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生之掉坑里

十一月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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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岁了,很多人都会经过的一个年龄,对于叶凡也是。

    虽然喜欢,可叶凡从来就不喜欢写一些臃肿的文字,只是喜欢一些简短的文字,因为那么多字,其实就是在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废话,所以,他本来大学的时候有可能成为一个月薪过万的网络写手,他放弃了。

    虽然喜欢工作,可叶凡不喜欢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看着那些人放着浪费的休闲时间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前进,却愿意将一切归咎于自己太忙,所以,他放弃了全国五百强的公司的高薪职业,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虽然有喜欢的人,可是他不是个长情的人,就像是《遥远的救世主》里主人公丁元英的话那样,从古到今,有几个男人能够将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事,能混就混吧,所以,他虽然交了不少女朋友,可是最后都是分手。

    虽然有喜欢的地方,可是他不是个耐着性子看完风景的人,所以,看完照片,他总习惯低头想着,自己是去过了那些地方了,这就是他的思维。

    所以,三十岁的那一年,他和几个朋友在那个三线城市的小酒吧里喝了酒,醉醺醺地一人走在街道上,只感觉自己似乎有点迷糊了,看着都市的霓虹似乎离自己也远去了,迷迷糊糊的,他躺在路边睡着了。

    “小心。”一个稚嫩的声音将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他就看到是一个坑,不大,也就半米深,不过这个水坑陌生啊,而且还带着一丝凉意,只是刚才让自己小心的那个声音变成了幸灾乐祸了,“哈哈,凡子,你也有今天,让你不看路。”

    他皱了皱眉头,从水坑里爬出来,迷茫地看了看四周,这里让他有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一抬头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坐在自行车上,晃荡着左腿,一脸得意的模样,这人有点熟悉,不过他今年不是已经应该已经成球了吗?怎么还是这么瘦啊?

    而在他的后面,一个一脸冷酷的家伙也在,他倒没嘲讽,不过这小子似乎自从出生了就这个模样,话很少,身体瘦高,可能是因为家教的缘故,他做事做人都简单而又死板。

    刚才的那个笑呵呵的家伙是自己的死党兼职发小—郭晓军。而这个很酷的家伙,则是自己的发小兼职邻居李霄鹏。

    这俩人怎么会在这里?他们俩个,郭晓军一直都是个没心思的憨厚孩子,自己还记得他之所以三十岁才结婚,是因为个子不高,人也胖乎乎的,工作一般,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亲虽然给他盖了房子,但是上过学的人一般是不可能在家里结婚的,所以,那个房子现在反而成为讽刺了。而李霄鹏呢,因为高中的时候,身体不好,最后连大学都没上,只能去南方打工,后来,三十岁的时候还没结婚,最后的消息,就是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他还是在外面,连续七八年都没有回家,不知道是因为不想回家还是担心回家之后没脸见人呢。

    难道是梦?

    叶凡感觉脑子里很乱,纷乱的很,说句别人不相信的话,叶凡自从上了高中,特别是高二之后,他对于高二到大学时候的记忆几乎全部模糊了,只记住几个人,而从小学到高二这段记忆,一点一滴,年月都分毫不差,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喂,凡子,你摔坏脑子了?还不起来?你这身白色衬衫可是沾不得泥水,看你今天回家,你妈非得说你不可。”郭晓军的话让叶凡一下子站起来了,结果身体一颤抖,没办法啊,不冷才怪呢,虽然九月份的天还是挺热的,但是前段时间一直下雨,所以空气的温度还是不高,他一起来,就感觉身体宛如被冰块擦过了一样。

    低头看着自己的白色衬衫已经脏了一半,还好水坑不大,加上自己的车子撑着自己,他的裤子只是湿了一个裤脚,而长筒的水靴裹着膝盖上面,很紧,所以没进水。

    “都怪你小子,非要怪叫,走了。”甩了甩手,叶凡不想让郭晓军发现自己的不同,虽然说他感觉自己似乎是穿越了,重生了,可是前生一直都在那里傻乎乎的过着,对于未来,他其实还是很迷茫的。

    自行车是后来不怎么见的,叶凡一直发育的很好,个子也挺高的,虽然不是最高的,可是班级里也有前几的呢,推了一下车子直接甩腿而上,而郭晓军和李霄鹏跟在后面,三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头头,虽然郭晓军总是闯祸,不过有事也是这小子顶着。

    虽然感觉自己的胸口还凉飕飕的,不过现在的空气的确比十几年后的空气好多了,两边的树也多,只是该死的路不如以后的。当时为了上面的要求,可是水泥路呢,而现在呢,是黄泥路,而且属于一年需要修十遍八遍的那种,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每次修路都是找人整理了一下,找点碎石子铺铺就算完了,你说能好到哪里?

    其实呢,从村子里到学校也不远,不过对于当初的那个只有去过隔壁镇上赶会的叶凡来说,这个距离,不短哦。

    三人车子一上柏油路,速度明显加快了,一路上还可以看到零散的一些同学朝学校赶去。

    大振中学,是叶凡初中所在的一所学校,虽然只有初中部,可是在叶凡初中毕业的时候,这个学校还是很有名气的,可惜的是,等到他毕业了之后,这个学校里很多老师都离开了。他还记得他当时的那些老师,除了数学老师是男的意外,其他的都是女的。除了体育老师是结过婚的之外,其他的老师都是当时直接从师范学校分配下来的,虽然经验不行,可是负责任的心却是很多老奸巨猾的老师没办法比拟的。

    到了校门口,果然,看到了那块牌子,上面就四个字:大振中学。木头做的牌子,刷上白漆,黑色字体,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反正在当时的叶凡眼里,那些字,很不错。

    当时的学校只有两扇铁门,可能是被孩子们经常爬上爬下,所以那铁门其实也就下面的那个铁皮还行,上面早就光秃秃的,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不是学生弄下来的,而是老师按着校长的要求进行的,没办法,要是不小心被夹着,那么就要命了。加上那个时候,很多地方都容易被偷盗,但是绝对不包括学校,因为学校在那个时候是神圣的地方。老师体罚学生是有的,可是如果你报复或者回家跟家里人说的话,得到的可能是一顿狠打。父母的理由很充分,为什么老师不打别人,偏偏打你?这个就是当时的一个普遍的认识。所以,老师有的时候就是猛兽一般的模样。

    穿过学校的大门,就是一条笔直的大路,差不多五六米宽,是水泥路,不过你如果认为学校里都是这样的路的话,那么你就多想了。因为这条路是为了铺出来看的,到了尽头其实是砖路,如果不小心的话,绝对是蛋疼的时刻哦。

    叶凡不记得当时是在什么地方看到分班的那个通知的,因为他们这里都是直接从村子里的小学直接来这边上学的,那个时候不讲究什么考不考上,都是一窝端的,不管你能不能上,九年义务教育,你是必须完成的,如果想要退学,那么,你到了初中再说,小学的时候是没有的,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一人在小学里退学的,理由嘛,那个男生出去洗澡的时候,掉河里淹死了。当时学校还是比较有良心的,将所有的学生,从一年级到五年级(那个时候还没六年级)的所有师生全部喊到操场上,大日头底下,校长很生气地咆哮了一个多钟头,据说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引以为戒,其实呢,那个全校会议之后,有三个老师中暑了,十几个孩子脱水的厉害,当然啦,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事,反正校长不在乎,就没人在乎,村子里的小学,校长就是天嘛。

    不过现在没关系,虽然没看到,可是可以找嘛,问嘛。

    看着陌生的一片片学生,叶凡有点眼晕。虽然后来在外面上班,可是还是很少看到这么多的人的,他所在的公司都是小公司,所以人很少的,不过他身边还有一个死党—郭晓军,这个从小就对自己格外听话的家伙,是最好的家伙,于是,他就被喊过来了。

    “小军,去问问通知在那里,我去洗洗衣服,回家的时候应该能干的。”

    郭晓军‘哦’了一声,就将车子放在花坛边,然后就李霄鹏帮自己看着,就跑过去了,虽然当时还小,不过看他的动作,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十几年之后,会那么胖的,跑起来挺肚子突出臀部,不显眼才怪呢。

    叶凡走到水龙头前,打开水,就开始接水开始打湿其实已经差不多干了的白衬衫,说真的,他不喜欢穿白色的衬衫,原因就是有一点灰尘,就会全在上面,让人看见,这也是为什么之后的很多年,叶凡穿衣服都是棕色或者黑色的原因,那是因为那种颜色,让他少了不少烦恼。

    刚将衣服上面的水渍捏干净,郭晓军就冲过来了,先是狠狠地喝几口自来水,那个时候不太有人会买水,而且学校里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就这么一个水龙头,倒是老师的宿舍里有不少水龙头,平时可是没学生愿意去的。

    “凡子,我看到了,你在七班,我在六班,鹏子在三班。”郭晓军的话让叶凡的心中透出来俩个字:果然。

    当时的时候就是如此,初一初二的时候,叶凡是七班,郭晓军是六班,李霄鹏是三班,初三的时候分班(因为初二结束的时候,很多班级的人都少了不少,比如说郭晓军班级,初一的时候比自己班的人都多,结果初二结束的时候,只有三十多个,而当时的九班,就是叶凡喜欢的那个女生班级,却人数超过了七十人),叶凡为了和自己喜欢的女生一个班,发奋冲刺,结果,用力过猛,竟然将自己喜欢的女生甩到后面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和那个女生分手的原因。

    “好,走,去看看。”叶凡现在也不多想那么多,还是看看那个教室吧,可能会有不少美味的回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