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濒死一击

皇城有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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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一刹间,方可飞已看见血燕子身上的伤。

    那不是伤。

    而是死。

    任何人身上有这种伤,早已死了。

    早就是个死人了。

    方可飞是个聪明人。

    他念过很多书。

    虽然念过很多书的人不一定就是聪明人,但能念得通许多书的人则一定不笨。

    方可飞把书读得很通透,记忆力却不大好,常常读过就忘了。

    因为他能读能忘,所以他仍是一个很真诚、很可爱,也很没有机心的人。

    他人聪明,所以反应也很快。

    聪明的人大多反应很快。

    他一眼看见血燕子胸上的伤。

    他悲痛。

    他震惊。

    但他也立即明白了血燕子为何喝止他前来的原因。

    所以他强忍。

    强忍自己的惊呼。

    可是惊惶、悲痛仍在他的神情流露。

    眼神宣泄出来。

    只不过是这么一点儿抑制不住的表情,飞少爷已明白了一切。

    他肯定了一件事:血燕子已伤重。

    血燕子已完了。

    既然敌人已快“完”了,他就要对方立即变成“不是敌人”。

    他认为把“敌人”彻底地变成“不是敌人”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敌人”变成“死人”。

    杀了他:杀了他的敌人。

    是以飞少爷立即动手。

    飞少爷快,可是血燕子更快。

    他已着了飞少爷的“势刀”,却仍强忍痛苦,背向对方,似是有恃无恐,还岔开话题,拖延时间,一来是要对方莫测高深,不敢贸然追击,二是为了要等毛丰源回来。

    只有毛丰源或可与飞少爷一拼。

    他跟毛丰源并没有交情。

    可是他在上海这么些日子里,已深知毛丰源的为人。

    群雄受制,方可飞遇险,毛丰源这种人只要遇着了,便决不会袖手旁观的。

    是以他不能让飞少爷知道自己已受了重伤。

    对方一旦知道,定必速战速决。

    故此,血燕子的胸膛虽然已烂了,被那一记“势刀”完全震毁了,但他仍强恃着、强忍着、强熬着,拖得一时是一时,拖得一分是一分。

    血燕子甚至不让血液喷溅而出。

    虽然仍是有血淌出,但与伤口之重不成比例。

    但是这样强忍着,更加重了伤势。

    而且到最后仍是叫方可飞撞破!

    血燕子明白,飞少爷正是希望方可飞绕过来看看自己,因为,只有从朋友的眼神中才能看出:自己受的伤有多重!

    因为朋友关怀朋友。

    朋友爱朋友。

    朋友要是受了重伤,没理由会不惊惶。

    朋友的感情是瞒不住、伪饰不来的。

    飞少爷正要利用这么一点。

    他要知道血燕子的伤势如何才能出手。

    血燕子见方可飞走过来,他知道一切都完了。

    一切都要被揭破了。

    所以他先下手为强。

    就在方可飞一惊之际,血燕子霍然转身,猛然而全力地,发出了他的“气刀”

    刹那间,比方可飞色变更快。比飞少爷出手更快。可是个一回身,飞少爷也着见了他的胸前那是一副怵目的景象:已溃烂的胸膛。像被炸药轰开了的胸膛。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飞少爷就在血燕子出手攻击他的同一刹那发现了这一点。他在发现这一点的同一刹那作出了反。这一刹,他的“势刀”声势陡然极张尽盛,携着一股磅礴的大势。飞少爷手里的刀作出了反击。

    血燕子濒死一击。一鼓作气。而且还要一气呵成。飞少爷反击的时候,已确知血燕子身受重伤。他已占了优势。还夺了先势。

    这时,“气刀”遇着了“势刀”。

    磅礴之势炸开。那道银泉似的刀势,亦浪分涛裂。飞少爷脸色灰败,一把抱住了他的包袱,甚至把包袱紧紧地搂在胸瞠上,他大口大口艰辛地喘着气,仿佛他的气突然间全被抽光。只剩了皮和骨。

    血燕子有却仰天而倒。方可飞一把扶住。他即向飞少爷扇子一扬,霍的一声,并大喊了一声:“看暗器。”然后抱着血燕子就走。其实他什么暗器也没放。甚至连屁也没放。他只不过是说了一个谎。他的目的是要救走血燕子。

    说谎主要是想飞少爷分一分心,凝一凝神。他一看血燕子的伤势,就知道:血燕子完了。他一定要救走血燕子。不惜任何代价。

    救人的代价往往是:救不了自己。对某些人而言,只要救得了人,就算救不了自己,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种人通常被俗人称为“傻子”。但在江湖上,则被视之为“侠士”。

    方可飞从来都不是个“侠士”,但也绝对不是“傻子”。此刻方可飞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不会是飞少爷的对手。他也清清楚楚的知道:血燕子已决非飞少爷的敌手。他更一清二楚地知道:要是他现在立刻就走,或许还有逃命的机会,如果他想把血燕子在飞少爷眼前一齐带走,那到头来谁都走不了。他知道。可是他仍然要救。因为他决不能见死不救。就因为血燕子是他的兄弟。

    在江湖上,“兄弟”两个字,就是一切。在好汉的心目中,为了朋友,可以抛头颅、洒热血、义无反顾、万死不辞、赴汤蹈火、视作等闲。所以,莫要奇怪当江湖上的汉子们常常明知不可为而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除了临大节而忍辱负重任的人之外,大家都宁可冒险赴义,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并以里足不前、怯于赴难为耻。

    天下间多少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因为真要是“兄弟”,本就甘苦与共。否则“兄弟”就只是“猪朋狗友”、“酒肉朋友”的简称。当然,“真正的朋友”或许只是一阙神话,但如果你运气好,却可能会遇得上。遇上便是你的幸运。遇上不止一位更是你的幸福。朋友如此,更何况是兄弟!

    方可飞就豁出了性命救走血燕子。他的武功当然不比血燕子高。可是他的轻功却很好。飞少爷怎会让他的“猎物”轻易溜走。

    所以他出手。

    飞少爷冲前。

    聚势。

    他的“势刀”仍然在他手里。

    他的“势”随时可以把血燕子炸成碎片。

    也可以把方可飞炸得像血燕子一样:胸前一个大洞。

    就在他向前一顿、聚力出手的一刹那,突然间,鼻尖一凉。

    他连忙人仰身。

    紧接着,左手一辣。

    他的“势刀”迅速运聚于左手,在剧痛的当儿,立即一剪。

    毕恭、毕敬都禁不住失声低呼。

    因为他们看见了另一个怵目惊心的奇景。

    飞少爷的鼻子突然掉落下来。

    他左手尾指、无名指也同时断落。

    就像被人用刀削去一般地断落。

    血激涌。

    毕恭呆住。

    毕敬怔住。

    连飞少爷自己也震慑住了。

    方可飞就在这稍纵卸逝的时际,抱着血燕子逃出了厅外。

    他甚至不知道厅内在短暂的瞬息间,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

    剧痛。

    但痛楚并没能扰乱飞少爷的心神。

    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做错了什么事。

    也在很快的明白自己走错了那一步。

    然后更很快地知道自己为何受伤。

    接着他很快的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他立即做了该做的。他做错的事:低估了血燕子。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穷巷之犬,惶而反噬。

    飞少爷做错的一步是:疏忽。

    血燕子的最后反击,“气刀”反而是次着,主力是放在他另一门绝艺上。

    “飞刀”。

    这就是他受伤的原由:血燕子已将他手中的短刀以暗器的手法打了出来。

    无影、无声、无息,甚至是似有若无。

    飞少爷一冲前,就迎上了,携带着血燕子濒死一击的飞刀。

    鼻头的一块肉,即被削落。

    两只手指,也被割断。

    飞少爷发现得早。

    也反应得快。

    他立即做的事便是:纵身而退。

    可是仍然负了伤。

    飞少爷即刻为自己止血、疗伤。

    而且一面止血、疗伤,一面追了出去。

    他受了伤、挂了彩,自是奇耻大辱,但是,他也肯定了两点:血燕子比他伤得更重,而方可飞决不是他的对手,就算他已受了伤,这优势依然没有改变。

    而他一定要报仇。

    斩草要除根:所以他追了出去。

    必杀血燕子。

    才不过是片刻间的事,场中又回复了原来的局势:一群雄豪,全中了蒙汗药,动弹不得。

    毕恭、毕敬、吕小猫、罗巧玉、黄天、黄地,这一伙人依然纵控大局。

    由于方可飞、小巧妹、血燕子等人一闹,局面迭变,毕恭、毕敬本已控制大局,现感颜面尽失,威风很有点撑不住。

    吕小猫偏不讨好,在这时侯问了一句:“毕爷、毕少,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毕恭怪笑道:“怎么办?闹了这一阵子,我看我们的‘伟华二党’,诸位英雄好汉,已早已想得通透了吧?”

    却没有人回应他。

    毕恭冷笑道:“怎么了?老子只算给大家下了点蒙汗药,可还没喂哑药呢!”蓦地,李双双咆哮地道:“姓毕的,别枉费心机了,有种,过来一刀来杀了你娘吧!”

    毕恭嘿嘿干笑了两声,眼里倒动了杀机。毕敬忽然掠起,平平落到李双双身前,这时候,李一泰狂吼了起来:“免崽子,有种把爷也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