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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和凤翎往树下的石凳上坐下。
常欢打开折扇来细瞧,一边喋喋的道,“真是好东西……扇骨纯金,”掂了掂,啧舌,“称手,有几……哟,这字画,”常欢从扇面上抬起眼来,又惊又喜的看凤翎一眼,“这是余知大师的手笔。”
余知是当代有名的御用画匠,市面上一字千金尚不能得。
扇面上的字任一个也比金骨值钱的多。
凤翎未免有些哭笑不得的白他一眼。常欢总是先看到与金银有直接关系的东西。
常欢终于流出口水来,大声“丝溜”了一口,将折扇打开在面前装模作样的摇了几摇,“舒服,舒服,真是好东西,”睨向凤翎,“这么些年,你终于也有大方的一次。今儿的手笔才最让我满意,要再接再励啊!你哪儿弄来这么好的东西?谢啦!”
凤翎笑着摇头,“这才不是我的东西。是浅云县主寄放在我这儿,让我找机会交给你。这不,机会来了,要谢,你谢县主吧。”
常欢摇扇的手中一滞,接着“啪”的一声合上,像抓着烫手似的塞回凤翎的手中,沉着脸道,“小子无功不受禄,不是你的谢礼,拿回去。”
“县主就是怕你不肯受,才托我转交,人家一片心意,你这又何苦?”
常欢站起身来,仰脸看向树梢,双手相扣在身后猛搓,有些烦燥的说,“她既然是县主,就好好做她的县主,弄这些劳什子做甚?”
“姐姐为什么这样,你不知道?”凤翎跟着站起身,盯着他的脸问。
“不知道!”常欢梗着脖子,回答得有些心虚。
“我告诉你?”
“哎。”常欢转头,扬手冲她做了个打住的手势,瞪眼,“不必!”
“欢哥!”
“没事你回吧,我要出去。”
常欢索性下了逐客令。
“我话还没说完。”
常欢盯着她的眼睛,道,“要是还当我是朋友,关于县主的话,不要再说。”
凤翎神情缓了缓,转身将折扇交给琥珀。“我先替你收着,你什么时候想要了,再跟我说。”
常欢坐回到桌前。低头不语。
凤翎笑道,“欢哥,凡事自有因果,强求不来。”
“我知道。”常欢答得颓丧。
少年情怀满满的写在脸上。
他与浅云,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然强求不来。
浅云聪慧美丽,于他又一心一意,他以前一直懵懂未知。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一直在身边凝望他的人变得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时候,那种从心底泛出来的失落与疼痛。折磨得他忽然找不到前行的方向。
卑微得直想躲起来。
凤翎却并不是那意思。
她的记忆中,浅云县主嫁给了镇南候世子。
而在隋风残缺的半部人经中,却有这么一句话:永乐元年。秦天海封镇南候。
翻遍《隋氏人经》,凤翎只得到这么一句。
她不知道为什么三叔会被封为镇南候,而三叔三婶没有子嗣,做为义子的常欢完全可以承袭镇南候世子之位。
凤翎看一眼常欢。
也就是说,浅云与常欢是天定的姻缘。逃也逃不掉。
不必急于一时。
凤翎笑道,“我来找欢哥。是想再求你帮个忙。”
常欢瞟她一眼,眼里依旧没什么神采,“说吧,连上次的一起算。”
凤翎从怀里取出那张地契,交给常欢,道,“这是三婶铺子的地契,在漾澜河边。”
常欢接过,瞟了一眼, 并没有接,“我知道,你交给我干娘吧。回头我少不了替她打理。这事儿我干娘说过,大约是想开个妆奁铺子。”
凤翎收好地契,又道,“我想说的是,我另有两张就在这铺子的隔壁,我想租出去一个,可不方便出面,不如你帮我?租金你抽一成。”
“两成。”常欢眨着眼说。
“成交。”
常欢微带着些惊异的目光打量她,忽而伸手揉乱她的额发,笑道,“行啊,还是那个凤丫。我以为你在这尚书府里和那帮女人玩得乐不思蜀了呢。”
“那是不得己。”凤翎苦笑,“让我选,我宁愿在秦家村里,过得简单快乐。”
“是啊,”常欢叹一声,又抬眸对她露齿而笑,“人总要向前看的,对哥哥们来说,还是上京好些。何况乐文还在这儿。”
凤翎笑道,“是呢,对咱们也未必不好。欢哥,我另还有间店铺,我想做些生意,弄些进项,也省得空着可惜。又不想给府里人知道,你有什么主意?”
“这有什么难?”常欢笑道,“找个能信任的掌柜便是。那里的位置好,不如弄个酒楼。”
“我也是这么想。”凤翎点头,“可惜我一时半会的也找不着合适的人。”
“包在我身上。”常欢拍着胸脯道,“我手头也有些银子,正愁没处使呢,也算我一份,进项咱们一人一半。”
“就这么说定了。”凤翎向常欢微伸了脸过去,小声笑道,“千万别给府里人知道。”
常欢两指相扣,再往她额头用力一弹,“我是那么蠢的人么?”
凤翎“哎哟”一声,伸手捂自己的额头,苦着脸道,“怎么跟我二哥一样毛病?我还是小姑娘么?”
常欢大笑,“是啊,我忘了。”
凤翎捂额跟着笑,又问,“对了,欢哥,我想问问,你知道兰海血珠是什么?”
常欢的笑声嘎然而止,蹙眉看她,“你从哪儿听来?”
“无意中听到,说是什么解毒引子,可我没听你提过。”
常欢点头,“我知道,但是没有意义的东西,也就懒得和你说。兰海血珠和小青之血一样,是一种极特别的解毒药引,效果却比小青的碧血好上百倍。除了做为药引,亦可延续人的性命。然而王蛇小青尚能偶得,兰海血珠却可遇不可求,所以基本没有意义。”
“怎么说?”
常欢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答道,“我也只是在祖传手抄秘事中见过血珠一词,却并没有真正见过。据说琼州地境里有片内湖,活水入海。大约每年总有海水倒灌,湖水便咸不能饮。而一年中总有那么几天,湖面总有浓郁花香,如万树兰花开,久而久之,百姓们便称此湖为兰海。”
“琼州?”凤翎拧眉。
没记错的话,琼州是安国公的属地,离京城两千余里,地产贫瘠,人烟稀少,她偶然听过,但却真没听过琼州有个这么奇异的湖。
常欢似是看出她眼里的疑惑,笑道,“你没听过也是自然。兰海叫海,实则不过是个极小的湖。湖中水苦涩难饮,又不产鱼虾,兰花香也不过是个噱头罢了,还潮汐不定。时间久了,也就没什么稀罕。”
“那血珠……”
“秘事中载,兰海泛香时,若有人潜入湖底,或能寻得一种血红大蚌,蚌中含珠,蛋般大小,珠红若血,是以名血珠。”
凤翎心里隐隐明白为什么箫云会死心踏地的跟着洛十一了。
箫云要兰海血珠,而琼州是安国公的属地,安国公是洛十一的外公。
洛十一找来兰海血珠也就不是难事。
不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悬赏千金,箫云自己去找血珠不比跟着洛十一卖命来得快还容易?
“兰海血珠能解奇毒,却得来极为不易。兰海花香稍纵即逝,花香过后,血蚌便踪迹全无,血珠自然不可得。所以要得血珠,便得使人整日守在湖边,花香一出便潜入湖中挖出血蚌。而血蚌藏身之地为湖水入海口,湖底水流汹涌,一不小心便被冲入海口,永不得还。”
“是以,兰海血珠,可遇不可求。”
凤翎这时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兰海血珠能解什么毒?”
常欢摇头,“天下的毒千奇百怪,我也并没有亲眼见过血珠,很难讲。不过我想,秘事上载,血珠的功效相当于替人供血,能解的毒应该是嗜血虫之类。”
“你说……嗜血虫?”凤翎一阵头皮发麻。
这种虫她听常欢说起过。能穿透人的肌肤潜入血液吸食人血,之后产卵,母虫死亡,幼虫吸血,周而复始,一直到将人血吸食干净,才会在人体内干涸而亡。
“恩,应该是吧,类似的毒。”常欢看着她,眉尖拧成了墨,道,“你从哪里听来?很歹毒的东西。谁中的毒?我猜,血珠只是毒引,怕是并不能解毒。所以要想保得人命,至少得一年两颗。”
原来如此!
常欢的话让凤翎茅塞顿开。
为了千金难买的血珠,箫云把自己卖给了洛十一。
可是,什么人对冷漠的箫云如此重要?
凤翎摇头,“我只无意中听人说起,并不知道,所以才想着来问问。”
常欢这才如释重负的舒口气,“还好,吓我一跳。”常欢说着,又随手揉乱她的刘海,“你还真会找麻烦,想那些东西做什么?”
凤翎打开他的手,冲他吐舌,也顺势猛敲了他一下,常欢作势“哎哟”一声,两人这才一起哈哈大笑。
常欢和秦乐文交好,又与凤翎一向亲密,这种动作是在秦家村时打打闹闹常有的事情。
落在别人眼里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两个翠衣身影在常欢院子门前鬼鬼祟祟的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