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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芦苇,是我旅途中的意外,或许因为她一个人经营着小店才想找个人聊聊。总之那一个下午,我放弃之前的安排,一直留在芦苇的店里,听她给我讲丽江和云南的故事风情。
在芦苇绘声绘色的描述中,丽江这两个字在我头脑中的印象终于不再苍白。那些古老的街道和城墙,在她的口中就像被染上了新的色彩。而我细细的看过去,芦苇也是个漂亮的女人,她眉眼精致妩媚,拍打着非洲鼓的时候脸上总带些肆意的笑容。
“那你呢?你是为什么留在了这里呢?”
芦苇告诉我,丽江有很多年轻人,而大多数都是因为一次旅行决定留在这里。于是我也好奇,芦苇又是为了什么选择停留。
“我啊……”她微笑的时候,眼睛也是闪闪的。
还没得芦苇回答我的问题,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芦苇从柜台的小抽屉里拿出手机。
“喂?”
“你今天晚上到吗?”
“嗯,好的,我会准备好。”
我冲着芦苇笑了笑,用口型说出“男朋友”这三个字,她脸上洋溢着幸福,不过电话那边似乎又说了什么,芦苇拿着手机走到了店铺的里间。
对此我并没觉得什么不妥,几分钟后,芦苇才走出来。她手上还端了两杯咖啡。
“别嫌弃啊,就是本地便宜的小豆咖啡。”
我接过咖啡杯,“怎么会,免费的美女给我讲故事,还有免费咖啡喝。”
我不是那么会品咖啡的人,不过这杯咖啡很特别,我尝了一口就不由自主的说出来,“榛子咖啡,少糖多奶。”
芦苇笑了下,问道,“怎么样,还能凑合喝吧?”
“是不是要我一直夸你才满意啊?”我故意夸张的笑着回答,心里却黯然。
很少有人喜欢这么喝榛子咖啡。
芦苇拿着咖啡杯细细品尝的样子看起来特端庄,如果我是个男人,估计也早就看呆了,于是我更加好奇,她的男朋友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过芦苇并没有直接回答我,只不过她抿着嘴微笑,看起来就像是默认了。想起她刚刚说的那几句话,我大概猜到是芦苇的男朋友今晚要来,所以她需要准备,于是我喝完咖啡就和芦苇道别了。
离开芦苇的店铺后,我就在想,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能聊这么久,就像认识丁弋一样,在旅途中,我们总会结识一些新的朋友,再忘记一些应该忘记的人。
那么,我应该忘记的人,究竟是谁呢?
天黑之前,我发挥了自己最大的潜能,利用了仅剩的那一丁点的体力,硬是把整条小吃街都逛了过来,顺便打包了一大袋子的外卖才心满意足的回到客栈。
后来,当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皱着眉苦巴巴的享受着这些“美食”的时候,终于开始后悔,曾经陈潇滔滔不绝的给我介绍全球各地美食的时候,我怎么就没多嘴的问她一句,那些美食是不是适合人类啊?
眼前的这些花花绿绿的小吃,我是无福消受了,最终我灰头土脸的走到客栈的前台,那服务员像是早有准备一有,一看到我就笑呵呵的走过来,好像心里在念叨着,“瞧吧,又来个冤大头。”
我吸了口气,客气的说,“我借把雨伞,出去散步。”说着,就把100块钱的押金拍在的桌子上。
其实那个服务员没估计错,她手里拿着的泡面和矿泉水确实是我本来的目标,可是我一眼就瞟到了那价签。
于是特潇洒的忍住了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房费我是不得不忍,20块一碗的泡面,我凭什么送上去给他们宰啊?
那服务员也挺无奈的,估计我一出门,表情就是写满了“我饿,我饿”,况且早上交房费我也是眉头不带皱的,怎么现在连个泡面都不舍得吃。不过她最后还是得客客气气的把押金的收据写好双手递给我。
我当时心里得意极了,这就是消费者,这就是上帝。有钱的滋味就是不一样,虽然我心里恨不得冲进去把我被坑了的房费抢回来,表情上还是特淑女特高雅的说了句,“thankyou”
索性服务员没有被我传染到回一句“Youarewelcome”
出了客栈我就撑起了雨伞,雨不算大,可是那种几百年不知道被多少的牛车马车汽车压过的青石板底,真的特别滑,我迈着小步子,哼着小曲,四处的找能吃饭的地方。
也就是那一刻吧,我忽然有种扔掉雨伞在雨中狂奔的冲动,如果不是交了押金,我估计我早就这么做了。
我不是疯了,而是从心底感觉到,自由。原来这就是自由。再也没有人拿着那些条条框框来要求我了,我也不需要考虑任何人的心情。现在的我,只做自己就足够了。
套用一句特俗气的话,我向遥远终于回来了!我还是我,贯彻自己始终的理想,当一个有文化的女流氓,离开是正确的选择,至少现在我不再是那个连自己都厌烦的伤春悲秋的样子了。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自由究竟能有多久。
曾经听人讲过,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就会像获得新生一样,释放出真实的自己。这么说来,旅行,真的是个好的选择。
然而,我忽略了另外一句话。
生活总是这样,你以为失去的,可能在来的路上;你以为拥有的,可能在去的途中。
在我肆意的享受着一晌欢愉的同时,另外的一些地方,正发生着我不能预测也不敢设想的事情。
我一直把向诩给我的“锦囊妙计”随身携带,因为没有伤心难过,所以我始终没再翻开第四页。
在很久很久之后,我开始后悔,开始自责,我宁愿自己不开心不快乐,我宁愿自己回到向诩的身边。是不是那样,那些我们都不愿意见到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呢?至少,我也能和他一起承担。
※※※
我撑着雨伞漫步在雨中,这个季节也是丽江游客最多的时候,所以哪怕是这样的雨天,酒吧街的附近依旧是人满为患。原本我只想随便买点吃的回去,看到那番人生人海的景象,也不由得就想走过去凑凑热闹。
雨并不大,很多年轻人干脆就不撑着伞了,“一米阳光”“千里走单骑”“桃花坞”,之前听说过的几个有名的酒吧都排列在眼前的时候,我才在心里想着,也不过如此。
我并不喜欢酒吧,以前白浩玩乐队的时候,我经常陪他去一些livehouse看他演出,后来陈冕也会带我去安静些的清吧。而丽江的酒吧,说简单点,就是来给游客感受下的,说的露骨点,就是XX的。
很显然,这里不符合我心里的向往和宁静,只不过每个酒吧门口都有三五个年轻人在“拉.客”,这倒有点特别。
“美女要不要进去,里面有帅哥噢!”
“艳遇喔!”
那些年轻人,大多数都打扮的五颜六色的,说说笑笑,哪怕被拒绝了也不会皱眉。
我沿着酒吧街的小河一路走过去,最终还是没准备进到里面看看。失望的同时,我也发现,这里整条街的年轻人,其实就是一种风景了。我从背包里掏出手机来,虽然挺幼稚的,但是我还是准备自拍一张当做纪念。
意料之外的是,当我举着手机,摆好笑容后,忽然在屏幕里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他离的很远,因为下雨的原因我看不太清楚,但是我就是觉得,那就是他。
高高的个子,挺拔的身形。是白浩。可是他怎么会来这里?
我当时并没有思考什么,而是直接转过身去,可是任凭我再怎么踮起脚尖眺望,也看不到他。大概是我看错了吧。我把手机装回口袋里,刚想着快点会客栈吧,忽然被人从背后拍了下我的肩膀。
我警惕的转过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