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欢喜冤家

一枚铜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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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欢喜冤家

    这日明玉起来,齐琛应卯去了,闲坐家中,去瞧移种后院的凤凰木,见生的还好,没有颓萎的模样,许是养好了。想了片刻,起身道,“午时送饭去衙门给三爷。”

    水桃问道,“不是好几日都没送了么,今日小姐又起了兴致?”

    明玉默然,齐琛不是想她跟季芙结交么,那便听他的。她总不能跑到季芙家里去寻她,去衙门正好,若碰上了,便能好好的说一番话了。可想到要与仍算是陌生的人好好交谈,心里顿感不舒服。

    这日子她过的甚是安心惬意,夫君待自己好,地位日子也荣华,下人也没糟心的,更何况还没姨娘入府,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齐琛要让她广交朋友。难道……他不怕自己的心跑了?

    略有不乐,还是去了厨房倒腾菜肴。

    怕错过季芙的时辰,还未到午时,便去了那。在街口等至午时,才往衙门正门去。

    来过几回,已没初时拘谨。让水桃在外头看着,自己随衙役进了内堂。

    本来这月便可以搬到内衙,只是齐琛怕衙门白日吵闹,扰了明玉清静,又觉到底外务与家宅还是分开得好,反正宅子离这不过是两三条巷子的距离,便没有意思要搬过来。

    齐琛一会过来,明玉正从食盒里拿饭菜,水桃便来报看见季姑娘了。明玉说道,“你伺候三爷用饭。”又对齐琛说道,“妾身先行出去,与季姑娘说会知心话。”

    齐琛这才知晓她为何突然过来,甚是欣慰她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点头道,“去吧。”

    明玉到了外头,季芙已等在那,碎花衣裙简单朴实,却极衬她的身形,回头看来,已是展了笑颜,微微显露酒窝,“齐夫人。”

    明玉笑道,“唤我明玉便好。”

    季芙笑笑,“若是让我爹知道,非得抽我掌心不可。不过确实有些生分,不如我唤你姐姐吧。”见她点头,末了一会才恍然,“还没问你生辰呢,指不定比我小。”

    明玉不由笑笑,看着很是聪明的姑娘,也竟是个迷糊的,“无妨,我乐得做这个姐姐。”

    季芙点点头,也不太过客套。

    “一直想去四处走走,可不知何处好风光,正巧你在这,那可得空带姐姐去赏赏景致?”

    寒门姑娘不比大户人家的闺女足不出户,家里的活计可都是要做的,要是不出门,闲养着姑娘绝不可能。真正被束缚家门的,不过都是些大户千金,平常百姓的姑娘可没办法富养。每到春耕还得卷起裤管去田里,那是被人瞧见要嫁不出去了?自然不是。

    季芙出身寒门,受的约束甚少,明玉说去走走,又想着家里暂且没忙活的,一口答应下来。明玉便拉着她的手上了马车,一同游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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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琛今日难得早放衙,说早,也只是比平日早了些,天色已快黑了。问了明玉可回来了,管家答申时便已回来。

    不早不晚,玩的应当还好。齐琛忽然觉得自己竟然操劳起妻子的友人问题,倒对自己有些意外,往日的他,哪里会去管这些,连堂妹表妹的事他都不曾问过。无怪乎别人都道他冷漠,许是这般。

    明玉这回没再做针线活,倚在窗台往外看月亮,还有几日便是中秋了,悬挂的月已十分明亮,只是缺了一小边。听见声响,偏头看去,齐琛走到跟前,便拉了他的手道,“三爷瞧,那明月像不像被人吃了一口?”

    齐琛头也没抬,往她面颊上亲了一口,用牙轻轻一抵,才道,“确实是被人吃了一口。”

    明玉噗嗤笑笑,谁再说她的夫君是冷面佛,可有理由反驳了。

    齐琛问道,“今日可玩的高兴?”

    明玉眼眸微亮,“季妹妹实在是个好姑娘。”

    齐琛淡笑,“好在何处?”

    “直爽大方,不见花花肠子。”明玉想了片刻,又悄声,“三爷日后若要添姨娘,找那样性子的姑娘罢,好让妾身省心。”

    齐琛摸摸她脑袋,“又说胡话。”

    明玉抬眉看他,“三爷别总将这话当成胡话。我爹与我娘举案齐眉,也像三爷那样对明玉好,但他……是有外室的,只是我娘身体不好,爹爹才没敢让那外室进门。后来爹爹死了,那外室也自此没了下落。”

    齐琛不与她多说,这种事,发誓也不能教人安心,“等过了十年二十载,你再看看。”

    明玉垂眸淡笑,这无关信与不信,即便他真不愿,但位高权重的人要塞他个女人,他能拒绝?如今跟他说,不过是为了日后,别拒了姑娘得罪权贵——虽然她心头不舒服,谁愿将自己喜欢的人与别人同分。

    只顾着说家长里短,明玉倒忘了正事,“那孟二可有寻您麻烦?”

    齐琛见她甚是紧张,笑道,“没有,他的本意是来澄江府与我有个照应,怎会故意寻我麻烦。我若有出了纰漏,以他的脾气,大概会还会替我遮掩过去。毕竟他还是将自己当做齐家人,自然不会让我堕马。”

    明玉想想也是,不由松了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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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平璋从医馆出来,看着映照在石阶上的强光,再抬头看看那亮的都辨不出轮廓的烈日,叹气,“为何要来澄江府,京城此时都已是秋风乍起,凉快得很了吧。”

    手上拎着两包药,撑伞走在烫脚的街道上,又重叹一气,“微服私访这法子到底是何人开的先例,要命啰。”

    邓州百姓里男子哪里有撑伞而行的,偏他又生的高瘦白净,更是多看几眼。孟平璋丝毫不在意那灼灼视线,只想着快些去平日和衙门打交道的店家那走一圈,然后回官舍吃西瓜。

    想到从深井里拿出来的西瓜,便觉身心愉快,还没愉快至全身,就见前面有个姑娘甚是眼熟,从旁经过不由注目,“哟,这不是泥姑娘。”

    季芙步子一顿,转身看他,一眼就瞧见了伞,顿时笑弯了腰,“你一个大男人撑什么伞,笑死人了。”

    孟平璋满脸黑线,“京城来的人,哪里像你这般粗生粗养。”

    季芙轻笑,“京城病夫,身体不好就赶紧回家里抱着西瓜睡觉,还到处跑,你真不怕得了暑气,晕倒在这大街上。”

    孟平璋面青唇白,声音都没了雄壮之气,“黑泥姑娘费心了,在下好得……得……”

    见他昏昏欲倒,季芙脸色一变,又不敢伸手去扶,“京城病夫,还嘴硬,赶快找个阴凉地方坐着。”

    孟平璋两眼泛着昏黑,青色绿色的小点在眼前转溜。季芙忙喊路人帮忙,却无一人上前。四下一看,跑到附近酒楼给了银子,想让小二去扶他进来。

    谁想他拿伞不稳,滚烫强光刺来,直接受不住,双腿一软,倒在街道中央,周围人群顿时散开。

    孟平璋恢复神智时,就见一张粗糙黑汉子的脸看来,醒来第一眼看见汉子,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掌柜将他扶起,松了一气,“您可算是醒了,就怕您在这昏睡一晚,我们也不好做。”

    孟平璋揉揉头,“这儿是……”

    “庆福酒楼,我们这只管吃不管住,还好您在打烊前醒了。这天热,您若是身子不好,还是别外出了。”

    孟平璋干笑两声,真是听不得别人说他身体不好,“谢过掌柜。”

    掌柜笑道,“倒不必谢我,是有个姑娘给了银子。只是那银子不够,又典押了她的簪子……既然这位公子和她认识,何不妨将簪子赎回呢?”

    孟平璋脸一扯,“是个长的又矮又丑又黑脾气又不好的姑娘?”

    “……那姑娘长的还是挺水灵的……”掌柜笑笑,打开方帕将簪子递过,“是这支。”

    孟平璋拿来一看,瞧不出竟还是个好货色,“你要多少银子?”

    见他要赎回,掌柜脑门登时蹦出肥羊二字,伸手道,“二十两。”

    孟平璋抿高了唇,“好,你明日来衙门找齐大人拿罢。”

    掌柜一愣,听着腔调不似本地的,官架子又十足,早听闻新上任的知州大人来自京城,生的俊朗白净,那送他来的姑娘也一口一个京城病夫,莫非……就算不是官,但也非富即贵吧。不由一咽,”这……其实也是举手之劳,这簪子您收好。”

    孟平璋轻哼一声,将簪子裹好握在手上,这才颠着步子回官舍。竟欠了那黑泥姑娘的人情,赶紧将簪子和银子还她,早早撇清。

    他这刚走,季芙就气喘吁吁回到了酒楼,掌柜一见她,转身要走,已被叫住,“掌柜,我拿了银子来,快将簪子还我。”

    若非掌柜死活不肯收下京城病夫,也不会逼她将簪子暂时抵押,心中有愧急忙回家拿银子,一边跑一边念叨等他醒了,一定要让他将银子还自己,连本带利。谁想掌柜是个贪财之人,只想早些拿钱,从那富贵公子身上捞油水。结果油水没捞到,反而让那人拿走了簪子,这会季芙来讨,哪里拿得出来。

    季芙见他言辞闪烁,瞪眼,“你该不会是将簪子拿去卖了吧!”

    掌柜急忙摆手,“这可不是,你前脚刚走,那公子就醒了,还将簪子强行拿走,有本事去衙门找他拿。”

    季芙眉头一皱,京城病夫是衙门的人?她怎么没见过,“他是衙门哪位?”

    掌柜眨眨眼,“新上任的知州大人。”

    季芙冷笑,“我爹就是衙门师爷,齐大人我也见过,你再唬弄我,立刻将你投进大牢去!”

    掌柜苦了脸,“可他确实是这么说的。”

    季芙想了片刻,才恍然大悟,跺脚,那京城病夫原是个贼,故意晕倒,背地吞她银子,然后假借齐大人之名,威慑掌柜,最后卷钱跑了!真真是个阴险的贼人。虽然银子不多,但簪子是明玉送她的,心疼得很。

    无法,只好黯然离去,下回别让她碰见他,否则见一次暴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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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沉落。

    齐琛刚放衙回来,就见一个姑娘在门前徘徊,没有多想,正要进去,那姑娘就怯生生走了过来,“齐大人,那个……明姐姐在家吧?”

    齐琛看了她好一会,季芙才恍然,“我叫季芙。”

    说到名字齐琛倒是耳熟,认不得人的毛病实在是无力,“她在里头。”末了又道,“这么早过来,可是有急事?”

    季芙咽了咽,“来……负荆请罪。有个贼人偷了我簪子,那簪子是明姐姐送的。”

    齐琛皱眉,竟有人敢偷季师爷姑娘的簪子,那贼人胆子不小,“明玉不会责怪你,你明日去衙门,递状纸,说说那人样貌,我让衙役去捉。”

    季芙顿觉一口恶气将出,“嗯!”

    作者有话要说:怎么觉得越写越欢脱了,说好磅礴大气的正剧呢=0=!果然文里不能出现逗比,气场全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