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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郑蛮蛮做俘虏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毕竟她是下一任八部骑兵之主的生母吧。所以不管她怎么横眉怒目,对方也得把她照顾得妥妥帖帖的。
每日有新鲜的水果稀奇的水果供应。还会送两次燕窝给她当点心。
早中晚三餐,也都是按照她的口味来。她怎么说厨子怎么做。
不会做?想办法!
反正这座宫殿那么大,安福去了战场,剩下一个齐嫣公主也是神出鬼没。唯一能享受他们殷勤照顾的,就是这个俘虏郑蛮蛮了。
何况她身边还有一群行迹诡秘的侍卫。便是她不待见的那两个侍女,也是一心维护她的。
所以郑蛮蛮的小日子过得还是相当滋润的。
睡了两天,彻底排除了体内的残毒,她又开始精神奕奕地到处乱窜了。
当然,起初也是存着看看环境,能不能逃跑的心思。
虽然希望微乎其微,可人也得有些追求不是?
可是她出来蹦跶的第一天,就死心了。
黄沙,到处都是黄沙。
这座宫殿被建在沙漠中的一个诡异的大峡谷内。几乎是傍着刀刃一样的山壁建成。
人家说,这个地方,叫做,千刃谷。
规模庞大,超乎郑蛮蛮的想象。
谷内是绿洲,水源,仿佛隔绝出了世外桃源。
甚至已经自成王国。有人耕种,有人放牧。
可是一出谷口,便是看到茫茫一片的黄沙之地,烈日之下,绵延千里,没有尽头。
最可怕的是,谷外正是西域的死亡地带。风沙的频率,便是常年居住在西域的,最年长的老人,也难以解说的清楚。
郑蛮蛮单枪匹马,若是要出去,肯定,只有死路一条。
从此郑蛮蛮便只好熄了自己逃走的心思,好好地等着杨云戈来接她。
每日无是可做,郑蛮蛮索性就在千刃谷里四处乱转。
这个地方迟早会是她的啊,她就当是提前巡查自己的领土了。
其中郑蛮蛮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葡萄园。
那是个占地广袤的大园子,不但种植葡萄,还酿酒。
而且黄沙之下,埋藏着巨大的宝藏库。沙漠中的子民,其实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稀罕旷世。
盛酒的容器,有黄金杯,玉杯。反而是瓷器在此地不算多见。
郑蛮蛮所枕的那个枕头,在中原属于上品。而在此,却是极为罕有珍贵的。
一开始,她还觉得奇怪……这里的富庶,显然超出她的想象。连一张床都是纯玉打造的。怎么用个瓷枕这么小家子气……
后来才明白,因为流通不易,在这里上好的瓷器,可比金银玉石什么的值钱多了。
而这里的气候原因,葡萄甘美又常见。在京城难得一见的葡萄,在这儿简直就像不要钱似的,掉在地上也没人管。
因此千刃谷的人才学会了酿酒,不然太糟蹋东西了!
郑蛮蛮每天穿着薄薄的西域服装,在葡萄架底下钻来钻去。
可气的是她就是怎么也晒不黑,天天晒,皮肤也光滑如凝脂一般,白皙剔透。而且脸上一点儿斑也不长。
而且一天到晚,她的嘴就没有停过,总有什么东西是拿在手上,随时放进嘴里啃的。那细细的腰身,就从来没胀起来过。
“黄伯。”
郑蛮蛮凑到葡萄园的老人身边,笑道:“我昨天挖了你一坛酒。”
这个黄伯,听说是个中原逃荒至此地的老人,一心就只有他的宝贝葡萄。
闻言,也只是呵呵地笑,道:“夫人总是能找到好东西。”
这葡萄酒的酿造是极讲究的。分了等级,窖藏的泥土湿度和温度等等,都要苛求。所以,这葡萄园里到处都散着黄伯藏的好酒。
偏他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哪里有酒,是什么时候埋下去的,什么时候挖出来最好。
郑蛮蛮笑道:“东角那一坛。我也不是去找酒喝的。就是看见那里的兰末儿草长得好,便想着采集一些,没想到挖了您的宝贝。”
“您莫说这样的话。本来,美酒便是要上供的。”
其实要是换个人,黄伯肯定会生气。
上供是一回事,可是没到时辰就把酒挖出来,明显挑衅了一个极其讲究的手艺人。
只不过郑蛮蛮是这葡萄园的常客,又总是跟在他身边,勤奋好学。短短几日,如今是已经能亲手酿酒的了。
美酒供上,可有哪个饮酒的人,是会关心这东西是怎么酿出来的?
郑蛮蛮的做派,是打心底里的尊重。所以黄伯对她生不起气来。
“虽不到时辰有些可惜。可味道也是不错呢。我喝了也不上头。”郑蛮蛮笑嘻嘻地道。
“是了,夫人适合喝些薄酒。酿太久了,也确实上头。”黄伯道。
“只要黄伯不骂我糟蹋东西就好。”郑蛮蛮探手去剪葡萄,笑道。
“夫人采了兰末儿草,是想做香料?”
郑蛮蛮道:“是呢。那物在外头倒是稀罕的。可不想这里能长得这么好。”
“是长得好。兰末儿草的芬芳,便是要靠日头晒出来的。在外头是一克便值千金。在咱们这儿,连最小的孩子也会采去玩耍。”黄伯笑呵呵地道。
郑蛮蛮不由得暗道,可惜路难行。不然若是可以通商,这个地方还真就是能富得流油了。
杨云戈,加油啊!帮老娘把这个地方给赢回来!
“我发现兰末儿草晒干了以后,香味比鲜嫩的时候还浓郁。”
“那自然是的。”
郑蛮蛮笑道:“可不可以磨成粉末,做成这种香味的胰子?”
“夫人可以试试。”
郑蛮蛮高兴地道:“好,我便去试试。”
说着,就要往回走。
黄伯叫住她,探身剪了一串葡萄给她,笑道:“最好的。”
“谢谢黄伯。”她笑道。
“去吧。”黄伯目中有些慈爱。
郑蛮蛮高高兴兴地揣着葡萄走了。
回到相对凉爽的大殿,郑蛮蛮便直接在地上盘腿坐了下来。
手里的葡萄给了侍女,去洗干净。
现在她身边跟着的都是胡人侍女,帮她打点些杂事罢了。
小翠和卫灵再没有出现过在她面前。不过郑蛮蛮发现自己每日的餐点开始符合心意,便知道是谁的手笔。
郑蛮蛮找了个小药钵,细细地把干透了的兰末儿草碾成了粉。
过了几天,她的胰子做好了。可她却从来不用。
一盒一盒封存好了放在那摆着看。
侍女好奇,道:“您辛苦做出来的胰子,怎么从来不用?”
郑蛮蛮老老实实地道:“我家那位不喜欢这种香味。”
杨云戈的喜好很特别。
若是她用了什么桂花啊,桃花啊什么的胰子,当天晚上肯定会被他虐出一身汗,然后拖过去重新洗干净。
反复搓,反复洗,绝对不让她身上留下其他味道。
次次都被他搓得红彤彤。
他还要反复闻,确定味道淡了才放手。
所以郑蛮蛮几乎从来不用带香味的胰子和熏香。
这种兰末儿草的香味,就像月儿奴公主那种人,又奔放,又暖昧。杨云戈是绝对不会喜欢的。
侍女笑吟吟地道:“夫人很想念骑主吗?”
“你说呢?”郑蛮蛮趴在浴池里,没好气地道。
换你你和你孩子爹分开了,你不想啊?!
侍女一边给她擦背,轻声道:“大王子已经去了前线,和骑主交过几次手了。有胜有败。”
这是正常情况。郑蛮蛮默默地想。
安福是狗头军师,但他有一部分八部骑兵的人马在侧相助。
杨云戈是集大成者,但毕竟孤掌难鸣。
希望他能沉得住气吧。
她慢慢地潜进了水里,呆了一会儿。心道:你人生的第一次失败,我不在你身边。
等她再从水里爬出来,拧干了头发,穿上了衣服,她道:“开一个草园吧。种些兰末儿草,和猫尾草什么的。”
“您是想……”
“我喜欢玩香料啊。”郑蛮蛮道。
反正园子迟早是她的。她现在就开始规划,也很正常吧。
侍女还真不敢把她的话不当成一回事,接了命令就退了下去。
这天晚上,郑蛮蛮睡觉睡到一半,就觉得胸口沉甸甸的。
她嘤咛了一声,挣扎着动了动身子,抬手摸到细腻光滑的皮肤,她一个激灵,就醒了过来。
“咚”的一声,有什么人闷哼地掉下了床。
“公主!”侍女急急来点了灯。
郑蛮蛮惊魂未定,看见床底下坐着个光着脚,身穿白纱衣的少女。
正是好久不见的齐嫣公主。
她不由得就有些无奈,道:“公主,您没事吧。”
齐嫣颇有些委屈,指着她道:“你把我踹下了床。”
郑蛮蛮拢了拢衣服,斜睨了她一眼,心道,早知道是你这女色鬼,就该踹重一些。
侍女的扶持下,齐嫣公主艰难地又爬上了床,硬是往郑蛮蛮身边凑。
她低声道:“我要抱着你睡。”
郑蛮蛮无奈了。她现在这个姿势估计就是刚才爬上来的姿势。双手紧紧搂着,脸贴在她胸口上。
早先因为夜里经常被杨云戈袭击,所以在陌生的地方,胸口沉甸甸的难免让她惊吓。
现在清醒了,看见她这个姿势,其实也不是这么的不规矩……
其实也就是个小孩子依赖大人的姿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