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 红豆生南国

庚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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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连刘阚自己都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成了泗洪东海一带的名人。

    且不说别的,单他在楼仓设计诛杀丁弃的一战,让许多人都记下了他的名字。在人们的口中,刘阚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特别是那些对刘阚恨之入骨的六国后裔,更变着法子制造谣言。虽然说还达不到那种能令夜儿止啼的效果,但也算是凶名昭彰。

    东海郡,虽然是以移民为主,但作为齐鲁和故楚交汇之地,自然也不可避免的收到了影响。

    好在,这钟离昧所在的伊芦乡,原本就是一块蛮荒之地。

    距离郯县有些距离,大国的教化也并非特别的严重。虽然那谣言把刘阚形容的赤面蓝牙,若同鬼怪一般。但在钟离昧等人的心目中,只是觉得刘阚凶恶了些,倒也说不上什么仇恨。

    不过如今一见真人,似乎和谣言里的不太相同。

    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钟离昧虽然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可为人很机灵。

    智者,不一定是那些饱读诗书的人。乃至于说,书读的多了,有时候还会变成愚者。钟离昧算得上一个智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相信那些谣言,如今见到刘阚,虽吃惊,却无敌意。

    倒是那店家着实吓了一跳!

    我的老天,这瘟神怎会出现在我这儿呢?

    行为言语之中,就多了几分畏惧。刘阚看了一眼那店家,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扔到了店家手里。

    “有甚好吃的,只管上来,酒若是不够,就去别家里进。若钱绢不足,但说无妨。我要在这里请这些兄弟吃酒,你莫要再打搅。去把大门关上,损失多少金钱,我到时候一并补足。”

    “够了,够了的!”

    店家捧着那金饼,却好像捧着一块烧红了的铁块,心惊胆战的走了。

    刘阚一摆手,“昧兄弟,刘某是老秦人。在你等眼中,也许属于那种穷凶极恶之辈,可敢与我同席?”

    钟离昧扬眉一笑,“有何不敢?”

    说完,他转身对那些青壮说:“兄弟们,今天杜陵酒神请客,把食案摆在一起,放开肚子吃喝。”

    那些青壮,显然是以钟离昧唯马首是瞻。

    闻听齐声喝了一句:“谢杜陵酒神。”

    一群人动手,把食案拼在了一起。店家屁颠的跑过去收起了幌子,关上了大门。厨上流水一样的奉来菜肴,虽不是什么好菜,但也极为丰盛。一坛子一坛子的酒,放在了食案旁边。

    钟离昧斟上一碗酒,“在下谢仓令了!”

    他也知道,刘阚如今是楼仓仓令……

    刘阚微微一笑,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说别的事情,只是开怀畅饮。

    “昧兄弟,伊芦在哪儿啊。”

    “哦,就在朐山脚下。”

    刘阚一怔,脱口问道:“可是东门阙之朐山?”

    “正是!”

    刘阚不由得笑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古人诚不欺我!我这边正说着要去朐山,这边就有人送上门来。只是,刘阚也知道欲速而不达的道理。看得出来,钟离昧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和这种聪明人说话,耍花招是不太可能。

    反正将来在东门阙设立盐场,少不得和钟离昧打招呼。只需要一个机会,到时自然水到渠成。

    曹无伤诧异道:“阿阚,你不是也要去朐山吗?”

    钟离昧疑惑的抬起头,“仓令要去朐山?”

    刘阚点头说:“正是……我与巴蜀秦家,要往朐山一行,看看那里的情况,将来好设立盐场。”

    “哦!”

    钟离昧恍然大悟,“这件事我倒是听人说过。没想到竟是仓令。”

    刘阚摆手笑道:“我可不是主事的人,不过是想跟着人家沾点光而已。此次,我只是随行。”

    “原来如此!”

    钟离昧点头道:“既然如此,昧且预祝仓令成功!”

    “借你吉言,干了!”

    大家不再就这个问题而纠缠下去,推杯换盏的好一番喧闹。刘阚了解到,伊芦乡大都是当年的郯国后裔。郯国被灭之后,其后裔逃离故土,转移到了伊芦。那里偏僻,且有临近大海。齐国人也不想做的太绝,在招拢无望之后,索性就放任之,由着这些郯国后裔在伊芦。

    一晃,百余年……

    郯国的概念,已经多多少少的单薄了。

    甚至许多人忘记了,曾经有这么一支少昊后裔组成的国家。即便是伊芦人也是如此。如果说刚开始还有人记得要复国。但随着一批有一批的人老去,如今大多数伊芦人,以记不得当年的郯人身份。钟离昧却还记得,酒酣时,竟忍不住感慨万千,诉说这世道的沧海桑田。

    刘阚只是在一旁静静聆听。

    郯人的思想观念,传自于郯子,有点近似于儒家的学派。

    但有不同于儒家思想……具体哪里不同?刘阚又说不太清楚……

    这一场酒,直喝到天将晚。

    钟离昧告辞启程,踏着暮色,和他的那些乡亲们,走上归途。他们必须要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连夜动身,回转伊芦乡。刘阚虽有心挽留他们,却被钟离昧婉转拒绝。

    他的理由很充足:已离家多日了,该早些回去,以免家中人挂念。

    分别的时候,钟离昧还送了刘阚一个红布做成的兜囊,里面装着一些红色的豆粒。

    据钟离昧介绍:这是东海的特产,佩带在身上,具有驱散蚊虫的效果,适合野外宿营所用。

    刘阚却一眼认出,这红豆,正是后世所称的相思子。

    ******

    这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大早,刘阚带着吕释之和王信先行启程。而审食其与曹无伤,则回沛县去了。既然同意了刘阚的提议,那么就需要着手准备起来。别小看这件事,许多细节之处,颇费心思。

    首先,不能声张。

    其次呢,一些已经定下来的合约,必须要尽快履行。

    其三,要请陈禹和灌雀前来,讨论一些事宜。毕竟这酒场一旦迁至江阳,伴随之来的,就有无数的麻烦。运输问题,资金的周转问题,存货的问题……等等一系列事情,都需好好商议。

    刘阚从来都是甩手掌柜,这些具体的事情,就要由审食其来解决。

    刘阚与秦曼汇合之后,在此踏上旅程。离开郯县,一路尽是荒野,有时候走一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东海郡郡守早已经接到了咸阳发来的诏令,要全力配合秦曼。

    所以,还派出了一个熟悉伊芦乡情况的卒吏随行向导,倒也的确是减少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曼小姐!”

    刘阚把钟离昧给他的那包相思子转赠给了秦曼,“听人说,这玩意儿能驱散蚊虫。咱们这两天怕是要露宿荒野,天气渐热,怕是蚊虫肆虐之时。你带上这个,说不定能起到一些作用。”

    秦曼美目眨动,秋波闪烁。

    “这,叫做什么名字?”

    “好像叫相思子吧。”

    那随行的卒吏看了一眼,笑道:“仓令果然是有见识的人,这东西的确是叫相思子,而且还有个故事呢。”

    “哦,还请赐教。”

    那卒吏说:“其实也没什么。传说早年间,故宋康王门下有一舍人,名韩凭。其妻甚美,故康王夺之。韩凭因而自刎,其妻闻听之后,也投台而死,并遗书康王,请求与韩凭合葬一处。

    但您想啊,康王哪会同意?

    不但没有将二人合埋,反而让人把他们分埋之,并且两冢相邻,虽近在咫尺,却无法相合。”

    “啊,这康王好狠毒的心肠。”

    秦曼闻听,忍不住一声惊呼,手捂樱唇,那美目之中,泪光闪烁。

    女人,果然是女人……

    刘阚在一旁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秦曼给了他一个白眼,似是要这煞风景的人,立刻闭上嘴巴。

    卒吏呵呵一笑,“但是谁也没想到,下葬之后的第二天,在两冢边上,生出了大梓木。只数日,枝芽相连,根结相错……有雌雄鸳鸯栖栖息于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煞是感人。

    宋人因而哀之,故名相思树。

    这相思树产下的树籽,颗粒浑圆,其色赤红。因而有人说,这树籽乃韩凭夫妇的血泪,故名相思子。”

    听完这一段话,秦曼美目泛红。

    “这康王端的该死……”

    一旁刘阚也轻轻点头,自古以来,这凄美故事最能打动人心,哪怕是男人,也会为之感动。

    悠悠一声轻叹,“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闻听,不由得微微一怔。

    侧螓首,睁大了眼睛看了一眼刘阚。

    刘阚却叹了一口气,一欠身道:“一时有感而发,还望曼小姐勿怪……“

    说完,催马前进。王信和吕释之两人也忙跟随上去,只留下了满天的烟尘,翻滚不停。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轻吟,看了看手中的小包,那白皙如玉的面颊,突然间浮起了一抹红晕,目光也迷离了。

    抬起头,她喃喃自语道:“他赠此物与我,莫不是……”

    面颊火烫,心道:真羞煞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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