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初恋情人

雪兔是个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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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夏和林墨白是在高考之后认识的,那个时候的林墨白正因为填报志愿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就一个人跑去了酒吧喝酒。但他不知道,自己去的是gay吧。

    刘夏在“lose”是个很红的人,不是mb的性质,而是作为那里的客人。他对于自己看上的人都很舍得花钱,lose里的人也愿意找他。

    那天,林墨白一个人坐在吧台喝酒,因为酒力不怎么样的关系,就兑了杯果汁,这一举动让刘夏觉得有趣。之后,刘夏刻意接近,倒也没有做出什么越轨的举动。林墨白喝醉之后,他也只是安排了一个房间,让他休息。

    林墨白第二天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的枕头边上有张名片。明明是和林墨白差不多的年纪,就有了自己的名片,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林墨白那天随意的揣着那张名片之后,就走了。可没想到,刘夏弄了他的电话号码,还查了他底细,就各种温柔攻势的追求他。

    林墨白可以算的上是个晚熟的人,他也是在接受了刘夏之后,才明白自己是喜欢男人的。之后,因为刘夏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

    刘夏的家庭也是生意场上有头有脸的人,他的家长一听说这件事,就带着礼物上门,道歉。

    林墨白的爸爸更是明白了两人之间的事情,只当是自己家作孽,生了个怪胎,就把林墨白赶出了家门。刘夏是个天生爱玩的人,他知道自己和林墨白之间的事情暴露之后,也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和林墨白挑开了,说明了,就被安排去了国外。

    “怎么样?还是一杯红酒一杯果汁?”刘夏笑着从调酒师手里接过自己的酒,问到林墨白。

    林墨白摇摇头,点了一杯威士忌。

    “当年的事,真是对不起。”刘夏阴沉着脸,喝下了那杯酒。

    林墨白看着刘夏,拍拍他的肩。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没错,他确实忘记了,说实话,他和来信在一起的时候,早就忘记了这件事。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刘夏在自己的心里一点都不重要。只是因为是初恋,才心理暗示自己,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然后,出柜,和家里闹翻,自己创业。一切的一切,说起来,有现在的成就,除了感谢lat的那笔钱,还要谢谢的就是刘夏当年的无情。不然,自己不可能这么沉稳,不同。

    刘夏听了这话,吃惊的看着林墨白,最后来了一句:“你真的不一样了。”

    “是吗?”林墨白自嘲似的应着,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酒。有些辛辣,味道不怎么样。

    “之后你来过这家酒吧吗?”刘夏看着吧里的布局,和几年前相比,改变的不只是一点点,估计重新翻新过。酒吧也和人一样,只有不断的改变,才会有贪图新鲜感的人,不断追求。

    “没有。”因为有了来信,他要回家做饭,他觉得那种日子才是自己最想要的。林墨白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个女人一样,想着相夫教子,毫无抱负。

    刘夏又为自己点了一杯酒,谈着自己近几年来的情况。再问了林墨白这几年的情况,无非就是读书,毕业,创业。

    刘夏知道林墨白今晚是应他爸爸之邀,代表他自己的公司去参加宴会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讶的。他以为,他是代表林氏银行未来继承人的身份去的。

    林墨白的话不多,基本上都是刘夏一个人在那边自言自语。之后,两人在酒吧门口分道扬镳,相互留了个电话。林墨白看着刘夏离开的背影,再看看手中的名片,把它丢进了垃圾桶。

    林墨白回了公寓,从楼下的位置看到自己家的位置是亮着灯的,想着是不是来信回来了,有些高兴又有些憋屈的上了楼。高兴是因为真的很想他,憋屈是因为来信竟然这么久才亲自过来找自己。

    “来信,你回来了吗?”林墨白用钥匙打开房门,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人,脸一沉,问到:“你是怎么进来的?”

    “来信给的钥匙。”

    林墨白在玄关处踢了鞋子,从鞋柜里拿出自己的拖鞋换上。径直去厨房倒了一杯自来水给lat。

    “来信呢?他最近怎么样?”

    “他很好,你喝酒了?”lat皱着眉,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人。

    林墨白也不介意他看着自己,扯着自己的领带,脱了外套就躺在沙发上,说到:“今天有个晚会,过去参加的时候,喝了一点。”

    lat有些怀疑的问到:“你不是很讨厌我吗?”

    林墨白听了这话,拨了拨自己额前的头发,说自己是个男人,如果和女人一样,一直想着那天的事,那就真的是有毛病了。或许就酒意上来了的缘故,还嘀嘀咕咕的说了许久,说到了刘夏,自己的初恋情人。

    还把刘夏和lat拿来做对比,说原来两个人都是人渣,一个是玩了自己不负责,还有一个是玩了自己,还送了嫖资。说着说着,林墨白又有些委屈了,翻个身,把脑袋闷到了沙发上。

    lat很有耐性的听着,除了听见他的初恋情人有些不爽的时候。看着躲在沙发上生闷气的林墨白,许久没了动静,就过去拍了拍他的背。

    听到细微的呼吸声,再把他翻个身,发现他早就睡着了。lat觉得好笑,发现这个人在来信的面前总是装大人,可一喝醉,生闷气的时候,就像是个孩子。

    lat把他抱进卧室,帮他脱了衣服,之后又替他擦了脸,擦了脚,才帮他盖了被子睡觉。lat没有走,而是在客厅沙发上睡的。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想自己是为什么会来这么好声好气的和他聊。

    他一向是个自制力很好的人,可是他不放心,他知道林墨白公司最近的发展速度,甚至知道他急于上市的事情。但这对于一个新公司来说,发展太快了,这是发展阶段的公司最喜欢,但也是最忌讳的。

    他承认,林墨白确实很有做生意的天赋,如果在各方面稍微考虑的周到一点,也许在一年内就能赶上连达。但这太冒险了,连他都没有把握。

    “你说,我究竟为什么喜欢你呢?”lat自言自语的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