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则

周争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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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则,是治疗疾病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在中医学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对临床治法、处方、遣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治病求本

    本,此指疾病的病因、本质。治病求本,是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寻找疾病的根本原因,抓住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

    任何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许多症状和体征,这些是疾病过程中反映于外的现象。探求病本,就是应用四诊和各种辨证方法,将疾病的症状、体征以及患者的体质、天时、地理等与疾病相关的各种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辨清病因、病位、病性、邪正关系,透过现象找出疾病的本质,然后针对其本质进行治疗。如头痛,可有外感和内伤的不同,外感头痛可用解表的方法治疗;内伤头痛可由痰湿、瘀血、气虚、血虚、肝阳上亢不同原因导致,故治疗分别采取燥湿化痰、活血化瘀、补气、养血、平肝潜阳等方法进行治疗,即所谓“治病必求于本”。

    临床运用治病求本,必须正确掌握“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及“病治异同”三种情况。

    (一)正治与反治

    正治与反治,是在“治病求本”的根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有无假象而制定的两种治疗原则。正治与反治,是指所用治法性质的寒热、补泻,与疾病现象之间的逆从关系。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云:“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1.正治 正治是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的一种治疗法则,又称“逆治”。主要适用于疾病的临床表现与疾病本质相一致的病证。如寒病见寒象,热病见热象,虚病见虚象、实病见实象等,其治法有“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

    (1)寒者热之 是指寒证出现寒象,用温热药治疗的一种治法。如表寒证用辛温解表法,里寒证用辛热温里法。

    (2)热者寒之 是热证出现热象,用寒凉药治疗的一种治法。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法,里热证用苦寒清里法等。

    (3)虚者补之 是虚证出现虚象,用补益法治疗的一种治法。如阳气虚证用温阳益气法,阴血虚证用滋阴养血法等。

    (4)实者泻之 是实证出现实象,用泻邪法治疗的一种治法。如食滞证用消导法,水饮停聚证用逐水法,血瘀证用活血化瘀法等。

    2.反治 反治是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法则,又称“从治”。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法则指导下,针对疾病的本质而进行治疗。其治法有“寒因寒用”、“热因热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

    (1)寒因寒用 是用寒性药物治疗具有假寒症状的病证。适用于里热炽盛,阳盛格阴的里真热外假寒的病证。如热厥证,因阳盛于内,格阴于外,虽现四肢厥冷的外假寒症状,但又有壮热、口渴、便燥、尿赤等里真热的表现,故用寒凉药治其真热,假寒自然就消失了。这种治法,对其假寒的症状来说,就是“以寒治寒”的反治法。

    (2)热因热用 指用热性药物治疗具有假热症状的病证。适用于真寒假热证,即阴寒内盛,格阳于外,形成里真寒外假热的病证。治疗时针对疾病的本质用热性药物治其真寒,真寒一去,假热也就随之消失了。这种方法对其假象来说就是以热治热的“热因热用”。如阴盛格阳证,由于阴寒内盛,阳气被格拒于外,临床既有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脉微欲绝等真寒之征,又反见身热、面赤等假热之象。此时应用温热药治其真寒,里寒消散,阳气得复,而表现于外的假热,亦随之消失,这就是“以热治热”的具体运用。

    (3)通因通用 是用通利的药物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真实假虚之候,如食积腹泻,治以消导泻下;瘀血所致的崩漏,治以活血化瘀等,这种以通治通的方法,就是通因通用。

    (4)塞因塞用 是用补益药物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虚而致闭塞不通的真虚假实证。如脾胃虚弱,气机升降失司所致的脘腹胀满病证,治疗时应采取补益脾胃的方法,恢复脾升胃降之职,气机升降正常,脘腹胀满自除。这种以补开塞之法,就是塞因塞用。

    总之,正治与反治,虽然概念有别,方法有逆从之分,但都是针对疾病的本质而治,同属治病求本的范畴。

    (二)治标与治本

    “标”即枝末、树梢,指现象;“本”即草木之根本,根基,指本质。标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因果关系以及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关系等。从邪正关系来说,正气为本,邪气为标;从病因与症状的关系来说,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从疾病先后来说,旧病为本,新病为标,先病为本,后病为标;从疾病的现象本质来说,本质为本,现象为标。在复杂多变的病证中,标本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不停地运动变化的,所以临床运用标本关系分析疾病的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治疗上则有“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及“标本同治”的不同。

    1.急则治标 指在标病危急,如不先治其标病,即将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本病的治疗,故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先治其标。如各种原因引起大出血,危及患者的生命,当首先止血以治其标,而后针对病因以治其本。急则治标的最终目的,就是为治本创造条件,更好地治本。

    2.缓则治本 指针对疾病本质进行治疗,多适用于病势较缓的病证。例如,阴虚发热咳嗽的患者,发热咳嗽为标,阴虚为本,采用滋阴治本法,待阴虚改善后,发热、咳嗽自然缓解。此法对慢性病或急性病恢复期的治疗具有指导意义。

    3.标本同治 指标病本病并重的情况下,采用标本兼治。如气虚感冒,气虚为本,感冒为标,此时单纯补气,则使邪气滞留,表证不解,病程延长。单纯解表则汗出伤气,使气虚更甚。故采用益气解表标本兼顾的治法,既益气又解表,双管齐下,提高疗效,缩短病程。

    总之,凡病势发展缓慢的,当从本治;发病急剧的,当先治标;标本并重的,则当标本同治。善于抓疾病的主要矛盾,做到治病求本。

    (三)病治异同

    中医治病主要着眼于证,相同的病出现不同的证,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治疗;不同的病出现相同的证,可以用同一种方法治疗。即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其实质就是辨证论治。

    1.同病异治 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其发病的时间、地点以及患者的体质及疾病所处的阶段不同,所表现出来的证候亦不同,因而治疗方法各异。如感冒,由于有风寒感冒和风热感冒之别,治法也就有辛温解表与辛凉解表之分。

    2.异病同治 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相同的证候,可采用相同的方法治疗。如脱肛、胃下垂、子宫下垂等病,因其同属气虚下陷证,故都可采用益气升提的方法进行治疗。

    二、扶正与祛邪

    扶正与祛邪是两种不同的治疗原则。扶正是指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人体抗邪防病的一种治疗原则,而祛邪是指祛除病邪,使邪去正安的一种治疗原则。两者相互为用,相辅相成,扶正有助于机体抗御和祛除病邪,祛邪有利于正气的保存和恢复。

    在运用扶正祛邪治则时,应仔细分析正邪双方力量的对比,分清主次,决定扶正祛邪的单用或兼施,及扶正祛邪的先后,要做到“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一般情况下,扶正用于正虚,祛邪用于邪实;如虚实错杂,则应扶正祛邪并施。

    (一)扶正

    扶正是扶助正气。即用扶助正气的药物,或其他方法,如辅助适当的营养、调摄精神和功能锻炼等,以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即“虚则补之”。扶正适用于以正虚为主,而邪气不实的虚证。如气虚、阳虚证,采用补气、壮阳治法;血虚、阴虚,采用补血、滋阴治法。

    (二)祛邪

    祛邪即祛除病邪,是利用驱除邪气的药物,或其他疗法,以祛除病邪,达到邪去正安,恢复健康的目的,即“实则泻之”。祛邪适用于以邪实为主而正气未虚的实证。如外感表证用汗法,实热证用清热法,气滞证用行气法,血瘀证用活血化瘀法。

    (三)先攻后补

    先攻后补即先祛邪后扶正,适用于以邪盛为主,且正气虚尚耐攻伐的病证。此时若先扶正,反而助邪,故当先祛邪,后扶正,正气复,病证即愈。如因瘀血所致的崩漏,虽然血液的耗损导致气血亏虚,但此时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出血不止,故应先活血化瘀,使瘀血去则出血自止,再以益气补血之品扶助正气,使其康复。

    (四)先补后攻

    先补后攻即先扶正后祛邪,适用于以正虚为主,机体不耐攻伐,邪盛尚不危急的病证。此时若祛邪则更伤正气,故当先扶正,使正气恢复能耐攻伐时,再攻其邪,正复邪祛,病证可解。如小儿虫积,因正气太虚,不耐攻伐,必须先用补益脾胃之法,使正气得到一定恢复后,再驱虫,才不至于损伤正气,加重病情。

    (五)攻补兼施

    攻补兼施即扶正与祛邪并用,适用于邪实正虚,两者均不甚急的虚实夹杂病证。临床具体运用时,必须分清矛盾的主次,灵活运用。以正虚为主兼有邪实者,以扶正为主,佐以祛邪之法。以邪实为主,兼有正虚者,以祛邪为主,佐以扶正之法。如气虚感冒,宜益气解表;脾虚食积,应以补益脾胃之气为主,佐以消食导滞之品。

    三、调整阴阳

    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阴阳消长失去平衡,出现阴阳偏盛偏衰的结果。调整阴阳,补偏救弊,“以平为期”是中医治疗疾病的重要法则。

    (一)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是指对于阴阳偏盛有余的病证,采用“实则泻之”的方法治疗。如“阳盛则热”所致的实热证,应本着“热者寒之”的治疗原则,采用清泻阳热的治法;对“阴盛则寒”所致的实寒证,则本着“寒者热之”的治疗原则,采用温散阴寒的治法。

    (二)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是指对于阴阳偏衰的病证,采用“虚则补之”的方法治疗。如阴虚、阳虚、阴阳两虚的病证,可分别采用滋阴、补阳、阴阳双补的方法治疗。

    在阴阳偏衰的疾病中,一方的不足,可导致另一方的相对亢盛。如阳气亏虚,阳不制阴,使阴偏盛,形成阳虚则寒的虚寒证,应采用“阴病治阳”的治法,即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反之,阴精亏损,阴不制阳,则阳相对偏亢,形成阴虚则热的虚热证,应采用“阳病治阴”的治法,即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若阴阳俱虚,则应阴阳俱补。由于阴阳是互根互用的,在治疗阴阳偏衰的病证时,还要注意采用“阳中求阴”或“阴中求阳”的方法。

    四、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是指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即治疗疾病要根据患者的体质、性别、年龄以及地理环境、季节气候等不同情况,制订相适宜的治疗方法。

    (一)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是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在治疗时不能孤立地看待疾病,而要全面观察患者的整体情况。如老年人气血衰少,生机减退,患病多虚证或正虚邪实,治疗时,虚证宜补,实证宜攻,亦应注意选择药物,攻补兼施,以免损伤正气。小儿虽生机旺盛,但气血未充,脏腑娇嫩,当慎用峻剂和补剂,且药量宜轻。女性有经、孕、产等特殊情况,治疗用药尤须慎重。如妊娠期,禁用峻下破血、滑利之品,产后又要考虑气血亏虚及恶露、哺乳等情况谨慎用药。每个人的先天禀赋和后天调养不同,个体素质有强弱和偏寒偏热之分,形体有魁梧和瘦小之别,所以治疗同一疾病,处方用药亦当有所区别。如阳旺之人慎用温热药,阴盛之体慎用寒凉药物等。此即辨体论治。

    (二)因时制宜

    因时制宜是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的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如病在春夏,气温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松开泄,即使外感风寒之邪,也要注意慎用麻黄、桂枝等发汗力强的辛温发散之品,以免开泄太过,耗伤气阴。病在秋冬,人体腠理致密,则应慎用寒凉如石膏、黄连、黄芩之类,以防苦寒伤阳。又如暑天多雨,暑湿交蒸,病多挟湿,治暑必兼除湿;秋天气候干燥,慎用香燥之剂,以防劫伤阴津。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所云:“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

    (三)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根据不同地理环境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不同的地理环境,其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人的生理病理变化也有区别,所以治疗用药要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同是风寒感冒,均采用辛温解表法,西北气候寒冷,人体腠理致密,常用麻黄、桂枝等辛热发散药,且药量宜重;而东南气候温热,人体腠理疏松,多用荆芥、防风等微温性药物,且药量宜轻。

    三因制宜的治疗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医治病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在实际应用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说明治疗疾病必须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考虑适宜的治法和方药,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思考题

    1.何谓养生?养生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根据中医九大体质进行养生?

    2.阐述治未病思想的内容。

    3.何谓正治与反治?各包括哪些内容?

    4.何谓扶正与祛邪?临床如何运用扶正祛邪的治则?

    病例探讨

    王xx,男,56岁。主诉:头目眩晕1周。病史:有反复眩晕史5年。体形偏胖,腹部肥满松软,眼胞微浮,身体沉重,容易困倦。现症见头晕目眩,头重昏蒙,视物旋转,目不能开,胸闷恶心,呕吐痰涎,不思饮食,大便不实,多寐,口中甜腻不渴。舌苔白腻,脉濡滑。

    辨证:眩晕(痰浊上蒙证)。

    治法:燥湿化痰,健脾和胃。

    方药:半夏白术天麻汤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