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以魔为荣,天龙门来袭

狼牙怪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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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锋转过头,问地上那妇人:“他说的可是真的?”

    那两名妇人同时一颤,都吓傻了,脸色骇得白,哆哆嗦嗦地说不出话来。bsp;   林锋听到她们的心跳声持续不断地狂烈跳动,而后面的李虎心跳声却没有变化……如果是撒谎的人,会心跳猛然加,又迅平静下来。

    林锋长吸了一口气,右手一晃,一杆精钢长枪从那星辰精金的储物空间里取了出来。

    随手一扫,就将这少年挑飞到半空。再迅弯弓搭箭,咚的一声,精钢打造的箭支射穿了这少年的肩膀,将他整个人就钉在了附近一间当铺的金字招牌上,高高地悬挂着。

    一阵剧烈的晃荡,一滴滴鲜血从赵烙的身体上不断洒落下来,滴到地面上。

    剧烈的疼痛,让那赵烙从昏迷从清醒过来,不断地惨呼着,要伸手去拔肩上之箭。

    但是,又听咚的一声,另一支钢箭狠狠地刺穿了那赵烙的另一边肩膀,钉死在招牌上,让他一下子又痛晕了过去。

    见此情形,来往于镇中的行商和武者们都是色变,倒吸了一阵凉气。

    好狠辣的手段,好可怕的杀气!!

    而当铺当中的掌柜和朝奉等人,更是一个个骇得脸色白。

    今天的事情一过,县令大爷收拾掉这个异乡人,那他们这个当铺里的人,可就要倒大霉了。

    虽然说,这个当铺也是县令大爷的,但下面当铺的人的死活,那县令大人可是不会理会。

    林锋淡淡瞄了当铺里的人,转过头来,一看,就见那李虎是个三十多岁的强壮男子,身上肌肉结实有力,脸上线条刚硬,满脸的胡茬,看起来整个的形象气质,就如同他的声音那般豪爽。

    这时,他上前几步,站在林锋面前,悄声道:“魔门外门执事弟子路云飞见过林公子。”

    林锋眼中精芒一绽即逝,转过头,淡淡道:“你认得我?”

    “看到公子那一箭的风采,想认不出都难。”

    林锋听着,微微点头。

    十六七岁的年纪,一箭洞穿斗气师的护体斗气和头颅之后,还射穿了百米开外的厚厚钢板,这等实力,的确有些骇人听闻了。

    当即,也没打算多说,向前走了两步。

    突然,停顿下来,忍不住问:“你们也自称魔门?”

    魔,这可是个不大美妙的称呼啊。向来是属于蔑称的。

    那路云飞笑道:“太古之时,极西之地有佛经云:‘执迷不悟者为魔,悟者为佛’。魔者,沉迷于一道而不可自拔也。我等魔门中人,皆执着于一道,专注于一道,百死而无悔,矢志永不移,至情至性,尽情尽性,不愿脱,是以为魔,甘愿为魔,更以魔为荣。”

    林锋微微点头。外人称呼“魔门”带有蔑视之意,但魔门中人却以这个“魔”字为荣,倒是有些出乎他意料之外了。

    不过,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虽然赵冰雁号称是魔门传人,但是,林锋现在可没兴趣与魔门中人过于亲密接触的打算。

    当即,身形一纵,直接跳到一旁的屋檐上,一下子就又回到了酒楼之中。

    赵冰雁见到他回来,松了一口气:“林锋,你没事吧?”

    林锋失笑摇头:“要有事也是他们,我怎么会有事呢?”

    赵冰雁又问:“那……那你这样,不会惹来麻烦吧?”

    “麻烦肯定会来的,不来我也要去找这个麻烦……”林锋说着,目光在那悬挂于当铺招牌的赵烙,身上略一流转,冷声道:“你可知道,我为何将他钉于当铺招牌上?”

    赵冰雁摇摇头。

    林锋道:“他是天龙门少主,天龙门的两个斗气师用马拖着那平民百姓在街上狂奔,施酷刑,他却趁机冒充我林锋的名头出去‘行侠仗义’,还装着与那两个天龙门的斗气师互不认识,哼,你说他该杀不该杀?!!”

    “啊?”赵冰雁一愣,没反应过来。

    林锋微微一叹,道:“那少年崇拜名人,为了过一番名人的瘾头,就刻意让那两名斗气师找一个无辜平民来,用马拉着,施此酷刑,然后任他扮演名人,以便引来不明内情的外人的吹捧……”

    赵冰雁骇然失色:“怎么……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林锋淡淡道:“世间之人,恶毒有之,阴狠有之,乖僻有之,皆远你想象。难道那天龙门少主平日所受的吹捧还少吗?只不过觉得这样有趣罢了。如同平常小孩,根本不会与路边蚂蚁有什么利益冲突,但闲着无聊,也会随手将蚂蚁抓来捏个半死,再看它挣扎。

    “某些人,因为平常根本不将平民当人看,视之如蝼蚁,自然就会做出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来。若是不信,你也可以想想刚才的事情……,那等恶事都做得出来,他们天龙门上下是什么货色?所以,杀之可也……”

    赵冰雁听着,只觉身子一阵冷,望向那挂在招牌上的赵烙,再无一丝同情,反倒是充满了憎恶之色。

    林锋微微点头,心想:“冰雁毕竟太过善良了。善良虽然是极可贵的品质,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可不是什么好事。虽然让她接触一些黑暗的东西让人心中觉得不忍,但是,真想为她好,就要让她成长起来。一味的呵护,只会让她的心志无法成熟,无法独当一面,那是害,而不是爱。”

    如此,林锋就与赵冰雁在酒楼上慢慢吃着酒菜。而那个冒充为李虎的路云飞,也没过来打扰。

    倒是有一件事让林锋有些在意,就是那个叫华西顿的,去了一趟厕所,呆的时间稍微长了一些。

    “那人,也有些古怪啊。说不定会带来危险,是不是先将冰雁带到安全之处比较妥当呢?”

    正沉吟间,就听到外面一阵剧烈的隆隆声响,如同天上传来的闷雷,隐隐约约,竟感到酒楼的地板在颤动。

    林锋探头朝外一望,就见一队数十骑轻骑兵从镇口处奔来。为的,是一个四十来岁模样,穿着锦澜长袍,一个富员外的打扮。

    但是,看他脸上那冷峻的神色,眸中不时闪过的寒光,脖子处分明的条状肌肉,还有抓着马缰的粗大手掌,虎口处一层厚厚的茧子,就知道不是个简单人物。

    而且,他跨下的座骑,也不是普通的马匹,而是一头眸色深紫,额上顶着一个独角,四蹄有着如云的红色绒毛的魔马。

    “看来,财力和实力都不弱啊……”林锋淡淡地说着。

    这个世界,虽然有种种珍奇异兽,但坐骑之中,若论性价比最高,最好培育的,还是马和驴之类的东东。所以,大部队骑兵都以马匹为主。

    但是,“马”有一个不好的习性,就是容易受惊。像是林锋灭杀的那头“紫金蝠翼虎”,就可以一声狂吼惊退所有普通骑兵的坐骑,别说是几匹几十匹,就是几十万匹,都白搭。

    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类就创造出了拥有高级魔兽血统的马。

    这些魔马,论战力,论度,都比不上真正的魔兽,培育起来还费力。如果大规模使用,简直就是吃力不讨好,还不如培育大批量的地行龙来得方便。

    但是,这种魔马,却天生有着一种统帅普通凡马的能力。万军之中,一匹魔马,散出来的气势和长嘶声,就可以让数百匹马心神镇定,不会轻易受惊狂,只要那魔马不死,其它的马匹,就不会惊惶失措,哪怕是面对着亚龙,都能站着不逃跑。

    所以,拥有高级魔兽血统的魔马,价格也高昂,同时还是军管物资,很不容易搞得到,就算能搞到,也不敢轻易拿出来使用,免得被人怀疑图谋诡。

    上次遇到的匪徒,那魔马蕴含的魔兽血统,远不如面前的这匹那么纯。

    “看来,这个县令,不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