起来,我很少笑。

    因为我不知道有什么时候,能让我笑起来。

    同样,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我哭起来。

    我一转身就看见了他,他坐在窗前,打量着我,不知坐了多久了。

    金丝边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光,我看不清他的眼神,但我知道,他一定在笑。

    他微笑起来很好看。

    今天是个大晴天,不是雨天。

    还好,他不是雨天来的。

    我沏了一壶茶,走向他,放茶在他面前。

    他很很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他很有修养,从他的抬手举足之间都能看的出,他受过贵族礼仪,这样的男人近乎完美。

    “你平时也喜欢听那些?”

    他笑着问。

    很是平常的语气,随便聊聊。

    “很有趣不是吗。”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他想了想,赞同,“嗯,是很有趣。”

    后面的两个字拉的很长,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常常不爱思考,所以听不出他话中有话,我只当他说那些野史很有趣。

    他还是喝了一壶茶,在窗前坐了一会又走了。

    我又忘了,还要给他找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