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叶琛番外1

李若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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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见唐素怡那一天的情景,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也记得清清楚楚。

    我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身边都是充斥着荷尔蒙的毛头小子。父亲自小对我的管教很严格,无论是学业还是体能,都会一丝不苟地锻炼和鞭策。母亲也是部队里的干事,虽然对我的要求和管教没有父亲那么苛刻,可是要求还是摆在那里。

    她说得最多的,就是:“阿琛,你是男子汉,现在的磨练是为了将来能保护你在乎的人。”

    我的童年几乎在部队里度过,每天与穿着军装的叔叔一起晨练,然后准时八点回到学校早读。午餐和晚餐都会在部队的饭堂里解决,跟很多部队的小孩一样,生活总是刻苦而枯燥无味的。

    原以为人生会像父亲规划的那样,满十八岁然后正式加入部队,沿着他曾经走过的路继续前行。

    然而,计划总赶不上变化。那年初夏父亲在一场军事演练中发生意外。虽然在军区医院待了两个多月以后,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可是双腿却失去了知觉,从此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对于性格高傲的他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沉痛的打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情绪都很不稳定,母亲很是忧心,干脆从部队里请假回家,专心照料他。

    辗转找了很多医生,甚至偏方也问了不少,父亲的双腿却并没有起息。虽然我只有十六岁,可是在那一刻深深感受到源于现实的残酷,以及对这个家的责任。

    记得那一天下午,我放假回家的时候看到客厅里坐了一个人。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看起来硬朗而英气。看到我的那刻,他的脸上绽放着温和的笑意。

    “你一定是阿琛了,多年不见,都长成了英俊的小伙子。”

    父亲坐在藤椅上悠闲地喝着茶,脸上难得流露出受伤后少见的笑意。他挥手示意我过去,解析说:“这是你来自海市的唐叔叔,爸年轻时的战友。”

    “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说起来也有十四五年了吧。”唐叔叔看起来很温和,与严肃的父亲很不同,看我的时候含笑的眸中闪着欣慰。“对了,我家小怡也已经十三岁了,说起来跟你差不了几年。”

    闲聊的时候我知道了很多关于唐叔叔的事情,他是父亲的战友,当年离开部队回海市经商的时候,父亲果断把手头上的大部分积蓄借给了他。他们之间的来往虽然很少,可是看得出来感情匪浅。

    聊到父亲受伤的双腿,唐叔叔不断地叹气,并且提出了一个足以改变我这生的建议。

    “老叶,我跟海市江立医院的院长很熟。他们毕竟是私立医院,设备和条件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如果你愿意可以过去看看。关系和钱你不用担心,我都会处理好。你还年轻,总不能一辈子在轮椅上度过吧?”

    父亲对于离开部队到海市治疗的事情十分犹豫,我知道他除了舍不下这里,更多的是不希望欠唐叔叔人情。他双腿失去了知觉,若然要治疗并非一时半刻的事。何况已经有不少部队里的医生给他看过了,都摇头说康复的可能性很低。

    唐叔叔似乎看出了父亲心里的纠结,劝慰说:“当年如果不是你借钱给我创业,就没有我今天的成绩。说起来,当年的人情我还没还,你就当给我一个机会吧。”

    后来我才知道,唐叔叔知道父亲的腿受伤以后,丢下海市的公司二话不说就赶过来了。他是个感恩图报的人,当年选择创业的时候历尽艰辛,也曾因为经验浅而被骗取了进货的钱。是父亲无条件伸出了帮助,所以多年来一直铭记于心。

    唐叔叔走后,父亲与母亲彻夜详谈了一整夜,终于在第二天的时候,母亲走到我的房间告诉我:“阿琛,我们决定明天去海市。你已经长大了,可以选择留在部队,或者跟着我们一起过去。”

    不知为什么,那刻看着母亲眼角的细纹时,我的心里有种异常的感觉。原来不知觉间,他们都老了,而我却还没长大。

    几乎没有犹豫,我已经作出了决定。“妈,反正我已经放暑假了先陪你们过去。如果康复的情况理想,我暑假以后先回来。”

    海市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遥远的地方。虽然从小在父亲的管教下我的性格独立,可是对于一个出生以后只生活在部队里的少年来说,外面的世界时精彩的,同时也是危险的。

    我不放心父母过去,因为我是男人,应该承担起照顾他们的责任。母亲深感欣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琛,你长大了。”

    怀着这种忐忑的心情,我踏上了到海市的路程。

    正如唐叔叔所说的,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父亲住进了海市最好的私立医院,得到了最好的治疗。那个我不懂的世界原来与部队很不同,那里有最先进的仪器,留学回来的医生,以及对于父亲来说起到作用的理疗。

    恢复的过程很慢,唐叔叔在医院附近帮我们找了地方住下来。每天上午我推着父亲到医院接受治疗,母亲就到附近的菜市场买食物给他补身体。

    日子过得劳累却平静,看着父亲的气息一天比一天要好,我的心里也有种说不清的感恩。唐叔叔说得没错,父亲还年轻,只要希望就应该去试试,总不能一辈子在轮椅上度过。

    很清晰地记得,那几天父亲的治疗效果挺不错,双腿经过三周的针灸开始有了感觉。母亲很高兴,想要请唐叔叔一家吃饭,可是他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明天早上丽华和小怡打算去野餐,如果你们不介意一起去吧。天气这么好,带老叶出去晒晒太阳也不错。”

    母亲一口就答应下来了,可是我却感到有些奇怪,野餐什么的……到底是什么鬼?

    在很多年以后当我改口称呼唐叔叔叫“爸”的时候,他才偷偷告诉我,其实当年一手策划了那场野餐,就是为了帮我和唐素怡牵线。他直言不讳地说,其实在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相中了我当他的女婿。

    我没谈过恋爱,也很少接触母亲以外的异性,听说要跟唐叔叔的妻子和女儿碰面,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觉。可是唐叔叔对我们家的帮助很大,所以不好拒绝,只能硬着头皮去参加那场野餐。

    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我们一早就来到了上林苑的山脚。那里绿树成荫,漫山遍野都长满了小雏菊,难得海市还有这种风景优美的地方,父亲的心情也变得很好。

    我们来到上林苑的时候,周阿姨已经在草地上铺了一张绿色的桌布,食物摆满了一地。周阿姨长得很秀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恬静和温柔。与母亲的粗糙不同,她就像从江南水乡里走出来的婉约女子,很有灵气。

    周阿姨看到我推着父亲走过来,露出了温和的笑意。“你就是阿琛对吧,小怡在那边玩,我去叫一下她。”

    没过多久,周阿姨就领着一个穿着粉色碎花短裙的少女走过来。那时我第一次见到唐素怡,可是就在那一刻,我发现向来淡定的自己,开始变得莫名地紧张起来。

    她看起来很娇小,与我在部队里认识的女孩不同,有着白皙的皮肤和黑色的长发。她的五官与周阿姨很相似,那种安静婉约的味道如同水墨画中走下来的女子。尤其是她那双水灵的双眸,就像夜空里最闪亮的星星,把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

    唐素怡走得很慢,山风拂过她的发丝,以及微红的脸颊,让我看得失了神。

    时间仿佛静止在那一瞬间,粉色短裙的少女踏着轻盈的脚步一点点地往我的方向走过来。她的脸上稚气未脱,浑身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看到我的时候有些害羞,她粉嫩的嘴唇微微上扬。

    “阿琛,自我介绍一下。”母亲在身后小声地提醒说。

    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朝唐素怡笑了笑说:“你好,我叫叶琛,你可以叫我琛哥哥。”

    “琛哥哥好!”唐素怡的声音软软糯糯的,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整齐的两排贝齿。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与陌生的少女坐在一起有些拘谨。可是她的话却很多,热情地拉着我去树丛里采花。

    这个年纪的少女是无忧无虑的,即使是几支盛放的小雏菊,也能让她高兴一整天。她捧着花束坐在树下,好奇地问我:“琛哥哥,你是军人吗?”

    “不是,我刚初中毕业。”

    “可是你穿着军装,看起来也很高大。”

    “这不是军装,只是迷彩服。我经常锻炼身体,所以长得高。”

    “你是来海市过暑假的吗?”

    “嗯,暑假完了就回去读高中。”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她对我的所有事情都很感兴趣,笑起来的时候声音清脆而响亮。看得出来她的家教很好,小小年纪说话很有分寸,对于父亲的双腿好奇却不会贸然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