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蔬菜狂魔 第二章:巧合还是预谋?

王者鉴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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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鸣声呼啸而来。

    我站起来一瞧,来了三辆警车,看来上头挺重视这案子。

    这片儿属于城北分局的辖区,他们下了警车看了眼狼藉的本田车后,分工明确,迅速拉起警戒线,四五个人负责疏散人群,方才还里三圈外三圈的围观者一下子散了,当然,还有人停在远处观望。

    这群警察中看似领头的走过来,问了少妇几个问题,结果和我一样,少妇没任何反应。他又把视线投向我:“你跟受害人什么关系?”

    我解释说:“我也是警察,路过正巧遇上这事了。”

    他不咸不淡的道:“抱歉,请出示下警员证。”接着他瞧了眼本田车内的景象,这警头背过身去哇哇大吐特吐,幸好离车有两步远,不然准会破坏了线索。

    唉,连我还不如。

    法医和鉴证科的人不愧为专业的,略微皱了下眉头,他们便淡定的戴好口罩、手套开始取证。

    “那个……”

    我挠着脑袋,耐心等警头吐完,我尴尬的道:“被处分了,警员证暂时上交了,得下个月复职。”

    小孩哭的挺凶,警头狐疑的看向我怀抱的婴儿,有点不相信我的话,我补充的道:“如果不信,你给交警大队打个电话。”

    他走向一边,掏出手机拨打,隔了两分钟他返回来,“敢情是你,这没你的事,可以走了。”

    态度让我很不舒服,我执着的道:“可以在一旁看么?”

    “不可以,待会刑侦大队的重案组来了,案子移交,连我们城北分局也得撤,都没资格过问。”

    我想了想,道:“起码在重案组来之前,我可以看吧?”

    “随便你,别添乱就行。”他跑到离本田车有十米远的空地,掏出根烟吸了起来。

    我跟旁边的警员稍作打听,城北分区过来这队人马,警头的叫王远河。

    凭这短暂的功夫,鉴证员取证完毕,貌似被吓到了,他脸色发青。法医杵在一旁,沾满血迹的手套不停的哆嗦。

    法医喊了句:“我当了这么多年法医,还是头一回见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凶手。”

    抽烟的王远河闻声走过来,问道:“有什么发现?”

    法医脱掉手套,唏嘘道:“sir,男人的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三点,被凶手切掉四肢,究竟是肢解还是分尸,暂时不能判断。”

    “被切掉四肢?”王远河眉头微皱,“有什么好奇怪的,分尸、肢解算不得丧心病狂吧,哪年没有几起案子是这样?”

    瞧他这话说的,仿佛忘了刚才他自己大吐特吐的情景。

    此时,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消散的差不多了。

    鉴证员摘下口罩,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他补充道:“远远不止,我的分析为活生生的肢解,又缝回了躯干……死者临死前,眼睁睁看着这一幕进行,最后凶手斩掉了死者的头颅。再拿一捆葱硬塞入咽喉,总共有十根!葱根部还沾着一些泥土。”

    我插了一嘴,“头颅呢?”

    “哦,在那儿。”法医指向车后座清理下来的东西,它被一块沾满血的白布盖着,轮廓上看,奇形怪状的,不可能是头颅吧?

    “这玩意是什么?”我好奇心被勾起,走过去,打算揭开血布一探究竟。

    王远河冷喝道:“别动,留下指纹你就脱不了干系。”

    我急速缩回手臂,心头一阵后怕。

    狂风突如其来,吹得灰尘漫天舞动,我们这些人不得不拉起衣领子,纷纷缩着脑袋。风呼啸了有一分钟,竟然有块东西呼上了我脑门。

    腥甜的味道扑鼻而来,待风停下来时,我用手摘掉呼住脑门的东西,定睛观察,吓得我胳膊瘫软,把它仍在地上。

    我够倒霉的,是那块遮住物体的沾血白布,跟披麻戴孝似得。

    法医笑了笑,我大呼冤枉,相信城北分局的人会为我作证。这时王远河又哇哇吐上了,我心想这警头难道是个另类的“孕妇”?

    我转身望向先前被遮住的东西,看清那是什么时,我腹部扭动抽搐,也开始疯狂作呕,稀里哗啦整了一地……

    万没想到这是一台超大号的榨汁机,果汁杯中满满的装有暗红液体,夹杂着一些白色浓稠。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它是血液,不过白色浓稠是什么呢?而果渣桶里全是灰白色的粉末,滤刀网上还有小半块脑袋,仅剩的一只眼睛不难感受到男人临死前的恐惧。

    “怎么可能?”我捂住了嘴巴,“白色浓稠是脑浆……”

    “这绝对是目前所有档案里最惨的案子之一。”法医重新戴好手套,把血布盖住榨汁机,“凶手是割掉死者头颅后,用手按进榨汁机的。唉,九成这又是一桩即将尘封的悬案。”

    老天,这……

    我在一旁听得嘴巴张的老大!彼此是同类啊,这得有多大仇,凶手才能干得出来?

    法医推测的案发情形落入了少妇耳中,使其清醒了几分,她匍匐了三步,一把抱住离她最近的王远河大腿,“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一连问了三句。

    警方不是神算子,短期不能提供她想要的答案。

    婴儿又开始大声哭泣,少妇抬起头看向我怀里的婴儿,她哀求的道:“别伤害我的宝宝。”话音刚落,发疯似的朝我扑过来,那种极端的眼神,我有点发懵,措手不及被抢过了婴儿。忽然间,她变得安静,充满母爱的摇晃着婴儿,很快婴儿停止哭啼,乖乖入睡。

    重案组的人赶了过来,法医和鉴证员由于直属市局,跟重案组汇报了下案发现场的情况,与此同时,王远河带着城北分局的警员们撤离。

    我正要离去时,重案组的人瞅我穿着休闲装还滞留于现场,兴许把当成了死者家属。他把我拦住,问道:“你和死者什么关系?”旁边另一青年嘴里嘀咕道:“诶?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我?路过的交警,我叫凌宇,暂时处于停职状态。”

    “啊!是你,我的偶像啊。”

    觉得眼熟我的青年反应特别剧烈,他拉住我的肩膀:“崇拜死你了,拳打记者,登上头条,前者,我最想干的事;后者,我做梦都想干的事。我叫唐然,请偶像多多眼熟。”

    得!

    我啥时候有这个脑残粉了,还是重案组的。

    重案组的人作了一下记录,全方位各个角度给本田车拍照摄像,喊来抬尸小分队把尸体运到殡葬中心,然后与交警大队联系拖走了象征死亡的本田,他们才带着抱婴儿的少妇回了警局。

    唐然的存在,让我免去了警局一日游。

    交警大队拖走车的时候,我无意看到了车牌号:“BS527”,被黑色记号笔划了个大叉。

    527?

    十根葱……

    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想到了之前的遇见的小女孩。抬手拍打脑门,我晃开了回忆,凝望着眼前的一大摊血迹。

    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好像心晴的蜡笔画与这起案子有关联,但五六岁的**小萝莉,没有我大腿高,提不了重物,纯真可爱,音轻体柔又易推倒,凭她……能杀人作案?

    打死我也不信!

    我焦躁的抓了把头发,这案子反正归重案组管破了,我这停职的交警,瞎跟着搀和什么劲?

    这个时候,一只手从背后拍了下我肩膀,我出于防范意识横着拉跳一大步,侧起腰回过身,我眯着眼打量着来历不明的中年男人。

    简直像邋遢大王的成年版,他的络腮胡子快遮挡住了半边脸,大热天的,裹着黑色的风衣,拄着一根金属拐杖对我微笑。

    就冲这打扮,我下意识的将其与这案子的凶手联想到一起。我脑海中浮想联翩,他如果有任何不轨的举动,凭我的身手,能极为稳妥的制服,万一他真是凶手,我意外立了功,重回刑侦大队指日可待!

    我绷着脸问:“你是谁?”

    “人。”

    “废话,难道是鬼不成。”我没好气道,此人简短的回复愈加让我充满了怀疑,我悄然蓄势虬起肌肉,想一举擒获他。

    “想动手?”

    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感**彩,玩味的看着我,流露出万年不变的微笑。

    敢如此**?先拿下再说!

    我轻喝一声,朝他奔过去,左脚点地借力,我高高跃起使得背脊与地面平行,同时另一条腿借势犹如鞭子一般的抽打向邋遢大叔。

    天外有天,事实证明我这满腔热血的愣头青,过于盲目自信了。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半空中见他一动不动,以为他被吓傻了,我有点犹豫怕他承受不住,所以把腿上力道卸去三分。

    我的瞳孔中,疾速掠过了一道金属光芒!

    邋遢大叔不动则已,一鸣惊人,他手中的金属拐杖仿佛赋予了生命,抡了半圈,精准无误的点在我抽过去那条腿的脚心。我失去了先机,况且离地状态也使不上劲儿,最终跌落在地,摔得七荤八素,我成“大”字型的挣动……

    本来觉得会一击必杀,结果换来的是秒杀。

    我引以为豪的搏击亚军,就这么不堪一击?不,此人绝对是高手!

    邋遢大叔在我落地时,腿弹起一屁股骑在我身上,好在他不是重量级的,否则我肠子会被挤出菊花。他用金属拐杖抵在我的脖颈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心底发寒。

    我忍着疼痛,艰难道:“你想怎样?”

    “讲讲你对这桩案件的看法,千万别是从法医或者鉴证科那听来的,只要你自己的见解。”他微微操控着金属拐杖,在我脖颈轻划了几厘米,充满了威胁的味道:“说与不说,全在于你,如果你不在乎小命……”

    冰冷神秘的死亡面前,一切都显得卑微。我必须得活着,为了让父亲重见天日,我选择了妥协。

    邋遢大叔的要求其实不算过份,我把从到达案发现场到重案组人离去这段时间的心中猜想娓娓道来,“首先我想说,此地不是第一现场。”

    “怎么说?”

    “按鉴证员与法医给的说法,死者分尸的可能性较小,疑似死前被肢解,四肢再被缝合回躯体,他那时是活着的,可也离死不远了。就算有特殊手段的控制血流光,但由于失血量过多,他被割下头颅时,血液不可能从脖子喷的满车都是,应是凶手故意洒的,造成这假像。其次……”

    我故意停住,想看看奇怪男人什么反应。

    “说下去。”他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

    我拼命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其次,我只往车里瞄了两眼,却可以肯定车内电源并没有被改造的痕迹,那台是大功率的榨汁机,残余的骨灰、血液、脑浆以及半个头颅,不可能伪造,十有**是现榨头颅……这个,也充分说明了车内不是第一现场。十根葱粘着泥土,插在死者断头处,凶手未必是临时起意,没准他有特殊癖好,或有特殊意义。”

    邋遢大叔来了兴趣,问道:“那你觉得凶手是个怎样的人?”

    我设身处境的思索道:“太细了不敢说,凶手的作案手段上来判断,有极端的性格,见惯了血腥的场面才能有序不乱,很细腻的布置完第二现场。就目前的情况,大概两个可能,第一,是与死者熟识的好友;第二,美丽的女性。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能和大半夜与死者厮混在一块。另外说句纯粹的个人观感,死者的车牌号上有BS这两个字母,或许它对于死者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我有种直觉,这BS与凶手的犯罪动机有莫大的关联。”

    “不能遗漏掉任何一个线索,没有哪个是和案子不相干的。”邋遢大叔抬起金属拐杖,重重地敲打我的后脑勺,“该打,该打。”

    他娘的真痛!

    邋遢大叔站身于我眼前,他俯视的道:“水平马马虎虎,挺机灵的,你愿意和我共事么?”

    “别以为你身手比我好就为所欲为,你到底是何方妖孽?”我爬起来问,一边拍打着衣服沾染的灰尘,“身为一名警察,我可不会干作奸犯科的事儿。”

    “呵呵,我和你一样,不过警种比较特别,是非常规部门,D.I.E的现任负责人,你爹……曾经对我有恩。而我还晓得,你想当的是刑警而并非交警。虽然,我满足不了你的愿望……”邋遢大叔拔了一根胡子,他意味深长的道:“但我却可以给你更大的权力。恩,我只能说到这,为你爹翻案是一件极为漫长又很遥远的征途。我赠你羽翼,是用来炖汤还是飞翔,全凭你自己了。”

    D.I.E?

    die,在英文里是死的意思,那什么鬼部门,我活二十几年还没听过。

    他转身离去,渐渐拐入了街角。

    这位消失的神秘警探,真能给我比刑警还大的权力?我愣在原地,耳中回荡着金属拐杖敲打地面的音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