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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三章、血腥盛宴
和朴姬善匆匆见面又分开,罗二尽管不情愿,但他也没办法,这里是战场,是非常时期,能见上一面就不错了;但是,大灰没有出现,让罗二有些担心。
朴姬善对大灰也很不满意,罗二安排给她的时候,当面交代大灰跟着她,但转天这家伙就跑不见了,只有在晚上才露个面,露面的时间越拉越长,到最后直接跑没影了。
“但愿它没事吧。”罗二收拾着简单的行李,今天,是他出院的时间。
早晨,乌云满天,是个赶路的好时候;吃过简单的早饭,罗二在朴正勇的陪同下,经过医生的检查,拿到了出院证明;其实,他的眼睛已经是属于永久性损伤,凭现在的医疗条件,根本没法医治康复,住院也是聊以安慰。
接过朴正勇递上的归队证明,罗二小心地揣在口袋里,这可是自己回到352团的证明,丢了很是麻烦的。
按理说现在罗二已经恢复了志愿军战士的身份,可以正式穿上志愿军的军装,但他还是依旧穿着人民军的制服。
不是不想穿,而是不能穿,今天他还要去办一件事情,承诺给朴正勇的事情,他不想让自己的军装蒙羞。是的,穿着志愿军军装去干违心的事情,罗二做不出来。
至于让中尉军装染上“战友”的鲜血,罗二无所谓,面对那些小国寡民的心态,真是腻歪透了。
告别医生,罗二上了敞篷吉普车,朴正勇依旧做驾驶员亲自送罗二到黄州,在那里罗二可以搭乘到瓮津的便车,那里是352团的防地。
热情的朴正勇,对罗二的出院很是高兴,见人就说要送自己的妹夫到黄州,惹得大家纷纷挥手笑送;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罗二,冷眼看着大舅子的表演,一声不吭。
经过联合司令部矿洞时,罗二歪头瞟了一眼,连散手都懒得放出,眼睛视力只有十几米的他,没看见一个中年干部正站在矿洞深处,若有所思地瞧着一晃而过的吉普车。
吉普车在通往黄州的公路上行驶了半个小时,朴正勇在一个隐蔽的岔路口,猛打方向盘,吉普车掉头钻进了一条小道,“吱”地刹住了。
汽车刚停下,路边的草丛里钻出两名人民军战士,拿着一个鼓囊囊的大包;其中的一个小个子,虽然穿着士兵制服,但罗二一眼看出,这不是在联合司令部门口碰到的那名少尉吗?
朴正勇跳下车,对着罗二点点头,罗二手上使劲,蹭地从车门上方轻松跳出,毫无声息地站在地上。
少尉递给朴正勇一个大包,和同伴转身上车,吉普车倒出了小道,轰鸣着直奔黄州而去。整个过程,没人说话,气氛沉闷的罗二也有些紧张。
一切有朴正勇安排,罗二也不多话,跟着他钻进了旁边的山里。
朴正勇使得计策,正是京城茶馆里说烂了的金蝉脱壳,掩人耳目的吉普车正常驶往黄州,但车上的两个人已经换了面孔。
看看手表,朴正勇和罗二掉头向联合司令部的西面跑去,在一个小时里,俩人翻过了两个山头,罗二没什么,朴正勇却是喘的呼呼的。
“你这样行吗?”罗二看了朴正勇一眼,再跑下去,不会让自己扛着他跑吧。
“没事,再,再过一个山头,就到了。”喘着粗气,朴正勇擦擦脑门上的汗珠,抬步向山上走去。
要是把这股子坚韧用在正道上,你们朝鲜也不用我们支援了,罗二摇摇头,放出了散手,他的视力大不如以前,但探查方圆1ooo米内的动静,没人比的了。
翻下了山头,在山脚下罗二拉住了朴正勇,“别走了,对面山上有警戒哨,两人一组,一共三组相隔1oo米左右。”
“那就对了,山那边就是第一军警卫营。”点点头,朴正勇深吸口气,猛然醒悟过来,“罗二,你的眼睛?”
“还是那样,看不太远,也就十几米的样子,但是,我的耳朵灵的很。”罗二得意地指指自己的耳朵。
“那就好,不过,今天的主攻手可是我。”朴正勇不服气地拍拍手里的大包,包里装着一把狙击步枪,用这玩意眼睛一定要好。
躲在浓密的草丛里,朴正勇该罗二交代了今天的行动计划。
“警卫营的营长,是金家的直系,今天中午,金家在警卫营给他们一个老人过生日。”嚼着草根,朴正勇慢慢地说着。
“生日?”罗二一愣,开玩笑吧,前方还在打仗,后方开始聚会了。
“借口,纯粹是借口”朴正勇不屑地吐了口痰,“我们的情报里,有金家几个高层领导,还有骨干军官都要到。”
“这正说明了,金家要开始动手了,战线已经推到了三八线,打过去是不可能了,国内的清洗是从高层开始的。”朴正勇眼里的痛苦一闪而过。
见罗二一脸的不信,“我的表哥,在前天出了车祸,不治身亡,他是人民军第三军参谋长。”
拿出水壶,朴正勇喝了一口,笑呵呵地看着罗二,“我马上也要进第三军了,要是你听到我的死讯,不要吃惊,这很正常。”
至此,罗二才知道,人民军里竟然残酷到了这般地步,堂堂的军参谋长也能被暗算,那哪里还有安全的地方。
朴正勇晃晃脑袋,“要想安全,只有拼上一把,否则金家危险了。”
一想到朴姬善悲痛的样子,罗二沉下脸,“说吧,你想怎么办,我该干什么?”饶是明白自己成了帮凶,罗二也没办法,他不知道如何拒绝。
“今天的事情必须绝对保密,你我现在是在去黄州的路上,明天早晨天亮前,一定要赶到黄州南十五公里处的人民军补给点,那是我的地盘。”朴正勇不厌其烦地交代着。
罗二点头明白,示意继续。凭他的体力,一晚上赶到补给点轻轻松松,但是面前的大舅子有些费劲。
“这次金家核心圈子汇合,明显是动手前的征兆,我不能眼看着敌人在我眼皮子底下招摇,干上一把,就是死了也值。”咬着牙,朴正勇恨恨地说道。
很明显,现在朴家和金家,已经对立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就是罗二这个整治头脑为零的小兵,也看出来了。
“靠,老朴,今天你是私自行动。”说了半天,罗二听懂了,这家伙分明是不顾死活了。
“没错,妹夫,劳动党里面的复杂程度,我也不给你讲了,讲了空让你笑话。”
“现在我谁也不信,只相信你一个人,带上别人我怕挨黑枪,这是有死没活的行动,一旦开枪,必须马上逃跑。”
“你的侦查能力是顶尖的,加上我的枪法,放倒一个老家伙,那是很容易的,关键是要跑出包围圈。”絮叨了好一会,朴正勇把希翼的目光,盯在了罗二的脸上。
不是突击,偷袭一个人还是可行的,罗二琢磨了一会,“要我帮忙也行,但是你必须听从指挥。”指指自己,罗二定下了基调,他不想死在朴正勇的冲动下。
“那是,那是,你找地点,我开枪。”朴正勇抓紧了手里的大包,心里轻松了不少;家里长辈的退缩,憋得他怒昏了头。
而罗二,也成了怒火燃烧的推手。
九点,太阳撕开云团,露出了半个脸来,把炫目的光线撒在了半岛北部。
有了罗二的引导,俩人绕过山顶的警戒哨,远远地隐藏在了人民军警卫营西侧的高地上。
身旁,三名人民军战士倒在低矮的松树下,罗二敲昏了他们,朴正勇却狠狠地每人扎了一刀,捣在了心脏处;“这些都是金家的嫡系,放过了也是祸患。”
山下,正是人民军警卫营驻地,三面环山的谷地里,大量的帐篷沿着一条窄窄的小河星点布置,隐匿在斜缓的松林里。
趴在树下的土包上,打开背包,朴正勇麻利地组装好狙击步枪,哗啦子弹上膛,眼睛凑到瞄准镜上一看,嘴里直接骂开了,“我草,罗二,你挑的好地方,刚好迎着太阳。”
罗二脸上一红,“我不是故意的,刚才太阳还没出来。”被朴正勇刺激的罗二,脑子里还是昏沉沉一片;刺杀军队高级军官,这么高阶的任务,足以让他的心跳加快了无数倍。
手忙脚乱地拆下瞄准镜,丢到一旁,这种条件下使用带反光的物件,明显是找死;朴正勇无奈地支起枪上的标尺,“换地方也来不及了,你丫的是在考验我的枪法。”
山下8oo米处的河边,几辆中型吉普车轰鸣着冲进军营,几个转弯,稳稳地停在了林地里,借着树荫藏好了踪迹。
“瞧瞧,这司机就是不一样,技术比咱强啊。”朴正勇夸张地赞叹不已,同时很鄙视罗二,连开车都不学,真是步兵当习惯了。
“你那两把刷子,也不咋滴,吉普都开成了坦克,那天碰散了架你拿着方向盘跑啊。”罗二很是冤枉,哥们回来就住院,你也得给机会学开车不是。
这回,朴正勇不吭声了,不是他良心现,是他的眼睛突地瞪圆了;摸出望远镜,上面蒙着一层白纱,这还是罗二给的细沙巾。
“乖乖,老金家狠,真狠,五个大佬来了四个,啧啧,金家长子也来了。”朴正勇冷漠的眼中,凶光闪现;不过,现在是人家警惕性最高的时候,他还没傻到立马开枪。
等,等到他们出来上车的时候,那时,也正是最放松的一刻。
罗二没有看,看不见不说,看见了也不认识,还不如歇会。
眼看着对手进了一顶帐篷,朴正勇放下望远镜,“帐篷里有一个山洞,不大,但安全的很,最起码咱俩是进不去。”
看来,朴正勇的情报还是很细致的,罗二赞赏地拍拍他的肩膀,“给你一个机会,我去炸了山洞,不过,太危险了。”
要好处,分明是在讨要好处,朴正勇放下枪,认真地看着罗二,这好处一定要给,机会也只有这一次了。
“罗二,妹夫,大舅子承你的情,以后有事找我绝不含糊,哪怕你找小老婆我也给你瞒着。”大义凛然的朴正勇,说出了他最后悔的话。
“好,我相信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反悔了别怪我不客气。”罗二卸下背包,一个跃跳窜进了树林,辗转几下没了踪影。
看着罗二消失的背影,朴正勇不自觉地摸摸腰间的手枪,干干地咽了口唾沫,脑后冷汗直流。
按计划,他开枪后,不管射击效果如何,直接一人逃离,在逃离前,他会用手枪突然打伤罗二,或者直接击毙罗二,留下一个替死鬼;在两个山头外的一处地点,藏着一辆摩托车,用来逃命的。
为了搞到那辆军用摩托车,他可是费了老大的劲,用了三天的时间偷运过去的。
这么大的刺杀事件,不留下一个替死鬼是行不通的,何况,给志愿军上点眼药也是不错的,当个黄雀获益最大;至于和罗二的关系,那有的是大把的借口推脱。
只要把朴姬善迅嫁给一个亲近家族,那什么都能说得过去了。不愿意?迷药是干什么使的。这一点,朴正勇是见惯了。
政治的残酷无情,可以把一个亲密战友逼迫成冷漠地路人,拿着刀的路人。
原以为罗二的眼睛坏了,那身手不足为俱,但是,光天化日下的,罗二依旧彪悍的身影,让朴正勇踌躇了,打蛇不死反咬一口,可就要了命了。想想罗二的手段,朴正勇暗暗打了个寒蝉。
最好,罗二能炸了山洞,还能带着自己跑掉,想到这里,朴正勇转换了心思;扭头看看一旁的尸体,他从大包里拿出一套半新的美式军装,还有两套朝鲜百姓的旧衣服。
毁容换装,扒下来的制服收好,朴正勇开始了第二套方案,尽管漏洞百出,但有了敌特这个方向不是更好嘛。
就在朴正勇忙的不亦乐乎的时候,罗二接近了那顶帐篷,警卫营营部所在地。
闪过两道警戒线,罗二把身子蜷缩在了灌木从的洼地里,散手放出。
没有惊动帐篷外警戒的卫兵,罗二指挥着十三只飞蚁,沿着帐篷和山洞结合处,咬开一个洞口。
青葱色的飞蚁,紧贴地面飞过,轻微的嗡嗡声,根本没有引起主意,这夏季的荒野里,多的是飞虫。
山洞里,隐隐传出欢笑的歌声,那个老人的生日宴会开始了,此时,裹挟着飞蚁的散手,穿过帐篷下沿的小洞,缓缓探入。
血腥的盛宴,开始了。没有血流成河,飞蚁很节约,咬死的人直接吞噬的干干净净,不咬的女人碰都不碰。按照朴正勇的想法,最好是把山洞里的所有人,干净利索地全数干掉。
罗二没有朴正勇那么绝然,这不是面对敌人,帮忙是有限度的;山洞里十几个男性,不论年纪,尽数被飞蚁扑倒,在妇女小孩的尖叫声中,大颚舞动,狂嚼大嚼。
当帐篷外警戒的卫兵,觉里面不对劲时,罗二悄悄地笑了,冲进去的十名士兵,更是一盘小菜。
虐杀,简直是虐杀,没有挑战性,十五分钟后,飞蚁原路返回,罗二扭头钻进了树林。营地里,已经有人向营部跑去。
朴正勇拿着望远镜,看见警卫营营部外的卫兵们冲进帐篷,却没听见爆炸声,吓的浑身燥热,“该不会是罗二被抓了吧,哎呀呀,坏了。”
哗啦,罗二窜了出来,一把拉起朴正勇,“赶紧的,跑。”
仓皇逃窜的罗二,没注意一旁的草丛中,三具面孔稀烂的尸体,被朴正勇动了手脚。
极度心虚的两个人,加快步伐,向西南方向跑去,身后,碰碰的枪声胡乱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