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人妖与猛男

皇城有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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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丰源疯了吗?居然与一个在摔跤上浸尽了数十年心血的高手比摔跤?

    答案当然是没有。

    两人的手很快触碰在一起,高疯子用的是摔跤上常见的技巧过肩摔。

    而毛丰源呢,他并没有使用任何技巧,反而是借着高疯子抓向自己的力量,身体急速地撞向高疯子。

    “砰”地一声,高疯子控制不住力道,被毛丰源撞倒在地。

    毛丰源居然就这样简单、蛮横地一撞,就将一个摔跤高手撞倒在地。这是摔跤技巧吗?

    当然,这道理就跟没有尾巴的猴子仍是猴子,没有头发的人也是人一样,我们不能说不结果的树就不是树。

    毛丰源简单而又直接地一撞。

    没有人能形容这电光火石的一撞。

    用语言、用图画、用文字,都没有办法形容那一撞,因为那不单是快,也不是奇,更不是绝,亦不是优美,而是这一切的结合,再加三分惊艳,三分潇洒,三分惆怅,一分的不可一世。

    一种惊艳的、潇洒的、惆怅的,而且还不可一世的技巧。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造出这样一套简单有效的应对办法!

    毛丰源在撞倒高疯子的同时,身形一欺便飞奔了出去,没有丝毫的停留。

    高疯子飞速爬起,飞跃过墙,墙后已无人,只剩下一把半米长的尖刀,兀自摇晃。

    高疯子知道刀锋已嵌在自己兄弟的胸膛里,而下手的人去得还未远,因为刀柄仍有微温。

    但他却不想追赶。

    因为他惊魂未定。

    出道数十年,他还是第一次被人从正面击倒在地。他的胸前至背心,现在还隐隐作痛,只没伤到肌肤。

    他暗自惊惧的是:那笑嘻嘻的年轻人居然能想出这么有效的手段,居然在一瞬间便破了他的过肩摔。

    更可怕的是,高疯子知道,如果自己不是有李岳和焦红等人在身边,以那年轻人的身手,如果和自己单打独斗,恐怕就连自己也未必能克制得住!

    这年轻人到底是谁?

    他练的是什么功夫?

    究竟是什么人在墙后,居然在自己和一众高手的伏击下,仍能轻易地重伤了郭山虎,然后从容地逃去?

    高疯子觉得心头如同吞了块沉甸甸的铅铁,这是他出道成名以来,前所未有的感觉。

    “振新堂”有这样的敌手,恐怕得要重估敌人的阵容了!

    “兄弟盟”有这样的强助,实在不容忽视!

    高疯子正在这样疑惧的时候,毛丰源也觉得心惊肉跳。

    高疯子那一击,确令人心惊胆战。

    他奔出十里开外,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已经完全麻木。

    好一记过肩摔!

    更可惊的是高疯子并没有专心全神地施展出过肩摔。

    那时候,高疯子已不得不分神。

    毛丰源也正好觅准那一个绝好时机闯出去。

    如果是全力一击,威力会不会更大?

    毛丰源这般想着,不免也有些惊心。

    幸亏柴少云策划得好,否则自己真要坠入“振新堂”四大高手的合击里,只怕绝难全身而退。

    想到这里,他不禁又好奇起来了:

    王老大到底是谁?怎么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振新堂”的重地里,一击得手?

    他只觉得柴少云安排的事情,除了他自己每一步每一记每一着每一环节都洞若观火、透彻清楚之外,别人都如在云里雾中,像被一只命运之手推动着,去面对和接受连自己都可能不知道是什么的挑战。

    毛丰源当然没忘记一件事。

    事成之后,立即赶去王宝和酒楼。

    所以他立刻赶赴王宝和酒楼。

    他要去赴这个约。

    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约会?

    人生里,总会有些约会,是你意想不到,而且也无法控制、无可预测的。

    毛丰源去只感到好奇、有趣,并没有因而觉得沉重、负担,因为他并没有把成败看得太重,把冒险看得太严重。

    不把得失看得太重,对自己而言,总是件好事。放轻松点,但全力以赴,绝对是可以并行。

    所以毛丰源一路行去,居然还有点心情,去观看这条热闹的街上的热闹。

    毛丰源觉得很好玩。

    他一面行去王宝和酒楼,一面想出个好玩的点子:如果在市肆中的这些人,都如一些武侠小说内的情节一般,忽然全变成了经过严格训练的杀手,来对付自己,那自己会怎样呢?

    他这样想着,就觉得很好玩。

    连对街那几个蹲在地上玩玻璃珠的小孩子,都觉得很好玩。

    还有对街那个在王宝和酒楼附近,卖瓜子花生的小贩,也觉得极好玩。

    更好玩的是王宝和酒楼外,有一名游客。

    王宝和酒楼附近当然有游客,这一点也不出奇。

    作为上海滩福州路上最有名的酒楼,自是游客络绎不绝。

    这里要是没了游人,那才是奇事。

    这个人当然也是个人。

    只不过,这个人,毛丰源一眼看去的感觉,便觉得他不仅仅是个人。

    不仅是人,还是名奇葩人妖。

    这个人长的又矮又粗,满脸横肉。却偏偏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明明长得特爷们的一个人,却偏偏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像个小媳妇。

    毛丰源觉得这人很好玩,几乎要比他自己还要好玩的时候,突然遇上了袭击。

    狙击他的不是那个他觉得特好玩的人,而是三个不相干、毫不起眼的人。

    因为这三个人太不相干、太不起眼了,任谁经过,都不会注意到他们。

    他们实在太平凡了。

    他们只是三个行人。

    三名过路人。

    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因为不同而十分正常的事由和目的,向毛丰源走了过来,就在离毛丰源身前三尺距离的时候,猝然间,同时出手!

    一出手就是杀手!

    这三下杀手,把毛丰源的退路都封绝。

    毛丰源既无退路,也来不及招架。

    这三人的出手,不但一点都不平凡,就算是佛山的武术大师叶问见了,也得禁不住叫一声:“好!”

    毛丰源就脱口叫了一声:“好!”

    他乍逢那么精彩的杀着,一时也忘了是攻向自己,竟成了评鉴者,失声叫好。

    不过好归好,一个人要是失去了性命,那就不好得很,甚至也没有什么好不好了。

    他也是在敌人出手的刹那间,才知道对方是“敌人”,而且正在“出手”。

    通常,在这种时候,先机尽失,要闪躲、封架,都已来不及了:高手间的对敌,先机本来就是决定性的关键。

    毛丰源不能退。

    三面遇敌,有时比四面受敌更可怕,因为敌人留给你的那一面“退路”,很可能就是“死路”。

    不过毛丰源却自有他应付的方法。

    他纵身一扑,就地一滚。躲过这足以致命的偷袭。

    他反应之快使偷袭之人都忍不住“咦”了一声。

    他再重新站起身的时候,已在丈外,他早已把距离算好,这样一来他大可有充分的时间去应付那三个人的攻击。

    不料,他人才落地,一个人影已到了他的身前,几乎就跟他面对面地站着。

    毛丰源这才在心里吃了一惊。

    他只好下意识的想要挥出的拳头,但却硬生生地忍住了。

    因为来人即道:“是我。”

    毛丰源笑了。

    来人是唐奥运。

    再看偷袭的三人,全都倒在地上。唐奥运的身手,在他们第二击还未发出之前,已让他们失去了发招的能力。

    既然来的是唐奥运,毛丰源当然便不出手了。

    可是唐奥运的脸容却充满了惋惜。

    他低声道:“我来的时候,只说‘是我’,并没有叫你‘别动手’,你为何不出手?”

    毛丰源微笑道:“既然是你,又何需出手。”

    “你不出手,我便一直没有机会领教你的身手。”唐奥运望定他道,“这是一件极为可惜的事情,我不想让这个遗憾继续下去。”

    毛丰源道:“我从来不对朋友动手的。”

    唐奥运道:“你动手的时候,可以不当我是朋友。”

    “你不只是我的朋友,而且还是我的兄弟。”

    毛丰源坚持而坚定地道:“我父亲在世时曾教导我:‘一朝是兄弟,一生是手足。’只有王八蛋龟孙子才对自己的兄弟背后下毒手、身前动拳脚。”

    唐奥运特地望了他一眼,道:“早知道如此,我应该等我们交过手后才跟你结义。”

    毛丰源淡淡地道:“交过手后,恐怕就不一定能结义了。”

    唐奥运冷笑道:“你输不起?”

    毛丰源摇头。

    唐奥运有点愤怒地道:“你怕我输?”

    毛丰源还是摇头。

    “不是输得起输不起的问题,也不是谁赢谁输的事,只怕我们一动手,若要定胜负,只怕两人的下半生都得在病床上渡过了,”他道,“若是那样,我们怎能结义?”

    唐奥运这才恢复了微笑,“我们也可以在病床上结义。”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场中又发生了一些事。

    几个穿着巡捕制服的人物,沉默而沉着、完全不动声色地把地上那三名人押走,却并不走过来向唐奥运和毛丰源询问。

    四周又恢复了热闹,熙来攘往,也还有小部分的人忍不住向毛丰源和唐奥运投来狐疑的目光,有的仰慕,有的敬畏,但很快地又因手边上忙着活儿而不再留意他俩。

    在大城里、大街上所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叶孤舟被海浪吞噬一般,才不过一阵子,就连涟漪都不剩。

    人在时间之流里也岂非如此?

    既然如此,什么丰功伟业,什么盖世功名,与历史的长河相比,宇宙的浩淼相较,岂不如沧海一粟、微弱无依?不过,人在世间却不惜互相倾轧、分毫不让,来攫取一些可悲复可怜的“成就”?

    可是,你难道能为了存在的渺小,而放弃尽一己之力、不再努力吗?

    不能。

    千古功过唯一笑,即是流萤也燃灯。这句自拟的诗,便是毛丰源的想法。

    唐奥运的看法呢?

    不知道唐奥运有什么看法,但他却看见唐奥运在看着一个人。

    一个无论站到哪里、跟什么人站在一起,都能够显得鹤立鸡群的人。

    甚至这人生下来的时候,也比别人高大豪壮,笑的时候要比人发怒还威武。

    这个人,正负手宽步,走向王宝和酒楼。

    他只是随意迈步,但整个四周里的人们,都忍不住看他,敢情是那大汉太过引人注目,四周的人才忘了再看毛丰源和唐奥运,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大汉的身上。

    毛丰源因唐奥运注目而望去。

    他比唐奥运看得迟一些,所以始终未曾看清楚那大汉的脸貌。

    可能是因为所有人的目光被那人吸引了过去!那个满脸横肉,却扭扭咧咧的让毛丰源觉得挺好玩的“人妖”男人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喂,你他妈能不能快点走两步,没看见我在这里看风景么?你挡住了我的视线了。”

    这时候,那名大汉眉头微微皱了皱。回头望了那“人妖”一眼,他倒一点也没有在意,豪态依然。

    可是,那“人妖”这么一说,分明是针对他而发言。

    那大汉愣了一愣。

    四周的人都知道不好了,心里暗忖:这矮个子“人妖”不自量力,竟敢得罪那名气宇轩昂的猛汉,肯定会有苦头吃了。

    果然那猛汉缓缓地转头,望向那名“人妖”。

    他一跨入王宝和酒楼的时候,就知道这四周的人,不管是谁,游客还是路人,都看着他,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便是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矮个子“人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