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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夜村长终于把一千的士兵抽调齐了,因为这些士兵都是常年训练,不比那些新兵蛋子,集于谷中操场之时,这一千的士兵个个都是庄严肃立,抬头挺铁,如杆子笔直站着。
因为有夜家雄厚的资金作后盾,这些士兵虽然居于深山居多,但是,他们的装备却是极为精良,都是夜玄花重金打造的。
见下面的士兵肃立结集,此时,夜风必须登台,张望肃颜。
下面的所有士兵都望着夜风。
夜风沉声地说道:“弟兄们,老爷被奸人所害,我们夜家危机四伏,但,我们站在这里,壮厉地对我们的敌人说:我们绝对不会这样倒下,我们夜家,绝对不会灭亡,我们将会更加强盛,只要我们团结一心,没有任何困难和敌人能打倒我们!”
下面士兵和外面的居民都竖耳而听。
“千年前,我们祖先横扫月华大陆,我们旌旗插遍了月华大陆。今天,我们这些千年之后的子孙,一样会像我们的祖先一下,让我们夜家的旌旗飘扬在空中,让我们的鲜血,来证明我们夜家绝对不会倒下,让敌人的鲜血,来证明我们是不会屈服!郎儿们,今天,我们离开家乡,踏上征程,让我们创造更加荣耀的辉煌。让我们的事迹永远在月华大陆流传,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为我们感到骄傲……”夜风在台上,庄肃高昂地鼓励士兵。
士兵们都被夜风那澎湃的感情所渲染,都为夜风鼓掌喝采,同时,夜风还向士兵们保证,就算他们不在,夜家一样会照顾好他们的家人!
夜风也向士兵的家人再三保证。只要红河边郡稳定,他尽最大努力,把他们全部带回来。
最后,夜风和士兵们在家人邻居的送别之下,缓缓离开绝
同时,安普还征来了谷中的所有牛马驴,把夜风已经封好地一箱箱黄金白银用牛马驴驮好,运出绝谷。
士兵们都带上自己的装备和兵器,经用干粮,跟着夜风。长途跋涉赶往红河城,因为他们都是常年经过训练的士兵。虽然身上背着几十斤重的装备,但,走起路来还是健步如飞。
来的时候,夜风和安普是轻装快马,速度是快了许多,但是,现在却不同,他们不单是带着大队前行,还运有不少的黄金白银。速度当然是慢了下来。
不过,这支队伍是十分的精良,由夜玄一手训练出来的,越野营宿,这些事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训练有素,所以,这并没有造成多少的困难。
这也幸好夜村长有先见之明。让这一千的士兵带有不少地干粮,所以,吃并不成问题。
绝谷的士兵完全是按照军队标准来训练地。十人一小队,百人一大队,各有司职,各有队长头目,由于完全是军事化。所以。很多事都不用夜风吩咐,他们都执行的很好。
一路走下来。夜风对整支队伍的素质都是很满意,这绝对不精兵,一点都不逊于帝都的禁
因为绝谷是夜家的最后杀手锏,其绝对要保密,所以,百里之内,都没有人家,路道也比较难行的小路,所以,赶起路来并不是那么的快。
两边树木荆棘横行,队伍缓缓前进,幸好此时头顶上的太阳被树木所遮挡住了,不然,烈日当空,那更加不好赶路。
当经过一深林之时,四周相对比较昏暗,夜风下令放慢速度前行,他带着人在前面开道。
就当夜风带着人穿过一排树木之时,突然,危从心生,顿感杀机。
“不好!”夜风一惊,就在这个时候,寒剑掠空,一剑如闪电一般刺向夜风。
夜风骇然,操起马侧巨盾,迎了下去。
“噗——”的一声,寒剑直刺而来,竟然刺穿了巨盾,刺向夜风地心脏,不过,速度慢了许多。
夜风是吓了一跳,一蹬就是从马背上倒飞而出。
“保护少爷!”跟在夜风身后的士兵反应极快,长枪左右突击,拦截向突然而来的杀手。
然而,杀手连头都不会,剑芒爆涨,手中的剑甩手盘旋飞出,身法没有半点的滞慢!然是向夜风扑去。
“啵——”在强大的剑芒之下,左右两边的士兵被震得摔了出去。
此时,杀手已经换剑,只见此剑一出,顿时萧杀万分,只见此剑狭长,干净利索,没有半点多余部件。
剑出流光,剑芒如针,一飞万里,寒冷而烈地剑芒穿空而来,连空间都为之荡漾,看不清杀手的身影,已人剑合一。
巨兵!在如此强大杀气和力量之下,一个念头掠过夜风的脑海,好快地剑,宛如千里一瞬,缩步万里一般!
夜风自认为动作够快的了,然而,在这流光一般的巨兵之下,他竟然还是慢了一拍。
此时,这把杀机昂然的巨兵刺向夜风的胸膛,此时,夜风也看清楚了杀手地面目——丁晓玉。
两个人虽然在空中,但,近于咫尺,当丁晓玉看到夜风那睁得大大地眼睛之时,她芳心不由一颤,握在手中的巨兵都不由为之一抖!滞慢一拍。
这滞慢一拍,立即给夜风机会,夜风双手如闪电一样,一夹,夹住了刺来地巨兵,然崦,巨兵力量强大无比,夜风还是夹不死,刺得他的胸膛,鲜血染红衣服,但,这已经让夜风稳住了刺来的剑势。
此时夜风身成直张,和剑平行,然后一折腰,从底反穿而过,松手。使得丁晓玉的巨兵刺落于空。
丁晓玉已经不是吴下阿蒙,折腰回剑,还是一剑如雷,刺向夜风。
但是,这个时候丁晓玉已经是失去了机会,得到夜风的命令,黄金甲人已经是扑了上来。
只见黄金甲人一点都不弱于丁晓玉,剑气纵横,如滔滔江水,和丁晓玉战成了一片。
夜风发现。每次经过大战,黄金甲人的力量都会强上一分。好像他每次一大战,就会力量觉醒一般,身为他主人的夜风,对黄金甲人都是感到万分奇怪,对于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些说来慢,然,只是一瞬时之间完成。
当夜风落地之时,绝族的士兵都忙围了上来,把夜风保护得紧紧地。
“铿——”丁晓玉一剑如天外流星。震得黄金甲人都后退几步,此时,她折腰倒飞而出,如鹞鸽一般掠入于森林之中。
以丁晓玉的作风,一击不中,必是翩跹而去。
“追——”从后面赶上来的安普见到丁晓玉要逃,忙带人去追。但。被夜风拦住了,夜风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你们追不上她。”修为突飞猛进的丁晓玉,她先动身,连他都不敢说能追得上她。
“公子,你没事吧?”见到夜风胸膛血红,安普吓了一跳。忙为夜风抱扎。
夜风苦笑了一下。说道:“没事。”幸好那一剑丁晓玉心软了下不,不然。一剑就要了他的命。
此时,夜风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来,丁晓玉进步太快了,如果他不用毒药,单是靠暗器,他都不敢说能打得过丁晓玉。
伤口包扎好了之后,夜风吩咐上路,不过,此时他警惕提高了许多,对丁晓玉不敢有半点的大意,他再不小心一点,如果下次丁晓玉伏击他的话,他的小命,只怕难保。
经过三天的赶路,夜风他们终于回到了红河城。
受夜风的命令,胡总管招回了大部分官员,使得红河郡大部分城市地行政开始走入轨道。此时,不论是红河城,还是红河边郡的其他城市,都看到了生机,城中地商贩再次开始了营业,街道上也能看到商旅来往了。火焰强盗团被夜风灭绝有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得强盗宵小偷暂时不敢再光天化日之下偷抢。
不过,红河边郡的兵力是明显吃紧,就是袁教头把旧府中的所有兵力调出来了,都不够用,他只好把旧府数目少得可怜的军队分为好几组,分别坐守几个大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还组织了吏使担当看守城墙和巡视的工作。
当夜风带着一千精锐的绝族军队回来之时,在红河城顿时城到了震慑的作有。
绝族军队都是由夜玄一手训练出来地,那整齐的队仪,冷漠肃厉的气息,让路过之人都为之畏缩,这使得红河城中一些蠢蠢欲动的宵小不敢乱来。
现在,夜风手中的军队不是用来对外,而且镇守城池,随时提防骚动,提防夜鹰的奸细趁机起火作乱。现在夜风手中能派上用场的军队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无法组成什么抵防入侵地阵营。
夜风带着一支如此精锐的军队回来,胡总管和袁教头都高兴万分,这更让他们看到重振红河边郡的希望,其他地行政官员也是高兴,有军队镇守,生命才有保障。
至于夜风的军队是哪里来的,夜风不说,也没有人敢问。
见到公子爷回来,俏婢步秋雁当然是高兴了,但,此时,她还是忧心忡忡,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夜风拉到一角,低声地对公子爷说道:“公子,我们手中的黄金都买粮和发俸禄用得没有多少了,下个月很快就要到了,我们库中没有半分地银两,怎么给官吏和军队发俸禄军饷。”
俏婢把帐簿递给公子爷审核,忧心得很。郡库中没有一分地金银,她一样为公子担心,如果再没有钱发军饷俸禄,就算不造反,队伍也不好带。
夜风轻轻地揉了揉了紧皱秀眉,摊平,轻笑地说道:“心肝儿,这点不用担心,公子爷已经解决了。最近公子很多事忙得难于分身,郡府的财务,就交给你处理了。”说着,拉着俏婢地手,向绝族的军队走去。
夜风示意安普带人把封箱的黄金白银搬进郡库之中,并交接给步秋雁,一一地登记上帐。
当步秋雁看到夜风把封箱打开,露出一箱箱的黄金白银之时,都不由一时看呆了,她不明白。才几天功夫,她公子爷就弄到如此多的黄金白银。虽然她知道在怒家的墓地里埋着有一批财宝。但是,那里是深山峻岭,几天功夫绝对是搬不下来。
“别担心,就算是天塌下来,都有爷顶着。”夜风轻笑,捏了捏俏婢地粉脸儿。
俏婢娇哼一声,向公子爷撒娇。
看俏婢这般的模样,夜风轻笑,暧昧地说道:“心肝儿。公子爷这几天是翻山越岭,也是累得够呛了,晚上准备好热水,我们洗个鸳鸯浴。”
俏婢听到这话,身体酥麻,羞然,娇嗔一声。跑开了。
望着她的背影,夜风是轻笑起来。
虽然是刚回来,但是。夜风并没有闲着,作为一郡之长,不知道有多少的事务要他去处理,更何况刚带回的绝族军队带要他来安排。
经过两天的忙碌,夜风总算是把绝族军队安顿好。并分配了他们的职责。有了这一千的精兵加入,红河城的治安等方面无疑是更加好起来。夜风还把他们暂时的分散到其他地城中游动性巡视。
因为安普更加熟悉绝族军队,再加上军人出身的安普对他夜家是忠心耿耿,所以,夜风把这支精良地绝族军队交给安普掌管。
解决了钱这个难题,有了大量的黄金白银做后盾,红河边郡的复苏速度更加快,手中有了钱,夜风更加敢大刀阔斧的整顿,动乱了三个月的红河边郡,开始恢复它的生命力,开始向它以前的繁荣努力。
“少爷。”就在夜风安顿好了绝族军队的第二天,胡总管前来议事。
“胡总管有什么事?尽管说。”红河边郡百废待兴,夜风一天要处理的事不知道是何其之多,一般地事,胡总管都不会来麻烦夜风。
胡总管有些忧心说道:“我们的粮食并不多,虽然步姑娘已经收购了不少的粮食,但,我们的粮食,最多只能用一个月,更何况我们的新兵还要增多,只怕,一个月之后,我们粮仓就要告罄了。现在征收冬粮还有四个月,我们至少还要备三个月的粮食,这还不算是战时备用粮。”
“红河边郡的粮行商家没有存粮了吗?”夜风问道。
胡总管说道:“现在红河边郡地粮行商家的粮草,基本上都在我们这里了。现在二少爷有意封锁路线,一般粮商的粮很难进来。再说,我们要地粮不是小数目,三个月的积粮,只怕很多粮商都无法供给得起。或者,我们还有一条路可以走,只能再次征粮!”
“没有更大的粮商了吗?”夜风沉吟地问道。再次征粮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按惯例,粮食每一收就征一次的粮,如果一年多出一次,对于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很重地压力,到时会弄得民怨载道,现在夜风手中有足够地钱,他更把希望寄于购买上。
“有,黄家!黄家是帝国的第一巨富,他们地前身何家以前就是主要经营粮食,可以说,帝国有五分之一的粮草在何家的粮仓中,不过,早在半年前,黄家的商铺已经撤出了我们的红河边郡了,只怕,黄家现在的粮仓是集中在帝国的东北一带了。”胡总管对夜风说道。
夜风沉默地点了点头,看来,他必须找何碧云谈谈,就不知道她离开了风华帝国了没有。
“少爷,我们还缺少装备。”胡总管也知道少爷顶着很重的压力,但,有些问题,他不得不说。
夜风深呼一口气,说道:“我们手头上还有多少的装备武器。”
胡总管沉吟了一下,说道:“最多,我们只能装备一千的士兵,而且多数都是已经退役出来的装备武器。就算以目前新兵的数目,不再增加,只怕,我们也有四千的士兵是裸军的。二少爷走的时候,不单是卷走了所有的库存装备兵器,也卷起了所有库存的矿石,并且还解散了我们红河边郡的兵器制造作坊!现在我们重新开始的话,至少要四个月到五个月才能打造出来。”
相对比起粮食来,兵器更加难办一点,一般而言,除了国家和拥有封地的贵族,其他们是不可以大量生产军用装备武器的。
夜风沉吟了一下,说道:“你叫人去联系一下,看有没有贵族出售装备兵器,价格是小问题,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给我们提供够足够数量的装备武器。还召回以前兵器制造作坊的所有铁匠,还不够的话,就召集红河边郡的所有铁匠,同时,所有的矿工召回来开工,我们尽快能自己造出兵器来!”
“属下就去办!”胡总管说道。
“粮食的事,我会搞定,你不用担心,其他的照常下去,不要让下边的人知道我们没有存粮,否则,迟早都会引起骚动,明白没有?”夜风吩咐地说道。
“属下明白。”胡总管匆匆告辞,按夜风的意思去做。
粮食之事,不能拖延,而且,像这么大的数目,只怕一般人出马是没有用,所以,夜风决定亲自回一趟帝都,去找何碧云谈谈,如果何碧云能支持他,那粮食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解决粮食问题,再解决装备问题,到时,就是轮到他对付夜鹰的时候了,他一定要让夜鹰这个混帐好看!
此时的夜鹰,也没有空去招呼夜风,因为他正忙打散被他调过来的红河边郡军队,把他们重编入枫林郡的军队中去。
夜风召来步秋雁,吩咐他一些事宜后,他乘着七煞彩鸾赶回帝都,为了赶时间,夜风没有把黄金甲人带上。
七煞彩鸾一飞就是千里,用不了多少的时间,帝都是遥遥在望了。
不过七煞彩鸾是太招人注意了,夜风把七煞彩鸾留在了帝都郊外的唐庄里。
这次回到唐庄,夜风收到了惊喜,因为铁无心竟然把他的修罗叶打造出来了,这让夜风感到高兴,他总算是能用上毁岳级的暗器了。为了熟悉这用巨兵材料打造的暗器,夜风在唐庄住了一天,熟练一下毁岳等级暗器手法,第二天才进帝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