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我要开始(二)

滚粪球的屎壳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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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因为孟凰以前的基础打的非常扎实,所以即使她在上了高中后就开始得过且过的甩手不学了,但她还是依靠着艺术特长生的身份考上了二本大学。

    原本,孟凰以为作为人民教师的孟老师会恨铁不成钢的收拾自己,怨自己没有考上一个更好的大学给他争光。但令孟凰没想到的是,孟老师并没有对自己发火,也更加没有给自己脸色看。反而还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既没有表现的太失望也没有表现的太高兴。只是总是庆幸的说当初让孟凰学艺术的决定做的很对。

    而孟凰就这样忐忑的过了整个暑假。直到大学放假后的一次,孟老师才在路上跟孟凰谈起他的真正想法。照例还是先庆幸几句,这才开始令孟凰想都想不到的重头戏。

    孟凰记得他说:“你现在能考上大学爸爸就已经很满足了。你看爸爸也一直没在你的身边,你高一,高二的时候又崴了两次脚,伤筋动骨一百天,一次一百天,在家休息也缺了那么多的课。就那样你还能考上大学,爸爸已经很满足了。”

    听了这话,孟凰真的惊的一句话也说不来。她总是以为老爸是怪自己的。却没想到老爸竟然会为了自己目前这样的成绩而感到满足。孟凰惊讶的只想问孟老师到底出了什么事。而心直口快的她也不由的脱口而出自己的疑问。

    “你怎么了?怎么突然说这话啊?”

    “没什么,就是告诉你爸爸现在很满足了,你做的很好。”

    “哦。”孟凰再次被孟老师确信的话搞的头脑一片混乱。只能应了一声,但不知该回些什么话。只是又脑袋放空的坐在后座,不知在想些什么。而孟老师见她没话说,他也不再说话。

    不过,这种“温情”的时间也是意料之中的短暂。一会儿到家后,那个令孟凰无话可说的孟老师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如继往的那个习惯把控孟凰人生的孟老师。孟凰甚至以为刚刚在路上说话的根本就不是孟老师而是别人。

    时间过的越久,孟凰就越是怀疑。那种样子的孟老师对孟凰来说就是一种奢求。就是一个连梦都梦不到的美梦。而孟凰也是在那个时候明白自己心底对孟老师究竟是个什么想法。那么畏惧的一个人,自己却始终都无法对他产生长久的怨恨。对此,唯一说的通的便是在恨之上有着更加强大的爱。对父母根深蒂固的爱,让孟凰根本就无法深恨孟老师的强势。

    可是。既恨又爱,恨又不能痛快的恨,爱又不敢正大光明的爱。两种极端的感情纠缠在一起,得不到适度的疏导,只会让自己更加纠结痛苦,内心郁结难舒,愈加烦躁不安。

    孟凰现在就处在这种爱恨交织的烦躁之中,临近爆发阶段。

    下午两点四十的太阳还是高挂在空中。虽然稍稍偏离了正中心,但热量和光耀却丝毫的不减。孟凰现在坐的公交车里也幸好还开着空调,能够暂解些孟凰心里的烦躁。只是一旦下车。孟凰外面的蒸热和车内的清凉就会形成强烈的对比。正所谓,没有得就没有失,没有比就没有长短。没有车内清凉的对比,又怎么会觉得外面的天气更加燥热呢?

    到站后,孟凰抱着传单下了车。站在站台下的阴凉里,慢慢适应着外面的温度。歇了几分钟后,孟凰便戴好帽子,双臂紧抱着传单袋子,毅然的向着太阳地儿下走去。车站距路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孟凰自己走过去,而中间除了停在路边冒着烫人热气的车外。根本就没有任何遮挡物。

    本来窄的路上,两边通常都有前人种的高大的树木。但现在为了扩路,这些上了年岁的梧桐树就都被连根铲走,浇上了柏油。走在这种路上,别说阴凉,头顶就是太阳不说。脚下更是吸热性极强的沥青。这要是摔一跤,露在外面的皮非得被烫熟了不可。

    孟凰努力忍受着眼前的一切,更加加快了前进的脚步。十分钟后,孟凰终于赶在三点以前在路口站定。但是,就和上午一样。这个点,连个大卡车都没有,更别说是行人了。孟凰在大太阳底下等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见有人来。可是,人不来,那种泄气的感觉却再次找到门来。孟凰没办法只好又插上耳机,借助音乐的帮助来让自己不至于连开始没多久就被这种“泄气”给打败。

    但随着时间的一点一滴过去,出现的人或车连个位数都达不到。可现在的时间已经快要四点五十,孟凰的传单还剩下厚厚的一沓。就是想每个人发上十几张也是不可能的事。而且,因为急着离家,孟凰连水都没来得及准备。此刻再站在太阳底下两个多小时,孟凰就是再不爱喝白开水现在也对它充满了渴望。

    据研究称,人的身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因此,为了维持人身体的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转,常喝水是必要的。而人若是感到了口渴,那就证明此刻的身体已经是极为缺水的状态了。

    孟凰现在不但感到口渴,嘴唇和喉咙干涩,连眼珠都不由的往下微翻,精神也有了些恍惚。头顶和脚下的双重高温,再加上没有人的泄气感。让孟凰的注意力更加无法集中。耳机也早就不知何时被她拿掉,只是挂在脖子上,耷拉在胸前来回摆动着。

    当然,孟凰也意识到自己的情况不太好,如果放任下去,很可能会中暑。于是,她看了看四周,见一时半刻也不会再有人来。便叹了口气,将剩下的传单抱上,迈步朝着路对面的走去。

    在一家副食品店里,孟凰买了一瓶冰凉的矿泉水,在店外,借着阴凉,蹲在地上,一口接一口的喝了起来。天虽然热,但孟凰仅剩的精神力还是让她控制着自己,慢慢的喝着水。不管渴的多厉害,在这么热的天里,又在太阳地里待了这么半天,一下子猛灌冰水一定会激着肠胃。到时候,没有中暑反而犯了肠胃炎,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就在孟凰稍歇口气的时间里,一个陌生号出现在了她闪烁的手机上。孟凰疑惑的盯着手机看了一会儿,终于在电话快要挂断之前安下了接听键。

    “喂?”孟凰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些沙哑。

    “是孟凰吧,我是方经理,你不是分到xx路口了吗?我怎么看不见你啊?”

    “哦,我在路这边买水呢,刚过来。我马上就回去。”孟凰忙答应着起身,眼神四处搜寻着方经理的身影,但却什么也看不到。

    “好,发累了歇一会儿也是可以的。我就是在路口这儿绕了一圈都没看见你才给你打的电话,你歇完就赶紧过来吧。这会儿太阳也下来了,没那么热了,人肯定马上就都出来了。”听筒那边传来方经理沉静的声音,一点夏天的燥热都听不出来,孟凰便知他这次并没有骑电动车,而是坐的四个轮子的空调车。甚至连车都很可能不是他自己开的。

    “好,我马上就过来了。”孟凰忙继续答应着,盖好瓶盖,抱着传单往回走去。

    “你单页还剩多少?”方经理突然问。

    “还剩三分之二,之前根本没什么人。我又不能给一个人发太多。就打算等一会儿人都下班的时候,多发点的。”孟凰看了眼手里的传单,心内不由的叹下气,撒了个小慌。之前两个小时,根本就没有发到三分之一。哪有那么多的人让她发啊?可若不这么说的话,恐怕方经理又要说什么了。

    果然,方经理听孟凰这么说,这才沉吟着挂了电话。而孟凰此时也已经重新回到了烈日下,重新放好了传单,忍着口渴,抱着一叠传单冲到了正在等红灯的卡车下。努力扬起自己最灿烂的微笑,将手中的传单抬高了递到卡车司机的手中。

    其实在这段时间里,孟凰对于发传单也有了许多的感悟。可能是她本身就喜欢瞎想些东西而记忆力又很好的缘故吧,有些许多细节,她都记的清清楚楚的。

    就比如,同样是发传单,给行人发的话,孟凰喜欢给那些上了年纪和初高中以下的学生发,而不是那些二三十岁的事业白领。给司机发的话,孟凰更喜欢给那些卡车或是其他工人阶级的司机发,而不是那些坐着高级车,车窗闭的很严实的“贵人”。

    不是孟凰仇富,或是嫉妒别人是“精英”。而是在于“尊重”二字。孟凰自认自己发的并不是什么令人厌烦且真实性尚待考量的小广告。而且,自己的态度也始终是以微笑示人,回答提问也总是条理清晰从不夸大其词。孟凰自认自己向那些接受传单的人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态度。

    您可以不要我的传单,您若拒绝,我也不会强加给您。我都是恭恭敬敬的递到您的手中。您愿意就接过去,不愿意我也会道谢走人。只是尊敬是相互的,我尊敬了您,也希望您能同样的尊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