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跟他玩失踪?

幽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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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陪我去吃饭。”

    陶麦想这样也好,林启辉看她走了应该也会自行离开,便点头应允,“好。”

    陶麦和方倾墨真的走了,留林启辉一个人在陶麦家。林启辉饶是厚着脸皮也不可能跟着他们两人,安静的小客厅里,他对着一盘小米锅巴,眼巴巴地等陶麦回来。

    谁知这一等,从早上十点等到晚上十点,也没等到陶麦。

    下午五点,林启辉便动手做了一桌子菜,就等着陶麦一回家就能吃上,他坐在餐桌边,左等右等,直到过了晚上十点她仍未回家。

    难道以前每逢四二六她就是这样坐在餐桌前等自己的?他记得那时候他虽严格执行协议内容,可总有工作忙的时候,且还经常出差,但他从未在二四六的日子里通知过她,他不回家了,他不回家时,她是不是也这样对着一桌子凉掉的饭菜心里止不住地冒出一股无法抑制的失落感当?

    林启辉直枯坐到凌晨,陶麦也未回家,满室黑暗中,他起身,走向厨房那扇不大的窗户向下看去,今夜多云,黑漆漆的外面亮着几盏不甚明亮的灯,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一个人。

    侧耳聆听,楼梯间始终是一片安静,并无脚步声。

    他终于失望透顶地摸出烟,点上,深深吸一口,觉得心扉间火辣火辣的,他觉得自己活该,当初她痴痴等自己回家时,他视而不见,现在眼巴巴上门反过来等她回家,她却反而不回,林启辉,这就是风水轮流转,这就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活该让你也尝尝这种苦苦等待的滋味。

    这一夜,他就在小沙发上将就了一夜,第二天起来,腰酸背痛,可这些他都顾不得了,要紧的是陶麦居然彻夜未归,他看着陶麦的家,眼神有些迷蒙,难道因为他在这里,她就不再回家?

    心里正白茫茫一片,却忽地有敲门声,难道是陶麦没带钥匙?他欣喜若狂地奔过去开门,却见门外站着一位陌生的年轻男人,男人带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十分的精明干练,见了他,立即说:“请问是林启辉林先生吗?”

    林启辉点头,这人忙从随身携带的公事包里拿出一叠文件递给林启辉,“这是陶麦小姐签好字的离婚协议,您过目一下,如果没其他问题的话,请您签字。”

    林启明脑袋懵了一下,一刹那之后又犹如被人打了一棍子似的,他苦苦等了一整夜,清晨醒来,等来的却是她的离婚协议书,且已经签好字了!!!

    他没有伸出手,面上的表情甚至带出了一丝笑意,“你是她请的律师?”

    面前的人点了点头。

    林启辉嘴角一扬,态度十分的坚决,“请你转告我太太,我等她回家,这婚我不会离的。”

    面前的人似乎没料到会被拒绝,脸上闪过意外,但片刻之后便点点头,“知道了,我会告知陶麦小姐,那么,林先生,再见。”

    律师转身走了,林启辉却扶着门框久久回不了神,许久之后他正准备抽身回屋,对面的石妈妈却忽地挎着个篮子走了出来,见了他便问:“麦子要不要买菜?让她和我一起去吧。”

    林启辉面色不变地礼貌摇头,“麦子还没起床,等下我去超市买一点就好。”

    石妈妈听了,笑了笑,“嗯,好好,那让她再睡睡,我就先走了。”

    林启辉目送石妈妈下了楼梯,回屋,哪里有麦子的身影,桌上的饭菜还未动,隔了一夜,多少都有点味道了。

    他在餐桌前坐了一会儿便动手把饭菜全部倒掉,想着这样的事陶麦以前也经常做,他心里的那种失落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一连在陶麦家驻扎了三天三夜,也未见她回来,第三天早晨,还是那名律师敲响了门,林启辉开门,眼里已然布满了红血丝,律师看他一眼,扶了扶镜框,公事公办地拿出文件,一字不差地复述客户的话,“陶麦小姐说她跟林先生已经没什么瓜葛了,还请林先生尽早放手,放彼此自由,也好活的痛快些。”

    林启辉沉着一张俊脸,沉默了半晌才道:“我说的很清楚了,我绝不会签字离婚的,请你转告我太太,让她早日回家,我会一直等她。”

    律师面色动都不动,转告道:“陶麦小姐说林先生以后不用找她了,因为她已经离开S市了,也没必要还留在这里守株待兔。”

    林启辉怀疑自己这三天没吃好睡好有些低血压,听见律师这样说,他有一阵的眩晕,等到反应过来之后才难以置信地问:“她……她去了哪里?”

    “抱歉,我也不知道。”律师无比诚实地回答。

    林启辉默然,心知陶麦既有意躲着他便不可能让他知道她去了哪里,即使他再问也问不出什么。

    他挥手,言辞间十分坚决,“离婚协议我不会签,你走吧。”

    律师再一次无功而返。

    林启辉回到陶麦的小窝里,一下跌坐在沙发上,皱眉细想她会去哪里。她是和方倾墨一起离开的,方倾墨不但是大明星,真实身份更是SF的二公子,尚若他有心想要

    把陶麦藏起来,并不是一件难事。但方倾墨有工作,且他这个工作属于公众***业,只要他花心思去找,一定能顺藤摸瓜找出陶麦。

    陶麦,陶麦,你当真这么狠心,连面都不见,就想着和我断个一干二净。

    林启辉暗暗握紧拳头,决心一定要找出陶麦。

    某间临时休息室内,陶麦被甘霖姐推到一边的座椅上休息,甘霖对她说道:“你这腿伤,一定的锻炼量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太过,太过了就会伤上加伤,搞不了落下病根,一辈子都跟着你。”

    陶麦垂了眼眸,她自己何尝不知道,这腿就算好了,以后每逢阴天下雨也会疼的,更何况,在她的血肉里,还钉着一块硬硬的钢板,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去掉。

    “没事,我今天没走多少路。”陶麦笑着回甘霖姐。

    甘霖姐看着她摇摇头,“还是小心的好。”

    “嗯。”陶麦应了一声,这几日相处下来,才亲身体验甘霖姐的能干,怪不得方倾墨这么多年都只她一个经纪人。为了方倾墨的演艺事业,甘霖姐也算是鞠躬尽瘁了。

    陶麦对今天方倾墨出席的活动还不甚了解,不免仔细地问一遍,甘霖姐有问必答,两人渐渐说开了。

    广恩美推门而入,看见陶麦端坐于座椅上,而甘霖姐却站着斜倚在梳妆台边,目光不由闪了闪,她们这些做助理的,哪个敢当着甘霖姐的面坐着?

    “甘霖姐,现场的灯光有问题,但制作方拒绝调换。”

    甘霖姐立刻站了起来,“带我去看看。”

    甘霖姐带头走了出去,广恩美回头看看陶麦,见她没事人一样坐在那儿,目光又是一闪。方倾墨,到底让她跟着他们做什么?明明什么事也不让她做,倒像个宝一样时时照顾着。

    陶麦弯腰揉了揉自己的腿,视线里忽地出现了一双程亮的皮鞋,她顺着一双有力的长腿往上看,果然看到方倾墨一张人人羡慕的脸,他蹲在她面前,伸手轻轻摁在她的膝盖上,“感觉疼吗?”

    陶麦摇了摇头,不着痕迹地从方倾墨手下移开膝盖,随即站起来,“好多了,应该再过不久就能行动自如了。”

    方倾墨看着陶麦,那日,午饭时,他夸她头发长得又黑又亮,他不知道无意中触到了她的什么痛处,她出了餐厅就去理发店剪了头发,干净利落的短发,衬得她清秀雅致越发鲜妍,反倒觉得很适合她。

    “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正式工作?”为方倾墨工作还债的事,陶麦时时记挂在心中,只想着腿脚好了立刻开始。

    方倾墨闲闲地斜倚到桌边,挑眉看着她,一脸好笑,“自那日你陪我出来吃午饭开始就算是为我工作了。”

    陶麦睁大眼,想说些什么可又无从说起,毕竟,她的工作由方倾墨说了算,至于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自然由他定。

    “嗯,那我需要明确自己每天该做哪些事,职责范围是什么?”陶麦想要问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做得好。

    方倾墨偷偷翻了个白眼,他其实就是不想让她还钱才说要她为他工作的,或者他还存了点别的心思,但他明确地知道,他确实没什么工作需要陶麦去做,硬要说有的话,那么就是陪他了。可陶麦有时候较真起来很让人伤脑筋,也不那么好糊弄,方倾墨一时想不出法子。

    正好甘霖姐进来了,一见他便催,“时间马上到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方倾墨也不着急,轻松踱步到甘霖姐身边时小声对她说:“你来告诉陶麦她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是什么。”

    广恩美就站在甘霖姐身边,听的一清二楚。

    甘霖姐眉目一皱,顿觉这是一桩比较棘手的事,她看了看垂手规矩站立一边的陶麦,她的性子虽然活泛,但对待工作却是十分认真,她估摸着方倾墨的心思,压根儿不想让她做任何事,这可伤脑筋了。

    “麦子,来,我们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