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以笔为刀

伍叁柒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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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同意了?”漆黑的夜色下,卢林的眼睛放出光亮,声音略显颤抖:“这将是我踏出黑道领袖的第一步啊!”

    “别高兴的太早!”凌霄楼泼冷水似的将卢林泼醒,道:“想要统一仁怀城的地下势力谈何容易?我们需要从长计议,要做到万无一失。这样……”

    凌霄楼知道抢夺地盘儿是件拼命的事儿。在黑道中人看来,有地盘儿就意味着有江湖地位,也意味着财源滚滚。俗话说的话,夺人饭碗罪同杀父夺妻,一个不慎就是与人鱼死网破的下场。

    凌霄楼叮嘱着卢林,让他花费几天的时间打探清楚仁怀城的地下势力格局,随后他们再商议如何动手。

    回到家里,母亲连忙端出饭菜来,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笑了起来。

    “娘,这几天怎么没见到婉娘?”凌霄楼咬了一口馒头,夹起一块儿肉块儿,嘟囔的问道:“她三天两头的就要来一趟,这次都快五天没见她了。”

    “你还别说,这小妮子真的好几天没来了。”母亲替他端来一碗水,疑惑的道:“会不会有出什么事儿了?”

    “她那么小能出什么事儿?”凌霄楼嘟囔道。

    “你瞎说什么?”母亲脸颊一红,嗔怒道:“还是读书人呢,你这话要是传出去,让婉娘如何见人?坏了人家的名声,人家嫁不出去赖着你看你怎么办!”

    “赖着就赖着呗!刚好给娘做伴儿!”

    “嘻嘻……你说真的?”

    “呃……”凌霄楼没想到自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连忙将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扔下筷子就逃:“我说着玩儿的。”

    “这孩子……”看了眼凌霄楼的背影,郑氏心里滋生出幸福的感觉,有这么一个好儿子,怎么也值了。

    凌霄楼回到房间,将房门仔细的锁好,坐在床上怔怔出神儿。婉娘是一个好姑娘,长得好看,性格活波,最重要的是对他还好,这样的女孩子的确堪称良配,不如就从了……

    但是很快他就压下了这种想法,婉娘今年才十二岁好不好?即使等到谈婚论嫁也还要等六七年呢,瞎想啥?

    盘膝坐下,微阖双眼,调整着呼吸。一会儿后,他整个人放松下来,心无杂念,开始按照《血神录》的功法修行,一道道意念深入他的气海,引导着一团婴儿拳头大小的精元涌入经脉。

    这团精纯的精元就是他努力了一个多月的结果。随着精元在经脉内流淌移动,他的身体出现了酥麻感,这是精元在滋养身体的征兆。

    半个时辰后,他搬运精元运行了两个周天,经脉有些生疼,不得不停下来。

    他取出笔墨纸砚,往有些破旧的砚台里倒入一些清水,端正了身体,慢慢的研磨起来。右手捏着墨条儿在砚台上垂直的打着圈儿,力道适中,不轻不重。

    “磨墨要轻而慢,要保持墨的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磨墨用水,宁少勿多,磨浓了,加水再磨浓。要用清水磨墨,不可用茶或热水。墨要磨得浓淡适中,不要太浓或太淡。”

    他脑海里回忆起了李澜先生教他们磨墨的知识,便根据这个不断的调整着,不一会儿功夫一股浓浓的墨香味儿在房间里弥漫开来。

    动作麻利的摊开一张白纸,凌霄楼抓起一根普通的羊毫笔蘸蘸墨汁儿,开始书写今天的作业。

    将《大学》抄写10遍,这是李先生对他的惩罚。相比于打板子或者其它惩罚项目,凌霄楼觉得这算是轻的了。

    李先生的严苛是出了名的,说得好听点儿是治学严谨,说的难听点儿就是整人。所以李先生罚他抄写10遍《大学》,他痛快的接受了。

    “17520个字!”凌霄楼轻声念叨着,随后脑海里回忆着《大学》,开始抄写“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一行工整好看的蝇头小楷便跃然纸上。

    凌家庶子很有读书的天赋,如果不是一心想要称将封侯,去练什么武,说不定现在都通过院试,成为秀才老爷了呢。

    即使如此,凌霄楼也觉得自己打的底子非常好,虽然一个多月没动笔了,有些生疏,但写着写着就顺畅起来。

    笔走龙蛇,不一会儿功夫,一页白纸就写满了精致的小楷。一边儿回忆着内容,一边儿书写着,他保持着一定的速度。

    抄写完一遍后,看看天色,他花费了一个半时辰,照这个速度,其它的九遍要抄到明天上午去了,正好合了李先生的意,不用去读书了。

    这可不行,如果不在凌氏族学读书的话,他还能去哪里?凌氏族学都不收他,还想让其他私塾收留?那是不可能的!

    读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有良师引导,尤其是在还小的时候。读书是为了什么?《中庸》里所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读书是为了有所学。

    就像凌氏族学的学训中的博学笃行一样,先广而博之的吸收知识,然后经过审问、辨别、思考去除糟糠,留下精华。

    但是世间真正能做到这一步的有几个?或许孔圣人和朱圣人能够做到,那其他读书人呢?

    这就是良师的作用,帮助学生们完成有所学的这一过程,教授给学生们审问、慎思、明辨的方法,至于笃行?那就要看个人的悟性了。

    凌霄楼明白,无论前路有多么的困难,有多么的坎坷,他都必须完成抄写的作业。否则以李先生的个性以及对他的不满,甚至是厌恶程度,他真的会被赶出族学。

    以他现在的水平或许可以通过县学试,那后续的考试怎么办?日月帝国的功名考试分为六级--县、府、院、乡、会、殿。只要是想要做官,想做一个前程似锦的文官,都必须在六次大考中走一遭,与天下刻苦读书的士子学生大比一番。

    以他现在的能力,至少还需要跟随李先生学习三四年才行,才有能力自学。

    想明白这些,他开始沉思。

    前世的他虽然也有过读书的经历,却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被父亲扔进了西伯利亚训练营,接受残酷的训练。

    在西伯利亚训练营,他也曾上过一些文化课。只是这些课程都和冷兵器以及热兵器有关,哪里能触及到四书五经或者练字这样高深的学问?

    他眉头紧锁,沉思良久,就是没有办法。

    就在他抓起羊毫笔的时候,灵光乍现,他想到了前世自己的那把血刃--碧雪,想到了人刀合一。

    他端正身体,抓起羊毫笔,回忆着前世那种人刀合一的感觉……一刻钟后,他蓦然睁开了眼睛,羊毫笔落在了洁白的纸张上,一个小楷字跃然纸上。

    慢慢的……他的呼吸平和顺畅,眉宇间的焦躁之气也消失了,每一次落笔提笔都不假思索,一行行精致的小楷彷如流水缓缓淌出一般,落在纸上。

    忘掉了他手里抓着的是笔,在他心里只有血刃,只有他的碧雪。他在用心中的刀镌刻一个个精致的小楷字体。

    他的呼吸平稳如山,脑海里闪烁着要写的字,手就挥动起来,越写越快,越写越自如!

    他……不是在写字,是在练习刀法,练习属于他自己的刀法!

    一张洁白的纸张就是一个战场,凌霄楼挥动着血刃碧雪斩杀着一个个敌人。在他眼中,一个个精致的小楷字体不再是单纯的字体,而是一个个敌人,一个个被他斩杀的敌人。

    他杀人的速度越来越快,呼吸的变化,收刀的停顿,出刀的停顿,刺入敌人体内的停顿,这些时间都在加减速中完成。

    充满了一种律动,充满了一种美感!

    杀人的美感!

    不,或许用艺术来形容最贴切!

    强大的敌人要多砍几刀,中间不停顿,弱小的敌人要一刀致命。刀颤抖的时候要随之舞动,刀坚硬的时候要随之加力。敌人在身前的时候要毫不犹豫,敌人在身后的时候要动作如风!

    所谓气势鼓荡,要如奔涌洪涛!

    蓦然,潜伏在他体内气海里的精元缓缓的流淌出来,受到他刀法的牵引,在体内经脉里游动起来。

    一团儿如婴儿拳头大小的精元顺着《血神录》记载的刀法行运路线运行起来。凌霄楼前世将这部刀法修行到极致境界--《碧雪》,刀名碧雪,刀诀也叫《碧雪》。

    他笔下的墨迹,就像银河之水,从九天之上砸落下来,气势跌宕,磅礴大气。他的速度越来越快,气势越来越足。

    这时候他的眼里只有一个个闪烁的敌人,一个个被他斩于刀下的敌人,敌人就是他心中的字,他的刀就是手里的羊毫笔!

    人刀合一,战无不胜!

    人笔合一,指点江山!

    在他体内经脉里流淌的精元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似乎化为了一把血刀,在他经脉里厮杀。

    夜色越来越深,墨没了,凌霄楼便停下来慢慢的研磨,也算是休息一下,磨好之后,继续厮杀,杀到天昏地暗,杀到酣畅淋漓。

    万籁俱寂的房间里,只听到沙沙的写字声,没有人打扰,没有人聒噪,凌霄楼沉浸在杀敌的世界里。

    他心里杀机越来越盛,杀的人也越来越多,没有丝毫的厌烦,反倒涌动出一种说不出的愉悦之情。

    或许是这种愉悦之情的感染,他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杀气和戾气,反而身周缭绕着一丝丝书卷气。

    时间飞速的流逝,黑夜离去白天降临,不知不觉中,最后一个字落在了之上。

    啪的一声脆响,手里的羊毫笔从中间断裂。

    扔掉断裂的羊毫笔,他盘膝坐好,一丝意念与快速移动的精元沟通起来。他神色突然一怔,旋即一股惊喜袭上心头。

    “精元又壮大了?而且变得更加精纯了!”他呢喃道。

    “我的碧雪也回来了……”

    引导着壮大了一倍的精元流入气海,凌霄楼抬头看了看窗外,天已经放亮。看着地面上散落的纸张,他恍若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在梦境里,他化身血魔,挥动着碧雪刀,将一个个敌人斩于刀下,杀人无算。这一晚上杀的人,抵得上他在十年间的数量。

    “只是这种感觉真的太好了……原来我还是没有改变,还是那么喜欢杀人……唯一可惜的是这样杀人没有鲜血精气可以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