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旅途9

陈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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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峰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定。他不顾父母劝说,发誓要自食其力,只身来到北京打拼,租住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房间里。

    为了赚取房租和微薄的生活费,每天一早,海峰仔细把头发梳理好,就出门卖报纸、推销电话卡。他高瘦的身材,奇怪的头形,有点斜视的眼睛和那副大黑框的眼镜,回头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对各种怪异的眼神,海峰都一笑作罢,照样乐观。

    还有多少人深陷痛苦不能自拔呢?海峰渴望和他们并肩战斗、互相鼓励,他又开通了以“痛苦分担,快乐共享”为主题的热线,每个夜晚都守着电话机,等待需要倾诉的朋友。迄今为止,他已经接到过上千个求助电话,甚至帮助不少自杀者恢复了生活勇气。

    不久,海峰又异想天开,居然给微软中国总部发邮件,希望对方免费培训盲人,让他们也能共享网络方便。持续不断地发送邮件,海峰居然得到回音,微软全球副总裁潘梅拉为此召集座谈会并邀请刘海峰参加。时下,第一期40人的盲人电脑培训班已经开始授课。微软全球战略公关经理约翰尼·福尔特意来到刘海峰简陋的住所,听取他希望建立一家公益网站的设想——当天也恰巧是刘海峰34岁生日。

    所有人都对这个患有绝症、能量非凡的巨人感到钦佩。对于海峰而言,一切却很简单:不管生命还能延续多久,双眼还能看见多远,自从摘下那顶“大黑帽子”,他就变成真正充满力量的巨人,勇敢直面惨淡生活,无视所有恐惧犹豫——人生从此峰回路转。是的,渴望——它会让人一边布衣陋食,挣扎生存,一边怀着超现实的心情行走街头,如同行走在高亮悠远的云端。

    布衣英雄

    文/凉月满天

    正在开会——临济文化研究会。本地宿儒全部到齐,依次发言。这些老先生拎着黑色人造革旧皮包,穿着灰扑扑的中山装,满脸皱纹,老旧如陶,却一个个口吐莲花,满腹经纶。

    中午吃饭,我挨个儿敬酒,连称“先生”。有位梁先生,40来岁,语不出众,貌不惊人,席间很安静,却是了不起的人物。

    大约二十多年前,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热血青年,埋没乡间。在人们印象里,农村很苦,农村太穷,农村人愚昧,农村人不会拿钱买一本书来看,只肯用它来对付柴米油盐。但是,他热爱着自己的农村。

    即使淡漠如我,早早离家,到现在魂牵梦萦的,还是老家的土墙、坯屋、哞哞长叫的老牛;老羊倌赶着一群羊回来了,反穿老羊皮袄,把自己搞得也像一只羊……但是,深爱如此,却从未想过要给生我养我的故乡写一部历史,太难。

    你知道中国到底有多少个村子?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320。7万个村庄,要给其中的三百万分之一修史立传,资料从何而来?老人相继过世,新生代一心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还有几个人对家乡历史念念不忘?就算历史典籍浩如烟海,又有几点笔墨能够惠顾到一根细草上?

    但是,凭着典型的书生意气,这个人开始了漫长的修村史的过程。

    他第一件事就是到文化馆研究整套的((二十五史》。当时炎炎盛夏,没有空调,房间正中悬吊着锅盖大的风扇,一开就扬沙成阵,搞得他衣履光鲜地进去,灰头土脸地出来。一本书一本书地摸过,一个字一个字地筛选,到最后能找到的资料还是少得可怜。

    他偶然听说荒郊野外有两块石碑,碑文和村史有关,便马不停蹄地赶去,谁知一块已经砌了人家的猪圈,一块残破不全,荒凉地立在乡间。严冬腊月,天冷,人冷,手冷,手里的圆珠笔也冻住了,他只好一边咚咚地跺脚,一边把笔放进怀里暖一暖,再写俩字。

    历史不好写,需要去芜存菁,去假存真。他又生性内向,需要上山下乡,钻墙觅缝,遍访人群,更是一个艰苦浩大的工程。

    20年的研究和积累,5年的伏案疾书,成就一部没有销路的35万字的村史。假如把这些字全换成时尚文字,那得赚多少钱!

    说他没赚钱也不对。书稿完成,村干部高兴坏了,一定要给他开稿费:5000块。我不禁摇头叹息:这笔账怎么算?从青葱岁月,写到人到中年,从赤日炎炎,写到数九寒天,从第一个字,写到第35万字。青春、岁月、健康,就等于5000块钱?

    他却生了气:“你给我钱,这不是在打我脸?”他想一想,“假如你一定要给的话,你算算咱村里一共有多少五保户、军烈属,替我把这笔钱分给他们,叫他们过个好年。”

    我低头喝茶,说不出话,浑身像扎了刺,燥烘烘地热。只说现代社会利益当前,“厚黑”盛行,失望之下,一个劲躲进书本,揣想前贤,没想到贤人就在身边。

    古罗马美学思想家朗吉弩斯的《论崇高》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天之生人,不是要我们做卑鄙下流的动物,它带我们到生活中来,到包罗万象的宇宙中来,要我们做造化万物的观光者,所以它一开始便在我们心灵中植下一种热情——对一切伟大的、比我们更神圣的事物的渴望。”

    是的,渴望——它会让人一边布衣陋食,挣扎生存,一边怀着超现实的心情行走街头,如同行走在高亮悠远的云端。这种渴望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布衣英雄。他们十分平凡,走在人群中毫光不现,却在数十年的风尘中磨砺出熠熠闪光的灵魂,正如才子唐伯虎的一首诗:“一上一上又一上,一上上到高山上。举头红日白云起,四海五湖皆一望。”即使生活在战争年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这朵玫瑰,是灵魂凝聚的光焰,是对生活至死不渝的热爱!

    为你的生活献上一朵玫瑰

    文/陈蔚文

    一直,我都认为自己活得相当不精彩,或者,准确点说,一直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从小学到大学,我当的最大的官是劳动委员,还是因为此项工作需要晚归半个小时,无人愿干才轮到我的。犹记得那时的我拎着抹布(或手持扫帚)走在渐黑的夜色里,心里居然还泛着小小得意!

    我的美丽同桌,我的聪慧妹妹,仿佛都比我强。还有轻而易举就把我打败的情敌——她肌肤胜雪,言笑自若,用披肩发与长裙不到10分钟就把我爱了139天的那个清俊男人俘虏,为此,我经历了23岁以来最刻骨铭心的痛苦失恋。

    当然,几年后,上帝给了我另一个男人作为补偿,但或者,没得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想起那个被中途诱拐的男人,我的心就隐约作痛——这段爱情使我更加缺乏自信,我想,就像中学参加舞蹈排练一样,我从来是候补成员,那么,拾掇自己、修饰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况且,我还有许多理由可以作为挡箭牌,父亲的急脾气和高血压,母亲的唠叨和哮喘,弟弟迟迟不见眉目的终身大事,妹妹和日本籍男友不乐观的异国恋……生活中桩桩件件麻烦都要应对,哪有闲情去为日子缀上精致花边啊!

    有一晚,我的心情陷至谷底。那晚大学同学聚会,尽管我预计到女同窗们将会竞相争妍,尽管去之前我就告诉自己别介意一切,可回家的路上,我仍然感到深深的失落。是啊,我才不出众,貌不惊人,永远只是陪衬人!

    我心烦意乱,_个人在书房呆到深夜,随手从书橱里抽出本《金蔷薇》来读。这是本很有哲思的书,舒缓优美,有一节是写乐观的作家奥列沙,他嗓门洪亮,身上有种强劲的贝多芬式的气质:“只要他一开口,生活就马上会变得光彩夺目,充满生机!他身上永远燃烧着幽默与诗情,那是随时能锲入人们内心深处的火花!”即使在战争与空袭的爆炸声里,奥列沙仍然从容不迫,不肯躲到地下室,并开玩笑要人们保护好他在童话《三个胖子》里的几盏路灯,别让德国鬼子给炸了!

    让人难忘的是,他在穿了多年的旧外套翻领扣眼上始终别上一朵鲜红玫瑰。玫瑰?我忽然在一刹间觉得震撼!生在这么一个倒霉的时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