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正邪集一身

弘毅知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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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毅就等着觉罗郎球把“历史人物”张俊的种种不堪赶紧说完,他自己还是自顾自要讲完那个有关张俊的故事,进而去引述出来郑芝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果然,郎球说完“宋亡金兴实属天意”之后意犹未尽,接着说道:

    “至于张俊其人,实乃无才无德之辈。张俊出身盗匪,其治下兵勇号称‘自在军[1]’,见之史册的纵暴掳掠数不胜数。就连他自己的兵士都说张俊‘工于经商,而拙于用兵[2]’。虽然几次侥幸羁縻了金军,但位列什么‘南宋四大名将’,名不副实。戴大人,你饱读诗书,不知郎球所言有差否?”郎球说到这里,满臣纷纷窃笑,以示赞同。

    戴明说却不知道小贝勒爷到底是何意,所以没有贸然作答,只是一句“惭愧”,就陪着所有汉臣一起继续尴尬。郎球见自己的搭档默不作声,也不再理会,继续说道:

    “更有甚者,张俊依附秦桧,陷害岳飞,甚为不齿。奴才也是听范承谟说起过,前明曾于杭州立岳王庙,铸秦桧、王氏、万俟卨、张俊等四人跪像于岳飞像前,却时常被民人唾弃破坏!”

    弘毅闻听郎球此言,一时有些惊讶:看来你们满洲对抗金名将岳飞还是有所赞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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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满洲贵胄有此观点也不奇怪。纵观历史,自岳飞风波亭遇害至今,无论是宋明清历代官方,还是百姓有关他的讨论、评价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这一过程中,岳飞的形象也起起伏伏,一再地发生着变化,并且依附于他身上的故事也越来越离谱,甚至慢慢脱离了本来的面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消费”了岳飞。

    岳飞死后,有关他的是是非非是南宋朝臣们十分忌讳的一个话题。因此不但当时官方文献少有记录。就是与岳飞熟识者也绝口不谈论只言片语。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时的亲历者们日渐凋零,岳飞事迹也就逐渐变得湮没无闻。

    直到岳飞死后二十年,也就是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这一年宋高宗退位,其早年过继来的儿子赵昚做了皇帝。这位孝宗皇帝一心要恢复祖宗基业,收复被金人掳掠的北方领土,遂决定为岳飞“正正名”,这样岳飞一下子就成了大宋武将之楷模。

    但问题随之而来。经多年封锁,此时有关岳飞的信息已极度缺乏,这样岳飞第三子岳霖就承担起了整理与其父岳飞相关文献史料的工作。然而事不凑巧。岳霖刚进行一半就告病亡,于是岳飞孙子岳珂又接过此项任务。“大访造轶之文,博观建炎、绍兴以来纪述之事,下及野老所传,故吏所录,一语涉其事则笔之于册,积日累月,博取而精核之……盖五年而仅成一书”。这就是我们现在仍能看到的有关反映岳飞事迹最全面的《鄂国金佗粹编》。当然。这本书中材料由于多非一手,且出于祖孙情节,夸大之处在所难免。

    又过了近一百八十年,也就是元朝至正三年(1343年),此时宋朝已经灭亡,继之而起的元朝也已经到了末世。元朝政府为聚拢人心,打算编修宋、辽、金三史,但史臣们写到岳飞传时才发现除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等文献对岳飞有些记载外,其他文献中已经很少了。于是为求省事。他们干脆就将《鄂国金佗粹编》中的材料大段抄录进去,并巧加发挥。这样,一部《宋史.岳飞传》就形成了,然而此时《宋史》中的岳飞事迹早已是面目全非。

    客观地说,蒙古人对待岳飞还是不错的。为了安抚江南汉人,不仅没有废止南宋朝廷对岳飞的封号,而且“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就连“坟渐倾圮”的岳飞墓也拨款修葺一番。官方对岳飞的评价,也远高于宋廷,谓“西汉而下,若韩(信)、彭(越)、绛(周勃)、灌(婴)之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

    到了明朝,外有异族入侵之虞,内有流寇作乱之患。特别是明中后期,朝中奸党宦官横行,明王朝处于风雨飘摇的动荡局势中,历史仿佛是宋朝的再次重演。于是,前朝人物岳飞成了最好的反思历史,寄托衷肠哀思的载体。无论是在官方话语还是在民间视野中,岳飞都一再地被提起,并且地位被再度拔高。如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将岳飞列为历代三十七名臣之一,“从祀历代王庙,配宋太祖享”。景泰五年(1454年),武功伯徐有贞创岳飞庙于汤阴故土,景泰帝御题为“精忠之庙”。至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政府甚至将岳飞置于神的地位,加封其为“三界靖魔大帝”。

    当时,皇帝的加封诏书是这么写的:“咨尔宋忠臣岳飞,精忠贯日,大孝昭天,愤泄靖康之耻,誓清朔漠之师,原职宋忠文武穆岳鄂王,兹特封尔为三界靖魔大帝”。这时的岳飞俨然已成为朱明王朝的精神图腾,开始扮演起一种家族守护神的角色。

    明朝灭亡后,当年岳飞拼死抵抗的金人后代又建立了清朝。因此,清朝对待岳飞的态度就不如元、明时期那样洒脱,变得极为复杂。清廷一方面希望继续借岳飞来宣扬忠顺,感化汉人;另一方面又不愿意看到这个打过自己老祖宗的人被顶礼膜拜。于是到了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皇帝下令将岳飞移出供奉了几百年的武庙,追封汉将关羽三代,在全国普建关帝庙,想借关羽之名,将汉人对岳飞的尊崇全部转移出去。这样一来,岳飞地位自然大跌,各地武庙多为关羽独占。而在此后清朝的官方评价体系里,岳飞则被仅仅定型在一个“精忠”的框架里,成了“精忠岳飞”。

    不过此时尚在顺治朝,岳飞还“有幸”继续被供奉在武庙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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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毅在愣神想岳飞的时候,皇帝福临还以为小儿子是被郎球反驳了“南宋四大名将”的说法而一时语塞了。赶紧趁这个功夫简单评论一句。算是给玄烨留个面子,也好把会议话题引回正途:

    “如此说来,张俊岂能和楚庄王相提并论?”可以看出,福临还是有些拿不准的。

    “皇阿玛,觉罗郎球所言在理。不过这个张俊身上,恰有同安王的影子,亦正亦邪统于一身,若事于明君,则可为栋梁,若从恶主。必沦为鹰犬。张俊也恰有一个用人不疑的故事。”弘毅回过身来,再次提出“讲故事”的要求。而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干脆“大笔一挥”,把历史上八百竿子都打不着的两个人硬是往一起搀和,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那你说来听听。”福临禁不住诱惑,同意听故事了——青年人好奇心强,这是好事。

    “谢皇阿玛!儿臣听范承谟师傅说过,南宋罗大经笔记《鹤林玉露》中有一个‘循王[3]老卒’的故事……”

    原来,张俊晚年之时。有一次到后花园散步,见一老兵躺在太阳底下,就用脚踢了踢他,问他何以慵倦到这种程度?老兵爬起来从容地回答说,没事可做,只好睡觉。张俊问,你会做什么呢?老兵答,什么事都会一点,就像回易之类的事。也略微通晓。回易,类似今天的国际通商贸易。张俊说,我给一万缗铜钱,你去海外跑一趟如何?老兵答,不够忙活的。张俊说,给你五万怎么样?老兵答,还是不够。张俊问,那你需要多少?老兵说,没有一百万,至少也要五十万。张俊欣赏他的勇气,立即给他五十万,任其支配。

    老兵首先打造了一艘极其华丽的大船,招聘了能歌善舞的美女及乐师百余人,到处收购绫锦奇玩、珍馐佳果及金银器皿等,征募了将军十余名,兵丁百余人,按照拜访海外诸国的宴乐礼节,演练了一个月后,扬帆渡海而去。

    一年后满载而归,除珍珠、犀角、香料、药材外,还有骏马,获利几十倍。当时诸将都缺马,唯张俊有马,军容显得特别雄壮。张俊非常高兴,问老兵,你怎么做得这样好?老兵便把这次海外贸易的经历详细作了汇报——“到海外诸国,称大宋回易使,谒戎王,馈以绫锦奇玩。为具招其贵近,珍羞毕陈,女乐迭奏。其君臣大悦,以名马易美女,且为治舟载马,以珠犀香药易绫锦等物,馈遗甚厚,是以获利如此。”张俊嗟叹称许不已,赏赐特别优厚,问他能否再去。老兵回答说,这是闹着玩的,再去就要失败了,您还是让我回到后花园照旧养老吧。

    福林听完这个自己从未听说过的故事,陷入了沉思——

    若说用人不疑的道理,的确是玄烨所说的“循王老卒”的故事比自己的“庄王绝缨”来的更贴切。但其背后的深意呢?难道真是自己疏忽了什么紧要?

    看到福临沉思不语,弘毅暗赞小皇帝的聪颖,于是急忙深入阐释道:

    “皇阿玛,诸位大人:此故事中,张俊能拿出五十万给一个自称能做回易的老卒,且不问如何使用,这种气魄足以让老兵从容施展。此诚为用人不疑也!然而在用人不疑之前,尚需识人不误!想当年勾践将国事交由文种、范蠡,刘邦以四十万黄金交付陈平,这都是明君在对臣子了如指掌之上的不疑。不识而轻信,识人而不用,皆不足以成大事。”

    “张俊之兄张保,曾抱怨张俊不引荐他。张俊说:现在我将十万贯钱、五千名兵交给哥哥,要使钱与人流转不息,你能办到吗?张保沉思良久才说:不能。张俊慨叹:‘宜弟之不敢轻相援引也’!此时足以佐证张俊并非等闲之辈。”

    “张俊难道不担心这老卒携巨资而潜逃吗?非也!张俊定然识得了此人的德才兼备!老卒应答之时,不卑不亢,谦恭自信,看得出他绝非吹牛;拿到重金之后,行止有条不紊,张罗细密周全,看得出他成竹在胸;获利而归时,既无骄躁之态,又知进退之道,看得出他绝非见利忘义之辈。识人而后用其长,则用人不疑、与其方便,焉有不成之理?”

    “张俊晚年嗜钱如命,敛财无数,甚至有伶人当面戏称他‘在钱眼中坐’。此人有如此心性,如果看不准老卒忠诚且能成事,怎舍得拿出五十万贯钱给他便宜行事呢?故而,玄烨得出些许感悟——”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何为疑?究其实,所疑者,一可为所用之人的才情能力,二为其操守大义,二者大相径庭。知其才、识其义,二者兼备,必用之,不可疑;疑其才能、品行皆无者,万万不可用。”

    口干舌燥的弘毅,接过吴良辅适时再次端过来的奶碗,一饮而尽。放下碗,颇具孩童特色的直接用马蹄袖摸了摸嘴巴,赶紧小结一句——

    “同安王,正邪一身,才能颇高而义理稍逊,两者备一缺一,故可‘用而疑之’!”

    不是“用人不疑”,也不是“疑人不用”,还有第三条中间道路——“用而疑之”!

    [1] 张俊“自在军”,见于南宋孝宗时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此书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

    [2] 相关内容见《鸡肋编》三卷,其内容系考证古义,记叙轶事遗闻,是宋代庄绰撰,其资料价值一向为人们所公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价值可与周密之《齐东野语》相比拟。郎球此处引用的是《鸡肋编》中记载的一首打油诗:“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这里“花腿”,是指军卒“自臀而下,文刺至足”,而太平楼是张俊军开的一家酒店。张俊本人也比较好女色,史书笔记中有载:王渊和张俊为抢夺一个周姓妓女,杀害宗室赵叔近,又将此妓女转送韩世忠。

    [3] 循王,即张俊。南宋追封高宗时期的七位抗金将领为七王。即蕲王韩世忠、刘光世为鄜王、张俊为循王、岳飞为鄂王、杨沂中为和王、吴玠为涪王、吴璘为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