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谁惊艳了你的时光 1

仇小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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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美国短毛猫无精打采地趴在桌上,余蝶珍捏了捏它的手掌里的肉,抚摸它的毛,对面前大波浪的白色上衣红色长裙的江秀贤说:"肯定又是你画得太入迷,让它饿得舔颜料了吧?”

    江秀贤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干笑道:"真是什么都躲不过蝶珍。睍莼璩晓”

    余蝶珍在柜台下面翻出了一包药,递给她,埋怨道:"下次还敢这样让它拉到脚软,我就把小明送人了!”

    江秀贤接过药,把钱放到柜台上,余蝶珍一把抓起来扔了回去。江秀贤拿回钱,抱着小明离开,波浪长发在身后一摆一摆,余蝶珍这才看见她长发的发尾沾了绿色的颜料,只能无奈地叹气。

    余蝶珍读大学那年选了兽医学,读了四年的书本知识后又跟着教授实习,见过了大猩猩狮子老虎海豚之后她终于顺利拿到兽医师的资格证,现在开了一家宠物诊所,专门为猫狗鼠等日常宠物看病打疫苗。

    诊所不大,一律橘黄令人放松的暖色格调,有一个大笼子里躺了一只大型金毛,有些年老了,但主人最近出差,无暇照看,就放在这里寄养了。一边的墙上挂着几种样式的项圈,旁边则挂着绳索,另一边,即大笼子旁边,放着各种宠物窝。

    柜台上放着几本定制宠物专用品的书,柜台里面则是个种药品,而余蝶珍身后是壁柜,一层一层地放各种药品和猫砂鼠木屑等。

    有时候会有初高中乃至大学朋友前来光顾,总是会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

    "哎!高材生也会喜欢开这种诊所!之前比不过你的都已经出国了!"这是初高中朋友的话。

    只是余蝶珍不会为此动容,她爱这种自由的生活,不用朝九晚五,想开门就开门,想休息就休息,虽然这样并不比年薪百万的公司老总赚钱,但也可以稳定生活。

    江秀贤自从大学时候一幅画被人看上卖到十万后就开了一家画馆,里面全展示了她自己的画,墙上大大小小的画框中有风景有静物,最可笑的事柜台后挂着一副长两米宽一米的"镇馆之宝",画的是小明。

    她每日都窝在出租屋里埋头调色,以至于小明饿到去舔颜料充饥导致拉肚子。每一次它被江秀贤抱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拉到脚软了,余蝶珍恨不得将小明送给别人养也不要江秀贤害得它一天到晚的难受。

    午后,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了门口,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抱着玫瑰走过来,余蝶珍苦恼地在他进玻璃门之前跑了出去到他面前。

    "林喆,我说过多少次了,里面的金毛有点花粉过敏!"余蝶珍生气道。

    林喆无辜地看着那些花,又看看她,干笑着道:"这花不是我送的,是我的兄弟送的。”

    余蝶珍瞪他一眼,道:"兄弟?不会是你那大腹便便的上司送的吧?"林喆最近上位做了经理,自然要对提拔自己的上司做好事。

    林喆干笑,一副说谎之后被拆穿的样子,"当然不是,跟我去喝杯咖啡吧。”

    余蝶珍点点头,将狗粮给金毛添好,摸摸它的头,将铁卷帘门拉了下来,跟随林喆坐到他的小轿车中。

    窗外景致被炎热烫得扭曲,反光刺得眼睛不住疼痛。林喆是她的初中同学,很喜欢和一群男生跑到篮球场疯狂角逐,还记得刚开学那时候的他信心满满地在大家面前说:"I have a dream,我会做一个NBA球星!我喜欢Kobe!"结果现在做到了公司的经理。

    余蝶珍想起那个时候她自己只说了想见外婆什么的。

    一个红灯,林喆稳停了车,笑道:"我以为全部同学都会离开这里,没想到你和江秀贤还在这里。”

    余蝶珍笑着说道:"我更没想过NBA球星当上了经理。”

    林喆沉默了,看着方向盘上自己的手,而后反驳她:"我才是没想到高材生会当兽医,也没想到全班公认的一对居然没有走到一起。”

    余蝶珍的笑僵住了,随即便走了。

    林喆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闭了嘴。

    余蝶珍眼前浮现那些年月的白衣少年,他令自己快乐过,却又令自己心如刀割。她埋怨自己的小气,却又不能原谅他对她的隐瞒,最后相隔了千里。

    他住长江尾,她却连长江水都触不了。

    林喆载她去了一家咖啡馆,静谧得自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余蝶珍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林喆只是要了普通的咖啡,他托腮望着余蝶珍的面容,道:"从前的你像只凤凰,光彩迷人,成绩又好,能配得上你的人真的不多,而你总是专注在郑哲希身上……”

    他眼里露出无可奈何,"初一的那会儿是我怂恿他去问你是否喜欢他,你的回答令我满意,只是后来还是不尽如人意,在海南的那个时候,你们就公开了关系。”

    余蝶珍啄了一口咖啡,低眸不语,动作轻得似名媛淑女。林喆有些失望,又道:"所以我很感谢上天,又让我遇见了你,即使后来交过了好几个女朋友,也不如你。”

    余蝶珍只感到黑咖啡的苦涩。林喆缠着自己好几个月了,刚开始是替女朋友的狗治病,病好后就变成正大光明地追,害她被那个女生骂成小三。

    "林喆,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你吗?"余蝶珍一口将黑咖啡喝完,苦到酸,而她边说边从手袋中拿出钱包,"因为你永远比不过郑哲希。"钱放在了桌上。

    无论是才德,抑或是勇气。

    余蝶珍快步走出咖啡馆,刚开门的一刹那热气让她模糊了双眼,林喆在身后追着她,她也加快了脚步在人行道上快走,方向不知。林喆没有跑过来拉自己,而是在身后大声说道:"对!郑哲希知道我喜欢你,但他还是去追你,而且一追就是六年!”

    声音如同一只野兽,疯狂地将你收好埋入深处的回忆挖出来,犹如掏出血淋淋的心脏,暴露于现实,让它氧化。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与郑哲希已经没有见过面五年了。他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没有来过一次同学聚会,没有再出现在她的手机里。一切一切的信誓旦旦,都只比泡沫更易破裂。

    回忆可以致死,誓言只是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