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我想吃肉!

阮阮和小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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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在中的午夜,有三个人在莫名的感伤。

    阮阮拿出水彩笔,在墙上的日历上画了一个圈,这是霍朗离开的第一天,她见了呢呢,悲喜参半。

    她躺在床上,手掌轻轻覆盖在自己的肚子上,喃喃竟然和她的新爸爸如此契合,霍朗那里是白天,她就不肯睡,在阮阮的肚子里左边踹踹,右边捶捶,似乎着急妈妈赶快打开这个大门,好让她出来呼吸新鲜空气,顺便坐等霍朗许诺的两个LV包。

    阮阮明明很困,可被她这样折腾,也睡不踏实,房间里安静的只有墙上的钟表发出的行走声,滴答,滴答。

    厚重的遮光窗帘被她拉的严严实实, 一点光线也透不进来,她翻了个身,看到门缝处的那一丝丝暖黄色光线, 是安燃还没睡。

    她能听到他穿着拖鞋从卧室走进洗手间最后又走到可能的沙发那里,拿起打火机,点燃香烟,阳台的大门被拉开,等他抽完整只烟,才拉上门回来,打开电脑,那老旧机箱启动的声响就像飞机发动引擎一样,突然切入的游戏画面伴随着大气磅礴的背景音,他立马将音响的声音调小,大概是怕吵到自己。

    巫阮阮觉得,如果非要做个对比,那么她认识的人,最佳好男人的称号其实要给安燃的。

    他很善良,但是有自己的立场,他懂得什么是感情,也懂得他与安茜之间,不该有感情,他可以不追究她犯下的错闯下的祸,却再也不给她犯错闯祸的机会。

    他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虽然他没有亿万家产,可他生活的很努力,他就是一个稍有姿色的普通居家男人,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可惜与他感情纠葛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这么好的一个男人,站在霍朗的身边,光芒却被遮的全无。

    她幻想着,将来安燃可以找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以安燃的性格,会喜欢温柔的,乖巧的,懒一点不要紧,但是不可以胡搅蛮缠,不会做饭不要紧,但是要不挑食,应该会很漂亮,最主要是要禁得住安茜那有可能长达一生的纠缠。

    喃喃安静下来,她也还没来得及描绘出安燃嫂子的模样,便已睡着。

    客厅里,安燃嘴角叼着一支未点燃的烟,直直的看着电脑屏幕,看起来是游戏的画面太过吸引人,其实,他半点神经都没搭在游戏里。

    他还在想巫阮阮,她的前夫与新欢,看起来都是那么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他只是一个市井小民,只有这样一间破旧的小楼,以前他从来不觉得,只有当自己拥有足够的财富,才能找到足够完美的好姑娘,可是现在他又忽然想通,身为一个男人,虽然不见得要靠财富吸引姑娘,但是只有拥有足够的财富,才能在心仪的姑娘面前有底气,比如,他有钱才可以对所有姑娘都极其渴望的那个字——买!

    想到这他有些想笑,游戏里他的身边突然出现一个战士,一身PK装备,大概吃了食人香,二话不说上来就给了他一刀,这名字傻透了顶,叫‘爹是汉子闪亮亮’,安燃突然一弯嘴角,顶着一脑袋废话还当自己起名字有大招,爹必然是汉子,爹不会是姑娘。他换上PK装,刀起刀落带起一道巨大的白色闪电,“对不起了爹,儿子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后浪追前浪,一巴掌拍死你沙滩上……”

    杀人,那是要偿命的。

    安燃属于防卫过当,被扔进了监狱,要坐一个小时的牢,他把鼠标一放,闭着眼睛倚靠在椅子上休息。

    眼皮跳的就像癫痫一样,他猛的睁开,不行,抽烟喝酒打游戏也不管用,杀了人也不管用,他只要闭上眼睛,就觉得手心发烫。

    满脑袋回想的都是白天他对阮阮那流氓的一抱。

    因为怀孕,她穿的内衣十分柔软,隔着几层衣服,也没能隐藏住她柔软的触感。

    这感觉很难忘,大概也没几个人能用雨过天晴的速度去忘记自己第一次与喜欢的人的亲密接触,而且,他们的接触是如此亲密,亲密到,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下来,放点花生直接炖了。

    他从椅子上辗转反侧到沙发,又从沙发白肠愁结到床上,每次闭眼睛都已一些不着边际的事物开始,却又全部以巫阮阮的胸围结束。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在床上给了自己一耳光,安燃,你有一点出息,好歹也三十的人,又不是第一次摸女人,犯得着跟孩子缺奶一样惦记吗?

    和安燃一样无眠的,在遥远的绮云山顶,还有一个男人。

    呢呢在车上的时候就已经趴在霍霆的怀里睡着,她也没醒。

    阿青一路小跑的跟着,为霍霆打开呢呢房间的门,看他力道轻柔的把她放回小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她搬来一把椅子,放在霍霆的身后,替他拿走围巾和大衣,换来一个淡然的微笑。

    从午夜,到凌晨,他便一直在黑暗里的借着冷白的月光看他的小女儿,呢呢睡觉的姿态千奇百怪,以撅着为主,以趴着为辅,霍霆会在她撅着小屁股把脸蛋儿在脸上压成一个小肉饼的时候轻轻微笑,会在她甩开四肢凉开肚皮的时候拉过被子,盖住她的小肚子。

    这是他生活里,最后一点点的安慰,当他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一片空白的时候,他至少还有一个天使,她来自他深爱的人。

    他要的不多,就像今天这样,能和阮阮心平气和的吃上一顿饭,他不想打扰阮阮和别人相爱,但如果她与别人相爱,至少的至少,也给自己一个看她笑脸的机会。

    天还未亮,南方的冬天,夜很长。

    他穿着单薄的衬衣,再为呢呢盖了一次被子,恋恋不舍的离开。

    他走路的时候,背脊笔直,微微垂着头,不上班的日子,也不需要打理头发,黑色的碎发垂在眉梢,不经意的一抬头,便是眉眼如画。

    凌晨的寒气在他推开别墅的大门时瞬间将他打透,星光淅沥的如同被清水洗过一样,他站在门前,静默的看着那块在一片草坪直上显得有些突兀的一小块黑斑。

    那是呢呢一直等待的,可以长出樱树开出樱花的地方。

    他找来一只手电,像个大孩子一样,大腿伸的老长,坐在草坪上,开始用手指去挖那还透着浇过水的湿润感的土壤。

    这要挖很久,久到让他觉得手指发疼。

    埋的够深的东西,它怎么能轻易被人挖出来。

    直到他的之间触碰到一寸坚硬,他用手电照了照,拨开上面的土壤,露出一个手绘着樱花图案的铁盒,一本书那么大,却像一辆车那么重,被他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捧在怀里,仰躺在草坪上。

    手电的灯光,一半被站起的草尖遮住,一半发散到远处。

    他的呼吸在这寒凉里凝成一股股清浅的白雾,夜空如洗,心如明镜。

    如果此刻的呢呢,看到这一幕,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原谅他这个爸爸。她一直期盼的樱花,原来是一场弥天大谎,这里面,连一个种子都没有。

    连希望的种子,霍霆都没为她种下。

    只有一方冰冷的铁盒,空荡荡,也满当当。

    其实这里,也没有什么玄妙的东西,不过是一打不会说话的相片,记载着他和阮阮相爱的过往,还有一对不会再被幸福带上的婚戒。

    她离开的时候,选择留下了这戒指。

    选择把这婚姻留在过去的时光,留给他一个人,也幸好她留下来,留在她的身边,现在只会沦为一段不幸婚姻的证物,得到的不过一声声惋叹。

    他永远也忘不了,阮阮带上它时眼角闪烁的泪光,他同样忘不了,她摘下它是,眼中的那份绝望,那小小的婚戒在他卧室的梳妆台上发出的轻微叩击声,就像一把手枪,击穿他的心脏,虽不致死,却痛不欲生。

    童话里说,埋在土里的东西,总会发芽,罪恶会,希望也会。

    那回忆也会。

    难得糊涂的,他选择相信那不切实际的故事,埋下这些回忆,希望有朝一日,它可以发芽,长成遮天蔽日的绿荫,开出如落雪一样的樱花,每一瓣,每一叶,都是他记忆里的一帧,只要他想,站在这里就能看到一切,到死也不会忘。

    霍霆常常想,很多年以后,当阮阮从遥远的国度得知他早已不在,还会不会想起自己曾经给予她的半分好,还是,会像现在一样,只要看到提到自己,就会变得瑟缩,惶恐,会不会在经年之后她终于也长成了一个普通的妇人,对远天说一句,那样的坏人,死有余辜。

    铁盒隔着单薄的衬衣贴在他的身上,冰的人浑身难受,可霍霆却视若珍宝的紧紧搂在怀里,他瓷白的指尖沾满了泥土,生怕弄脏了里面的东西。

    可他又根本忍不住想要看看这些,于是他用手指直接去挖这铁盒,脏的手,他怎么舍得去触碰那些美好。

    心酸总是无能懂,可眼泪却常被无知的世人嘲笑。

    想看,是因为想念。不想看,是因为会怕自己忍不住泪流成河,他怕多那一眼那些过去里的阮阮,都会无法克制的冲到她身边,告诉她:好阮阮,我还深深的爱着你,从未变过,是我要离开这个世上,不舍你孤独空守,所以才将你无情推开,我可以肯定,这世上,除了你死去的父母,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你,再也不会有第二个霍霆,像我这样,用温暖,也用心酸,用成全,也用摧毁的,去爱你,可是阮阮,我也是个人,不是生铁寒冰,我有血有肉我也怕疼也怕寂寞,也怕你的世界里不再有我,更怕我的世界里,最后只能剩一个回忆里的,虚幻的你,还有啊阮阮,我一点,一点也不想,在最后的时光里,孤单的活着,然后落寞的死去,所以,阮阮,回到我身边吗?陪我走完最后一段路,陪我看尽人生的最后一道风景,十年也好,五年也好,只有一年,也好。只要你在,一分一秒,都好,阮阮啊,你的霍霆快死了,你要回到他身边吗?你愿意吗?

    我知道,你愿意,也许已经无关爱情婚姻,只是因为,我们曾经是家人。

    可是,对不起阮阮,我选择了与‘留下你’背道而驰的那条路,我没收了你知道真相的权利,我是自私的男人,但上帝他看得到我,给你的,都是无私的。

    推开你,让你痛一时,我痛一世;留下你,让你痛一世,我欢一世。

    我的一生可能不会长,但我用剩余那一生的悲欢,换走你一世的痛,因为你的一世,比我的一世,长太多太多,要你痛一世,我做不到。

    我今生做不到,下一世,我亦做不到。

    ————————

    纽约,下午三点半。

    病房里的沙发又宽又长,因为有了母亲,它竟也成了可以熟睡的暖床。

    霍朗枕着母亲的腿,别扭的抱着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沉沉的睡去,因为她安好,因为有他有爱的人在等候,这一觉睡的不知有多好,似乎很多年,他都没这样好过。

    你说,一个母亲,无论她假装过的多么快乐,可她怎么能做到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孩不牵肠挂肚。

    他三岁和他三十岁,哪怕他三百岁,那也是她儿子,他在门口的小卖部,还是在遥远的中东中国,她都牵挂。

    只是他还年轻,她们霍家几代人的奋斗,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男孩儿,就算他是个奢靡的纨绔公子,这些财富也足够他挥霍一生。

    她曾提议过,让霍朗回到美国来接手他的工作,霍朗给她的回答是,你这脑子如果还不趁着能用的时候多用一用,将来就是老年痴呆,反正你上班唯一要做的事情不就是把我李叔递过来的文件签个字,你着急退休,除非你嫁人。

    于是她想,反正他们家不缺钱,他们家人终其一生操劳不过是换霍朗一生安好,那何不如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霍朗是一个喜欢作为主宰的人,因为只有主宰者才能有权利决定所有人的去留,而不是连被被抛弃都只能选择默默承受。

    作为一个主宰者,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宰自己的人生,从泽校,到恋爱,从放弃事业到救死扶伤。

    有时霍朗母亲会想,他还年轻,年轻就是一切折腾的资本,何时何地都能重头再来,哪怕他是这三年喜欢这样,后三年喜欢那样,至少他还得到了精彩。如果霍朗喜欢当英雄,那她就愿意变成一只助力的手,把他推上巨人的肩头,从来不屑于参加各种晚宴的她,开始不停的奔走,为他结识那些身家雄厚的企业家,然后看他满足的带着那些物资飞往贫瘠的大地,硝烟弥漫的战场。

    我的儿子,也不一定要是带领一个企业乘风破浪的领导者,那些运筹帷幄总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学会,可是进入善良这所大学里,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无法毕业。

    当然也有时候,霍朗母亲都在对着李秘书这样感叹,你看我们家,要钱有钱,要才有才,一家人长的都如花似玉,除了我爸妈和我哥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短命,简直完美极了,你说对不对。

    李秘书会一边帮她把她自己系的七扭八歪的鞋带系好,一边点点头说,可是了,太完美了。

    然后她会继续骄傲的说,你看就咱么这家庭,我们霍朗没有整天给我磕个摇头丸三天两头的和小明星传个绯闻,没动不动的就酒驾撞死个人没给我开个聚众**的Party,你说,我对孩子是不是教育有方,有大方!

    李秘书继续为她唱颂歌,有方,有大方。

    她说,我知足了,他要自己甘愿当个养猪的种土豆的,我也不管啦,他是大人了,如果养猪种地能让他快乐,我就给他买片牧场再买片农场。

    每当这时,李秘书都会递给她一个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绅士微笑,在他眼里,她多半的时间,都是一个没长大的女孩,而不是一个步入中年的女人。

    他也万分的希望,她能一辈子当这样一个女孩,而不去做被时光和金钱摧残的没了天真的女人。

    霍朗一觉醒来,已经是纽约的深夜,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摸电话,想要打开阮阮,她那里现在是白天,可摸了半天,都没摸到,他抬手打算找他妈借个手机用用,却摸到一排肋骨。

    瞬间清醒后猛的弹了起来,他错愕的看着他躺了不知多久的腿,居然是个男人的。

    “祝小香?”

    被霍朗这电光石火就瞬移了动作惊的直发愣的男人,是祝小香,他妈管他叫国际超级顶级殿堂级挫骨扬灰级资深服装设计师,而霍朗管他,叫裁缝。

    祝小香显然只会缝缝补补,是忘记了还是瞎了看不到现在的纽约也是冬天,别人至少还要穿一件长袖,他这一身衣不蔽体跟被轰炸过的碎步装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睡觉的时候明明是枕着那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的腿,怎么一醒来就变成一个还不如那个老女人好嫁的男人的腿。

    “我妈呢?”

    祝小香习惯性的翘着兰花指整理一下自己的领口,“在外面,偷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李秘书呢?”

    “在帮忙看着不让你出去制止她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你在这干什么!”

    “你妈的李秘书你的李叔叔我的舅舅说你回来了,胳膊还断了,我来看看你是怎么成杨过的,顺便看看你的雕。”

    “我看你像雕。”

    祝小香十分妩媚的朝他抛了个眉眼,“我怎么能像那么庞大没有美感的动物,我是一只猫,”他伸出沾满水钻的指甲,做了一个挠人的动作,又在自己的手背上故作姿态的舔了舔,“小野猫……”

    这动作,让他想起了总是趴在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上洗脸的螃蟹,只是祝小香做起来,与螃蟹相比,美感是不缺少,多了一点点能引起人类胃部不适的东西,当然霍朗这么高尚有格调的人,他应该是认为‘人不如己意是自己无量,己不如人意是自己无德’的,那么兴趣不适祝小香恶心,只是他有德无量了,没准大家都很喜欢祝小香的调调,是他背常人道而行之了。

    霍朗随意的将从裤腰里跑出来的衬衣塞了回去,冷冷的问,“谁让你当枕头的。”

    “你妈。她说她腿酸了。”他这一口冷艳高贵的女王音,听的霍朗都不忍心直视他扁平的胸口。

    “她腿酸了没有枕头吗?只要我回到美国你就阴魂不散吗?”

    祝小香把枕头从他的后腰拿出来,无辜的说,“我拿来垫腰了,再说,人家这不叫阴魂不散,这叫如影随形。”

    霍朗嗤之以鼻,开始到处翻自己的手机,最后在祝小香的手里发现了自己的沃图,劈手夺过来,“如果你能把你不把自己当外人的臭毛病改掉,明天你就嫁出去了。”

    “为别人改掉自己的习惯那显得太没骨气没立场,我要找一个能包容我一切臭毛病的老公。”

    霍朗手指在屏幕上来回按着,听到他的话突然似笑非笑的一抬眼,“凭什么?”

    “凭我倾国倾城,才艺双馨。”

    “对,凭你是一个好裁缝。”他揶揄完,嘲讽的一笑,刚想拨通阮阮的电话,可转念一想,她上班在公司,有晏维童瞳,在下班回家,有安燃螃蟹,她现在该得到的,不是他的惦记和叮嘱,而是想念。

    作为一个一段感情的主宰者,他怎么能如此掉分,追着撵着给媳妇打电话,他必须给她留一个想念的空间,让她再见到自己的时候,彻底的明白何谓小别胜新婚,他也期待看到她眼角眉梢那种抑制不住的浅笑。

    那就,从明天开始吧!

    今天忍不住了。

    他拨通阮阮的电话,刚要开口说话,就听巫阮阮接起电话对童晏维小声叮嘱道,“晏维晏维,我要吃茄子,和番茄炒蛋,还有香芹牛柳,要是牛肉没有了就吃宫保鸡丁吧,千万别忘记噢,我想吃肉!”

    比他刚刚从祝小香的腿上弹起的速度还要电光火石,霍朗的嘴角立刻挂上了微笑,那总纯粹的不加掩饰的,带着迷恋的笑容,他插着口袋笑着在地上踱了两步,听她把那段话说完,安静下来,他才用那低沉华丽的嗓音,慵懒叫了一声,“宝贝儿……”

    阮阮低声笑笑,“嗯?”

    他笑容一收,脸色一变,“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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