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马世方出场

潘浪携手依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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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她回来了,我就说是我厚着脸皮硬来你家帮你做饭,你赶我走我死皮不要脸硬要留下来的。”楠楠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很是随和,扭回头柔声笑道,“还愣着干嘛,去厨房帮我打一盆水过来。”

    我关上了房门,便到厨房烧热水去了。

    楠楠炒了一个过油肉,一个蕃茄炒蛋,蒸了一锅大米,我们在窄小的客厅里挤开了一张桌子吃的饭。

    楠楠的厨艺就比起依依差得太远了,肉菜的成色看看就没有食欲,鸡蛋还有一股子胡味。因为我饿两天了,所以,才狼吞虎咽地啃了三大碗。

    打开电脑,将显示器摆成了适合视线的角度后,我爬到了床上。楠楠托着下巴,坐在椅子上。我们看了一个下午的电视,期间,没有人打瞌睡也没有人向对方提问过电视剧里的剧情,带着这样寂静的心情一直晃到了黄昏。

    “不早了,我该回家了,不然老妈又要打电话问我了。”她是一个很有家教的女孩,太阳落山后联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她从不泡夜场,从不穿过分艳丽的衣装,在新时代的年轻人里真是一个异类。

    “我送送你。”我从床上翻起了身,婉转地说。

    洛城的冬天,寒风刺骨。马路两边的合欢树也没有了初遇的生机,整个城市被肃杀,凄切,凛冽的气氛紧紧地包裹着。

    我与楠楠漫骨立在小区的大门外谈心,一直等到公交车到站。

    楠楠上了公交车,眼见车轮滚滚时,又吃力地拉开了僵硬的玻璃窗,微笑着向我招手:“浪浪,你回去吧!这么冷的天小心着凉。答应我,要好好照顾自己,有时间我会来看你的噢!”

    我浅笑着,抬了抬手心,望着公交车离开的影子,望着楠楠怡人而渐次远去渐次缥缈的笑脸,也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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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这件事,是《致依依》小说里最难让我决定是否要笔录的一段。

    就在落笔的前一分钟里,我都想过要将这些秽史全部销毁,随着我的老去,随着我的死亡,渐渐地模糊,停滞,最终得到遗忘。

    什么宫斗,什么玄幻,什么总裁秘书……

    并不是这样的文体不好,而是我不喜欢这种类型。

    没有教育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不能回报社会,不能警示世人的故事,写一个字都是多余的。

    我的文字是干净的,阳光的,明媚的,向上的,真实的……

    虚荣,权势,利益,攀比……这些浮华的东西在我的文字里是无法生存,无处立足的。

    出于这个原因,我决定将自己最不光彩,最能授人以柄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

    谁要是想诋毁我,谁要是想打倒我,谁要是想让我更加地身败名裂就拿这件事来打败我吧!

    我的敌人,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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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1日下午四点多。

    依依也失踪了,婚也没结成。

    老姐与姐夫和好了,终于解放了,我可是双手欢送,快让她回她家吧!

    潘天凤也准备回婆家了,我们在西瓜家便利店买了十斤鸡蛋,一桶色拉油。她将六个月的小外甥女裹在厚实的襁褓中,我拎着礼品,去向奶奶告别。

    我记得,和你说起过吧!我家,奶奶家,三叔家,原来是一个大院子。奶奶家和三叔是一家,占着原始大院子的四分之三,与我家之间砌着一堵围墙,各立门户。

    这个院落的大门比我家的要大出一倍,还是朱漆铁皮的,每扇门上都有一只吐口的扣门兽头。六间屋子的墙上全贴白色的护墙板,清晨时,淡淡的阳光照射到墙上时总会反射出柔和的温暖。

    每一个屋子的门都是铝合金包着的,即时髦又华丽,而且冬暖夏凉。简单说说就行了,说多了,好像是我在嫉妒人家。

    奶奶在正房里捏着包子,马世方在偏房里玩电脑。

    我与姐姐刚走到甬道中央时,只听到一声犬吠,一条穿着红色马甲的小狗从偏房里跑了出来,冲着我们一阵狂叫。

    这只小狗原来是马世方家的,养了三个月便送人了,但是,狗儿还是经常往这边跑。

    这时,马世方走出了屋子,站在院台上,用皮鞋踢了一下小狗的小肚。小狗惨叫一声,从我和姐姐的中间蹿过,向大门外逃命而去。

    马平方指着迎面而来的我们,眼睛也恶狠狠地瞪了上来,大骂道:"死狗一一你已经卖给李家人了,又老娘家来干嘛?快混出去吃屎吧?再敢进来,一脚踹死你。"

    这里是小外甥女的老娘家吧!

    如果你跟马世方生气了,她会说,她说她家的狗了?你又不是狗?你为什么说我在说你了?你承认你是狗了?等等一堆小儿科的自以为很圆滑的文字游戏。

    呼呼一一我的朋友,你是不是要问我这个马世方是谁?为什么这般的指桑骂槐?

    她是三叔的老婆,从小就欺负我和姐姐,我们也从来没有叫过她婶婶。

    类似今天这样的事,也许你会觉得不能接受,但是,我告诉你,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另外,如果有邻居在场的话,她会变得很热情,很孝顺,很贤惠。

    这种人就是这样,没什么好介绍的。年龄长相什么的,我也懒得写,想想她那张自以为是的嘴脸,我都想吐,还给她立传,美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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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说上一两件事吧!

    那一年,我八岁,潘天凤十二岁。

    夏天,中午放学后,十二点半,姐姐拉着我回到了家。

    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大院子,也没有砌起围墙。

    家门与厨房门都紧锁着,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奶奶也走亲戚去了。

    正午时的太阳光线刚好直射到门框,我与姐姐将书包搁到了窗台,顶着太阳蹲在屋门外,将脑袋向门梁里的阴影处挤了去。

    这么热的天,马世方却将桌子搬到了院子里,他的两个年幼的儿子围着桌子吃着土豆丝与烙饼。

    并不是马世方热晕了,而是,左边院子下面正好有一处阴影。

    “妈妈,咱家天天吃烙饼啊!”一个孩子骄傲地将一张烙饼喂进了嘴里,童真地说。

    马世方一边在厨房里奸笑,一边烧着烙饼,说话声音很大:“吃吧,吃吧,管他艹***回来不回来呢?咱吃饱咱自己就行了。”

    马世方是在说他老公?

    一会一张烙饼,一会一盘土豆丝,这顿饭,马世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闷在厨房烧了一个中午的烙饼,也挺不容易的。

    两点上课,一点半就要走的,现在已经一点了。

    我与姐姐遥望着院大门,快到一点半时,突然看到爸爸妈妈穿着新衣裳,拎着两大包东西回来了。

    顿时,我与姐姐就哇哇得大哭了起来。

    哭声震天一一

    在爸爸妈妈欢笑而焦急地小跑进大门之前,马世方收拾了一下碗筷,发现根本忙不迭,便慌慌张张地拉着她的孩子子们躲回了自己的屋里。

    爸爸妈妈是到洛城市里买东西去了,怕我们吃不上午饭,所以,急着往回赶,还带回来了两大张鸡蛋饼和一盘过油肉。

    我与姐姐流着泪,狼吞虎咽地吃着,记得,当时我还笑着说,比土豆就烙饼好吃多了。

    一点半,常有理准时到了我家,叫我与姐姐一起去上学了。

    路上,常有理对我说:“下次你爸妈不在家了,你们就去我家吃饭吧!”

    我与常有理从小就一起背着书包上学,不是我去他家叫他,就是他来我家叫我。如果有一天我们没有走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一天心里缺了些什么。

    从幼儿园到初中毕业,反反复复的一条路,渐渐长大的两张脸,这一走,便是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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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九岁,潘天凤十三岁。

    那个时候农村看电视要交二百五十块的闭路费,当时的爸爸在小煤窑拉车,妈妈在扫大街,赚得都是辛苦钱。

    看电视,真的像菲菲说的一样,是很奢侈的享受。

    当时的三叔养着的是一辆三轮车,给***正房交了闭路费。

    那一次,我与姐姐坐在紧挨着门口最边缘的坑沿,马世方的两个孩子,坐在房奥里电视机前的桌子旁拿着遥控器。

    能挨上来就不错了,所以,他们换到哪个台,我与姐姐就看哪个台。

    这时,马世方一只手抱着新出生的小儿子,另一只手端着铁锅拉开了正房的门。看样子是要叫他的两个孩子吃饭的,却用那种恶毒的眼神瞪着我和姐姐,来了句:“艹你妈的,两个小穷光蛋,看你妈b的电视呢!吃饭。”

    之后,我与姐姐依偎着彼此的肩头拉着彼此的小手萎缩着从马世方的身侧逃出了正房。门很窄,马世方站在中心寸步不移,我与姐姐是侧着身子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