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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鞋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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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和四弟心里要有个底,娘真要和你们一起过日子,之后的事儿还多着,四弟性子软,娘什么性子咱都清楚,之前受了多大的委屈,今后只把会变本加厉,你不拿个主意,今后的日子怎么办?”沈芸诺双手被周菊紧紧握着,能感觉周菊的愤怒,握着她的手颤抖着,她只能心下口气,宋氏和韩梅各有自己的主意,偏生裴俊孝顺,除了周菊自己多留意,其他也没法子了。

    她明白,十之*,宋氏会挨着周菊他们两口子过日子。

    周菊边抹着泪,边断断续续地说着,“三嫂,我和俊哥说了,他真想和娘一起过,我就和他和离,经历这些事儿我算是清楚了,人啊,还是自己争气比什么都强……”宋氏今日能让裴俊把家里的银子交出来,之后离间他们夫妻更是轻而易举的事儿,没分家的时候她在家里夹着尾巴做人,宋氏对她不闻不问,分家后自己做主才感觉活得有了样子。

    语声一落,外边传来说话声,沈芸诺缓缓地抽回手,提醒道,“四弟来了,人和人相处总会遇着难事儿,你和四弟再商量商量。”裴征和裴俊在这件事儿上有了分歧,裴俊听不进去裴征的话,不然的话能让裴征帮忙劝劝。

    遐思间,裴俊进了屋子,额头淌着汗,甚是急切,目光落在周菊身上转为担忧以及淡淡的失落,沈芸诺朝外边瞥了眼,“四弟,你和四弟妹说会话,我去灶房看看你三哥水烧好了没。”

    腾出屋子,让他们夫妻说话。

    裴俊感激的笑了笑,缓缓的在周菊身侧落座,她怀着孩子,平时做什么都小心翼翼,天色模糊,路不好走,她也要来这边,念及此,裴俊喉咙有些干,“你肚子里还有孩子,何须说那些气话?”

    周菊要和离,他哪会愿意,追出来不见周菊人影,他才急了,周菊跟着她没有过过一天安生的日子,分家后也起早贪黑,怀着孩子后情况才稍微好了,“家里的事儿,容我再想想,我看大哥也不乐意,是我一头热了。”或许,裴征说得对,大家都是聪明人,只有他脑子转不过弯来,拉起周菊的手,“跟我回去吧,路上我和你慢慢说,和离的话莫要再提了。”

    周菊眼角流着泪,听裴俊不松口,来了气,猛地甩开他的手,面色狰狞道,“你想和娘一起过日子我不拦着,大哥不同意,他有什么不同意的?我们起早贪黑的给他干活,还能帮他养三个儿子,大嫂人多精明,早就算计好了,你偏袒他们你就回去吧,我是不回去了。”

    裴俊无奈,“我不是说了再好生想想吗?娘辛辛苦苦拉扯我们长大,帮她养老怎么了?”

    “怎么了?”周菊嘲讽的指着外边笑道,“她是大儿子死了还是怎样,你是家里的老幺,凭什么要你帮她养老,去村子里问问有没有这种规矩?大哥大嫂不是注重名声吗?让娘过去跟着他们过啊,住一起,娘真有那个心思,就把大姐和二嫂找回来,咱一家人“和和美美”的住一起不更好?”她话说得重,可见是气恨了,提起刘花儿,周菊愈发有底气,“二哥和小栓现在过的什么日子,家里连个女人都没有,她为着几个儿子好,怎么不先给二哥说亲而是先将小妹嫁出去?说来说去,还不是为着那点聘礼……”

    裴俊从未见过如此不依不饶,歇斯底里的周菊,一路上酝酿的话顿时没了,顺着周菊道,“你说的在理,是我想简单了,我们先回吧,什么事儿回家再说,你不想合在一起,不合就是了。”

    裴俊性子软,尤其周菊生了气,习惯性的凡事顺着别人,说的哪些话,自己并未往心里去。反而是周菊,见答到自己目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沈聪和邱艳与沈芸诺他们住在一起,如若有可能,周菊也不愿被人看了笑话,转身走了出去,裴俊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走出门,听着周菊和沈芸诺说话,错开一步进了灶房。

    裴征往桶里舀水,听着脚步声,侧目瞥了裴俊眼,沉着眉,并未像平日那般打招呼,裴俊愈发悻悻,饭桌上,是他义正言辞的劝裴征合在一起过日子,此时对着裴征,总有种抬不起头的心思,垂着眼睑,讪讪道,“三哥,我让你为难了,之后不会过来打扰你和三嫂了。”裴征对那边本就没多少感情了,他看得明白,说这番话也是向裴征保证,或者,他心里清楚,纵然来了,也叫不动裴征了。

    裴征面无表情,从怀里拿出四个碎银子,冷冰冰道,“娘的棺材钱,我给你拿着,之后我就不过去了。”

    堂屋声音大,沈芸诺在外边听着了,劝周菊别动怒伤着肚子里的孩子,遇着裴俊从灶房出来,沈芸诺送他们出门,转过身,裴征站在身后,沈芸诺抿唇笑道,“但愿四弟不会被娘牵着鼻子走。”

    “四弟的性子估计难,水我提去茅厕了,你去洗澡吧。”伸出手,轻轻的撩开她额前的碎发,思绪散开,嘴角浅浅的有了笑意,如雨过天晴的山,清澈而纯粹,“下次赶集我们去镇上多买些猪肉回来,再问问糯米。”

    “你先洗,我瞧瞧下午腌渍的鸭子如何了。”买回来的鸭子抹了她配的调料,说是调料,不过是用八角,茴香,生姜,胡椒,陈皮磨出来的粉罢了,家里有石磨,随时用都成,而且,灌腊肠的调料里也需要其中几样,磨得多,用小罐子装着堆放在墙边的角落里,裴征和沈聪好似习惯她天马行空的想法了,甚少问缘由,她说,他们就做。

    鸭子拿酒腌渍着,她估摸着量,明天中午卤好滚油锅淋层蜂蜜就成了,腌渍的木盆没盖盖子,她担心夜里有老鼠。

    裴征一怔,沈芸诺下午的时候和他说过做法,知晓她看得重,温煦道,“你瞧瞧吧,我刚出来盖上盖子了。”沈芸诺做的吃食好吃,他百吃不厌,尤其是腊肉和腊肠,嚼劲足,最合他心意。

    揭开盖子,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香味,提着鸭脚转了转,放回去,重新盖上盖子,期待着明日做的甜皮鸭。

    沈聪白日当值,早上大丫问了遍吃鸭子的事儿,和以往欢欣鼓舞不同,更多的是不高兴,沈芸诺和邱艳在院子里洗衣服,她拿小凳子挨着沈芸诺坐下,不停的问吃鸭子的事儿,“姑姑,笼子里的鸭子也要全部吃掉吗?吃掉它们是不是就死了?”沈芸诺送她两只鸭子,她一直好生照顾着,此时听沈芸诺说起吃,浓浓的不舍。

    衣衫厚实,裴征烧了水,她和邱艳洗衣服都是用的温水,她担心裴征藏青色的衣衫用温水洗褪色,放在一边不急着洗,听着大丫的话,抬了抬手,温和的望着她皱巴巴的小脸,轻声解释道,“鸭子大了就要吃掉,吃了鸭子,大丫才能长得高,之后才会变得好看,而且,如果不吃它们的话,冬天它们会冷死的。”

    邱艳在旁边听着,抬起头,笑道,“大丫不喜欢吃鸭子,晚上娘就多吃些。”沈芸诺厨艺好,即使野菜到她手里也是美味,怀着孩子,她人胖了不少,都是沈芸诺的功劳。

    闻言,大丫眉头皱得更紧了,许久,像是下定某种决心似的,呼出口气,“那我还是吃吧。”

    傍晚,裴征从山里挑着柴回来,扁担两头拴着野兔和野鸡,这会儿,山里还有好些人,韩梅和宋氏也在,因着大家都去山里找菌子和银耳,走的人多了,零零星星有好几条路,放下手里的扁担,朝做针线的沈芸诺道,“我把兔子和鸡处理出来帮着你生火。”

    邱艳肚子大了,坐在凳子上压着肚子,沈芸诺要卤鸭子,一个人怕是忙不过来。

    抬眸,沈芸诺嘴角缓缓绽放一抹笑,裴征生得高大,一身深蓝子的衣衫衬得身材高大紧实,她微微红了脸,“不碍事儿,等我把这点做完了就去。”深秋的天黑得快,估摸着时辰,差不多,沈聪和小洛就要回来了,快速的穿针引线,看得邱艳心惊,“不着急的事儿,别刺着自己的手了。”

    沈芸诺给裴征做入冬的衣衫,针线密集,邱艳看着心里都觉得害怕,她做针线向来不紧不慢,而沈芸诺做什么都快,做针线也如此。

    “我看着呢。”布还是今日在镇上买的,她做好了裴征的衣衫再给大丫做一身,至于过年的衣衫不急于一时,家里柴火够,生了炕,手不冷的话就能动针线。

    收起针线,外边传来车轱辘的声音,天边,薄薄的撒下层雾气,沈芸诺朝邱艳道,“肯定是哥和小洛回来了,我去灶房做饭。”一整天没多大的事儿她感觉好像一直在灶房忙活,好在,不觉得厌恶,每当看着一盘菜出锅,心里会涌上浓浓的喜悦。

    卤水的调料是从镇上买的,沈芸诺生好火,往锅里加了米,小洛欢欢喜喜的进了屋子,“娘,爹又打着兔子了呢。”

    裴征在家里拔了野鸡兔子的毛才去河边处理兔子和野鸡,经过河边,裴征快弄好,让他先回来帮沈芸诺看着火。

    “是啊,你守着就成,我先煮鸭子,晚上我们吃馍和鸭子。”沈芸诺煮了点清粥,吃馍的时候混着吃。

    鸭子还未煮熟裴征就回了,两只兔子一只鸡,沈芸诺迟疑道,“扔进锅里,顺便一起卤了。”做卤肉慢,费柴火,兴水村甚少有人弄,倒是上水村有人去镇上卖卤肉的,半个时辰的路,将上水村和兴水村隔出了不一样的生活。

    饭桌上,大丫和小洛对甜皮鸭赞不绝口,邱艳也喜欢,反观裴征和沈聪,二人即使喜欢,却不到赞不绝口的程度,或许是男子与女子口味不同,两人更偏爱腊肉腊肠。

    吃过饭,天色已经黑了,燃着油灯,能感受到厚重的雾气,裴征和沈芸诺道,“今年冬天来得早,封山的时间怕要提前了。”

    家里有菌子有银耳,还有春夏晒的野菜,菜地和后院有白菜,过冬,沈芸诺心里做足了准备,想着今年腊肠能挣银子了,心有小小的期待,附和道,“是啊,封了山,又要等过年了。”

    日子不紧不慢过着,老宅那边的事儿并未在这边掀起一丝波澜,沈芸诺和裴征忙活灌腊肠的事儿,沈聪每日从镇上买肉,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屋檐下灌腊肠,天愈发冷了,院子里的竹竿子上挂着一排排腊肠,裴征去山里砍了些枝桠回来,依着沈芸诺的意思把腊肠烟熏了遍,红辣辣的颜色顿时成了黑红,吹了两日的风,沈芸诺煮了两截,味儿重,裴征和沈聪喜欢得紧。

    “明日我把家里的腊肠全给知县大人拿去,再多买些肉回来,知县大人真要得多,可以让刀疤他们过来帮忙。”沈聪夹了一块,在嘴里慢慢嚼着,熏得干,有嚼劲,下酒最适合不过。

    灌腊肠的肉要肥瘦适中,肥了不好吃,瘦了太干,听完沈聪的话,沈芸诺点了点头,问起宅子的事儿来,“宅子看得怎么样了,那条街的宅子不好找的话,可以稍微远些。”

    沈聪顿了顿,面露遗憾,“之前我看好了处宅子,奈何被人买了,再等等吧。”他还是想买在那条街上,小洛念书近,最重要的是安全,镇上虽有捕快巡逻,离县衙近些的终究要安全得多,看过那些宅子后反而不着急了,住一辈子的地儿,如何也要挑好的。

    晨光熹微,浓雾笼罩的院子,升起袅袅炊烟,烟雾冒着热气,在空中缓缓散开,沈芸诺蒸好包子,替小洛装了两个,推开院子的门,望了眼看不到尽头的路,深吸两口气,打起精神迎接新的一天。

    走的时候,沈聪将家里熏干的腊肠全部取走了,邱艳眼皮子直跳,拉着沈芸诺不厌其烦的问,“你哥会不会出事儿,我心慌得厉害。”这种感觉许久不曾有过了,沈聪在赌场帮忙的时候,她常常有这种感觉,如今萦绕上心头,心下不安。

    沈芸诺安慰她,“哥不会遇着事儿的,傍晚的时候就能见着哥了。”那么多腊肠,全部卖出去家里又有买肉的银子了,她手里的四百多文给沈聪买了肉,手里没钱了,今日卖了能拿到银子,之后日子也好过。

    本以为傍晚才能见着人影的沈聪,午饭后就回了,今日天气好,沈芸诺将家里得被子拿出来晒着,听着敲门声没回过神,听出沈聪的声音,心咯噔了下,真以为沈聪遇着事儿了,推开门,沈聪牵着牛绳,深沉的目光闪烁着晶亮的光,望向他背后,沈芸诺松了口气,“快进屋,怎么这会回了,小洛爹去山里割杂草去了。”

    山里人多,这两日,村子里的人找不着菌子,割起山里的杂草来,杂草丛生地地儿估计光秃秃一片了,家里种着地,有麦秆和稻草,沈芸诺担心明年有其他用处,和裴征提了句家里起火柴没了,他便背着背篓拿着镰刀上山了。

    沈聪牵着牛进院,沈芸诺侧开身子,发现牛车上两箩筐的肉,心下吃惊,“哥买的肉会不会多了?”

    “不多,知县大人对腊肠甚是满意,让我们可以多弄些,我瞅着今年天冷得快,早早的就会下雪,趁着封山前,多送些去镇上,之后的等年后再送。”他把腊肠径直送去了县衙后院,知县大人在,当即吩咐人煮了尝过味道后赞不绝口,叫管家备马车,将腊肠送走了,他不是多话的性子,卖腊肠挣了银子就好,其他,不是他该过问的。

    想起另一件事儿,沈聪又道,“宅子的事儿知县大人让我们不急,腊肠的生意大,他帮我们选了两处宅子,我给七十两,另一处当是知县大人给付的定金。”说是定金,更像是打赏他的,大户人家规矩多,赏下来的东西也不同寻常,他原本不要的,还是管家拉住了他说了两句,腊肠对知县大人来说不仅仅是银子,还有名声,宅子是知县大人的心意,收着没什么。

    许久,他才点头收下,管家说那两处宅子面对面挨着,其中一处是知县大人买的,另一处的主人年后才搬出去,要等些时候,沈聪他们不急着住进去,自然也不着急。

    沈芸诺没想着还有这样子的事儿,她琢磨了下,面上不显露半分,那位管家说的不错,对知县大人那样的人来说,名声比钱重要,不过一处宅子几十两,她觉得太多了,开口问道,“知县大人可说了要多少腊肠?”

    “有多少要多少,我没打听知县大人家的生意,听管家的意思,都能卖出去,腊肠放的时间久,不怕坏了味道,多点对他们来说卖出去也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沈聪上牛车将箩筐端下来,卸下牛板车,“铺子上的肉我都买回来了,打过招呼,之后铺子上的猪肠都给我们留着,下午,咱就开始做腊肠,知县大人说咱每日送去镇上更好。”让他下午回来也是这么个意思。

    沈芸诺垂首,没问沈聪卖了多少银子,两箩筐肉,光是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就要不少时辰,沈聪让李杉他们过来帮忙,顺便将家里的砧板和菜刀拿过来,每天给他们十文钱,金花得了消息也兴冲冲的来了,她力气大,手脚麻利,沈芸诺反而没了事儿做,在旁边帮点小忙。

    “阿诺妹子,我和李杉若早些时候遇着你们,早就搬出来现在日子怕过得更好了,咱们之前咋就没有缘分呢。”搬来这边,耳根子清净了不说,家里的日子也越过越好,金花觉得都是沈芸诺带来的运气,后悔没早些时候认识她,倒是忘记沈芸诺之前的遭遇了。

    沈芸诺将罐子里的调料舀进大的木盆子里,神色怔忡,早些时候认识无非是惺惺相惜,那时候的她,不见得会敞开心扉和金花打交道,缓缓道,“现在也不迟,何况咱住得这么近,之后多往来就是了。”

    金花没听出沈芸诺话里的感慨,刀起肉断,乐呵呵道,“也是,如今手里有钱了,我婆婆再说什么都没用了,离得远也听不着。”李杉娘到处打听李杉的住处,不就是想来打秋风吗,金花是不会给那种人开门的,那些年受了多少气她就要全部还回来。

    说到受气,金花想起她去砍柴时听到的关于裴家的事儿,只觉得世上就没有性子好的婆婆了,悠悠然说起村子里的事儿,“早上我上山砍柴遇着小洛大伯母了,她和我打招呼,问起你们,我没吭声,之后她也不出声了。”金花不懂得看人面相,她不喜欢村子里的人,尤其是韩梅那种,沈芸诺受伤得事儿她记得清楚,那种人,一辈子都别打交道得好。

    她不喜欢村子里的人,之前在村子里住久了,自己琢磨出个道理,整日出门转悠说三道四的人一定没安好心,平日不爱出门的才是真正过日子的,比起村里,村外安静多了,纵然人少,遇着事儿大家能互相帮衬,亲兄弟也不为过。

    那日后,裴征没说过裴家的事,之前偶尔还能听到,如今半句都没了,周菊回家后也没来过,沈芸诺不知晓那边的情况,笑着道,“早上雾气重,山里冷,他们怎么还过来这边?”

    金花嗤笑了声,大着嗓门道,“你是没去山里看过吧,之前清清静静的,杂草多,如今山里光秃秃的,裴三兄弟他们打猎估计也只能去更深的山里了。”没有找到银耳,大家还是乐意过来,人不算多,三五个人,或挖野菜,或割草,无一不是尖着眼睛四处找寻着。

    两箩筐肉,下午就全部灌出来了,沈芸诺没留他们吃饭,说腊肠能吃了给他们留些,明天还要继续过来帮忙。整个下午,看着竹竿子上的腊肠又挂满了,沈芸诺眼里尽是挣的银子,今天来了五个人,沈聪给了他们五十文,而卖的腊肠,一斤四十五文,肉十五文一斤,算上熏干的部分,一斤最少也能挣上十文,晚上,沈芸诺细细算着,眼里掩饰不住地兴奋,头一回,她好似有了真真切切融入了进来,不是活在自怨自艾中。

    要去镇上买肉,早晨,沈聪和裴征一块出门,随后买了肉驾着牛车回来,早上把肉切好,撒好调料,下午大家坐在一块灌腊肠,有说有笑,沈芸诺喜欢这样的日子。

    没有算计,自己挣自己的银子,和朋友似的聊天,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村子里那些是非和他们无关,这种日子才是她心里喜欢的。

    约莫是沈聪和裴征动静大了,村子里的人又好奇起来,金花从山里下来,眼里是浓浓的鄙夷,“他们见着聪子哥往镇上拉货,以为又在山里挖着什么卖钱的东西了,人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