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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杀手?
“杀手?”这个念头兰云鹏脑海里一闪,如此精妙的杀局、凌厉的身手,是有人想要致我于死地!但自己又没得罪什么人,紫色斗气剑士银色骑士虽然是男生公敌,但知道我身份的仅有少数几个女孩子,她们根本就不可能泄漏出去,而自己行事一向低调,别说仇人,连与同学吵架都没有,这两位不会认错人了吧!
“不愧是紫色斗气剑士,好俊的身手。”
“你们怎么知道?”
“问那么多干什么?今天就让你死个明白,我们是红胡子的人,你无仇无怨,这次找上你是因为朱莉安娜。”
在朱莉安娜的率领下,狮鹫军团剿灭了红胡子天空盗贼,如今散兵游勇几乎全部落网,仅剩下几个首领还逍遥法外,神圣联盟固然想要斩草除根,红胡子又何尝不想报仇雪恨,首要目标自然是美丽而高贵的军团长,可面对即将踏入圣阶,又有亲卫重重保护的美女军团长,盗贼们实在是没有自信,如果一定要去,多半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谁都不想送羊入虎口,红胡子碰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难题,原本想要报复一个人,有很多方法,如果硬来不行,对方的亲人是不错的选择,穷凶极恶的盗贼,根本不会讲什么道义,在他们的字典里只有不择手段一个词。
想法没有错,然而实施的时候,却碰上了难题。
在神圣联盟朱莉安娜是美丽与奇迹的代名词,从十六岁那年在紫荆花学院崭露头角开始,她的周围一直被光环所笼罩,美丽、善良、果敢,似乎所有的完美词汇加在一起,也不足以形容朱莉安娜的百分之一,她是如此的完美,很多人相信她就是女神转世。
而朱莉安娜的身世也是个谜,人们不知道她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有着如此惊人的技艺,年纪轻轻就踏入大剑师阶位而且即将突破,不是没有人调查过,相反大陆各国都派人查过,可惜一无所获,谁也不知道这位完美的女子从何而来。
也就是说美女军团长根本就没有亲人,虽然仰慕朱莉安娜的人遍及整个斯德摩尔大陆,可她却从不假以辞色,红胡子盗贼们的心情只能用郁闷来形容。
在美女军团长的心里,真的一个在乎的人也没有吗?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朱莉安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直以来,她没有碰到一个能引起她注意的人。
朱莉安娜是斯德摩尔大陆历史上最为奇特的一位女性,伟大的创世神给了她无上的恩宠,不仅拥有连神也为之嫉妒的美貌,其它方面的成就也令人叹为观止,如今她不仅一脚踏入了圣阶,还是神圣联盟的三大军方领袖之一。
这样一位女子,眼界自然奇高,所谓的皇室贵族、世家大族子弟在她眼中,其实与粪土没有两样,这样讲或许有点夸张,但同龄人中,确实没有一个能够引起美女军团长的注意,与天才相伴,更多的是寂寞。
直到她遇上了兰云鹏,朱莉安娜还是第一次对人那么好,或许是投缘吧,第一次见面,她就对他很欣赏,以及后来面对食人魔的毒血,兰云鹏那种淡然面对一切的坦然,那淡淡的微笑、比同龄人更深邃成熟地目光,都是她对兰云鹏另眼相看的理由。
而兰云鹏也从没让她失望,神秘的紫色斗气,朱莉安娜自认为见多识广也不禁要感慨它的奇特,另外兰云鹏的天资也很高,只要好好磨砺,他完全有可能同自己一样,早早就踏入圣阶,成就一段令人心动的传奇。
说实话,美女军团长也不知她自己对兰云鹏抱着的是什么感情,总之两人在一起她会感到很开心,而兰云鹏也是朱莉安娜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关心的人。
原本这是两人间的秘密,可朱莉安娜不是普通的女子,她的一举一动,都有无数人默默关注,比如说猎豹军团军团长艾登雷斯,就看出了蛛丝马迹,真实的情况如何,他不清楚,但兰云鹏的确有可能是朱莉安娜唯一的软肋。
他并不想得罪和他同事军方领袖的朱莉安娜,至少目前两人翻脸绝非明智之举,而恰好这时,红胡子进入了艾登雷斯的视线。打击对手并不一定要自己动手,艾登雷斯息透露了一点给红胡子的首领,双方一拍即合,盗贼们正为找不到报仇的途径而犯愁,自然不会错过眼前的时机。
最近几个月来,紫色斗气剑士声名鹊起,但流传的地点主要是光辉城及周边地区,红胡子的盗贼们并没有听见,就算偶尔听说了一些也浑不在意,什么和巨龙战斗,那肯定是炒作,如今这世道,想出名的人太多,一个小小的学生,哪有那样的实力,虽然紫色斗气有点稀奇,但盗贼们看中的是实力,派出最厉害的杀手,不信还要不了他的命,这回一定要让朱莉安娜明白什么叫做痛苦。
“要怨就怨你命不好吧,只有杀了你,才能打击朱莉安娜,说实话我还真有些舍不得。”女杀手一边说还一边抛来个媚眼。
兰云鹏笑了,他最讨厌麻烦,更不喜欢被别人牵连,但涉及到朱莉安娜却心甘情愿:“想要杀我吗?那还等什么,动手吧!”
两个杀手除了意外还是意外,这么多年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遇到他们依然如此镇定,其实兰云鹏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个杀手到底是谁,唯一的印象就是他们该死。
初春的早晨。空气带着丝丝的寒意,天色有些阴沉,一阵凉风吹过,几片带着残雪的枯叶向下飘落,男杀手眼中闪过一道寒光,身形如电,向兰云鹏的怀中撞了过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夜长梦多的道理他们还是懂的,紫荆花学院高手如云,拖久了肯定会有变故。
男杀手的手中套着一把匕首,这是所有刺客最常用的武器,匕首上泛着令人心悸的光芒,直指兰云鹏的咽喉,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讲究的就是一击毙命丝毫没有花哨,狠辣而实用,这就是传说中杀人的技巧。
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兰云鹏自然不需要保留,如今的形势。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把双手大剑出现在他的手中,璀璨的紫色斗气喷涌而出耀眼夺目,身形一晃,已经闪过对方的匕首,一剑轰向他的身后。
双手大剑是藏在空间戒指里的,这个面积仅有一立方的空间戒指,是兰云鹏跟着粉色佣兵团做了好几次佣兵任务之后买的,花了将近一千五百个金币,这样的消费是兰云鹏之前想都不敢去想的。
银荡的笑声划破长空,兰云鹏觉得脑袋一阵恍惚,动作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心中闪过警兆,一物如毒蛇般无声无息已悄悄地来到了身后,突然加速,缠向他的腰间,想要躲闪,男杀手的匕首却又刺了过来,勉强向旁挪开,却还是被斗气划到,紫色斗气一阵乱颤,兰云鹏喉头一甜,硬是忍住,借力向后退开,站在一棵垂柳之上,身体上下起伏。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自己太大意了,这几个月来,兰云鹏在实力上进步许多,用一日千里形容也不为过,可因为年龄的缘故毕竟少了一份成熟稳重,面对巨大成就,难免会有骄躁之心,尤其前不久,轻松击败了艾登雷斯剑圣的嫡传弟子,让他有些自得,结果今天就吃亏了。
其实今天的伤势未必不是好事,挫折才能让人成熟,相信有了这次遭遇,兰云鹏在今后的修炼上会更加的沉稳。
“不管你是什么人,哼哼,你今天是在劫难逃了!”女杀手的声音娇媚入骨,听起来就像在打情骂俏,其实,她远没有表面上那么轻松,心中充满了惊讶。这女人长得一般,但身材却是惊心动魄,雪白的纤手上,握着一条通体乌黑的软剑无风自动,软剑上布满了菱形的尖刺,就像一条随时准备择人而噬毒蛇的獠牙。
斯德摩尔大陆是一个尊重强者的世界,一般来说剑士和战士大都喜欢选用长剑双手大剑做为兵器,刺客一般会选择匕首,当然狼牙棒、开山斧之类的也有,不过使用这些兵器的一般以兽族较为常见,但软剑却真的很少见,这种软兵刃不易上手,战斗时,力度也难以拿捏,而骑士一般都喜欢直来直去的骑士枪。
但无可否认,使用软剑的比例虽小,不过能用好的全都是高手,当他们掌握了这种软兵刃,对于力量的运用也就到了一个新境界,这位女刺客就是其中地佼佼者,而她手中的软剑也不是凡品,正确的说还非常有名。
大概在五六十年前,神秘的盗贼工会出现了一位天才,短短一年之内,连挑了公会里上百位成名高手,败在他软剑下的刺客不计其数,除了本身惊人的业艺,他手中那条来历不明的软剑也是原因之一,这把软剑不知是由何种材料所制,不仅对力量的传导性极佳,而且专破斗气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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