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儿科疾病治疗原则

郑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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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时期机体处于连续但具有阶段性的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自身防护能力较弱,对疾病造成的损伤恢复能力较强;且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在解剖、生理、病理、发病原因、疾病过程和转归等方面的差异均非常大。因此,对儿科疾病的治疗不宜采用单一药物治疗,而应是融护理、饮食、药物和心理为一体的综合治疗。

    一、护理原则

    儿科护理是疾病治疗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许多治疗操作均需通过护理工作来实施。因此,护理工作不仅仅是护理人员的工作,儿科医师亦应掌握儿科护理原则,以提高治疗效果。

    1.合理安排病室 为提高治疗和护理的质量,可按年龄、病种、病情轻重和护理要求合理安排病房及病区:1按年龄分病区,如新生儿和早产儿病室、小婴儿病室、年长儿病室等;2按病种分病区,将同类患儿集中管理,传染病则按病种隔离;3按病情分病室,重危者收住抢救监护病室,恢复期患儿可集中在普通病室。

    2.规律的病房生活 病室要整齐、清洁、安静、舒适、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定时进餐,观察病情应尽量不影响患儿的睡眠,诊断操作和治疗应尽可能集中时间进行,以保证患儿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3.细致的临床观察 患儿年龄越小,临床表现越不典型。新生儿、体弱儿对疾病的反应差,常表现为体温不升、体重不增、不哭、不动、不吃,无明显定位症状和体征;且病情发展快,容易产生各种并发症。因此,儿科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病情,随时注意细微变化,不轻易放过任何可疑表现。如婴儿哭闹可以是正常的生理要求,也可能是疾病的表现,细致的临床观察是鉴别两者的关键。

    4.预防医源性疾病 医源性疾病是指患儿在接受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原有疾病的基础上又患新的疾病。因此,在医疗及护理过程中应注意:1病室要定时清洁、消毒,医护人员在接触患儿之前、后均应洗手,以防止交叉感染;2定时消毒各种医疗用具、仪器及设备,正确、规范地应用各种导管及穿刺疗法,以防止医源性感染;3严格控制血制品的应用,以防血制品输入后引起的各种感染;4新生儿及小婴儿肝肾代谢功能均不成熟,易引起药物毒副作用,应严格掌握用药指证,以防发生医源性药物损害。

    5.防止意外伤害 如何使患儿避免意外伤害,是护理工作必须关注的问题。除日常的“三查七对”流程外,医护人员还应注意:1利用门警系统防止患儿走失,加设安全栓以加固床栏;2检查及处理完毕患儿后应及时拉好床栏,以防止患儿跌伤;3所用物品(如体温表、药杯等)用毕即拿走,以免患儿玩耍误伤;4喂药、喂奶要将婴儿抱起,避免呛咳、呕吐引起窒息。

    二、饮食治疗原则

    合理的饮食对疾病的辅助治疗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当的饮食可使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应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饮食以有助于治疗和康复。儿童疾病期间的饮食治疗可分为以下四类。

    1.乳品 1稀释乳:供新生儿及早产儿食用;2脱脂奶(半脱脂或全脱脂奶):仅供腹泻或消化功能差的患儿短期食用;3酸奶:供腹泻及消化功能弱的患儿食用;4豆奶:适用于乳糖吸收不良和牛乳过敏的患儿;5无乳糖奶粉:供长期腹泻或有乳糖不耐受的婴儿使用;6低苯丙氨酸奶粉:用于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婴儿。

    2.一般治疗膳食 1流质饮食:如牛乳、豆浆、米汤、冲藕粉、果汁、蛋花汤、肉汤等,适用于高热、极度衰弱、吞咽困难、急性胃肠炎、胃肠道手术后患儿。一般每2~3小时进食1次,每日6~8次。由于流质饮食供给的能量与营养素均不足,故只能短期应用。2半流质饮食:呈半流体状或羹状,由牛乳、豆浆、稀粥、烂面、蒸蛋羹等组成,可另加少量饼干、面包、豆腐等,适用于发热、体弱、咀嚼或吞咽有困难、轻度消化道疾病、手术恢复期的患儿。一般每2~3小时进食1次,每日5~6次。3软食:将食物烹调得细、软、烂,如稠粥、烂饭、面条、馒头、肉末、鱼羹等,使之易于消化。适用于低热、轻度胃肠道疾病、咀嚼能力弱、疾病恢复期的患儿。每日进食三餐,其所含能量及各种营养素可基本满足患儿机体需要。4普通饮食:膳食内容与健康同龄儿童相当,但需选用易消化、营养丰富、能量充足的食物,一日三餐。

    3.试验膳食 1潜血膳食:连续3日食用不含绿叶蔬菜、肉类、动物肝脏及血的饮食,用于检查消化道是否有出血;2胆囊造影膳食:胆囊造影前1日中午及造影时,食用高蛋白、高脂肪膳食(如油煎荷包蛋)促使胆囊排空,用以检查胆囊和胆管功能;3干膳食:食用米饭、馒头、鱼、肉等含水分少的食物,进食干膳食时不另外饮水,主要用于尿浓缩功能试验和addis计数等检查。

    4.特殊膳食 1高蛋白质饮食:在每日三餐中添加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鸡蛋、鸡肉、瘦猪(牛)肉、动物肝脏或豆制品等,或于两餐之间添加上述食物。适用于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肾病综合征、肝硬化、手术恢复期的患儿;2低蛋白质饮食:膳食中减少蛋白质含量,其不足的能量由碳水化物(如马铃薯、甜薯、含糖较多的水果等)补充。用于急性肾炎少尿期、尿毒症、肝性脑病的患儿;3低脂肪饮食:膳食中不用或禁用油脂、肥肉等,适用于肝病患儿;4高能量饮食:在每日三餐普通饮食之外另加2~3餐,可选用含能量较高的食物,如鸡蛋、牛乳、黄油、蛋糕等,适用于营养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后恢复期的患儿;5低能量饮食:每日三餐的普通饮食中减少脂肪和碳水化物的含量,保证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需要量,可选用鱼、蛋、豆类、蔬菜和瘦肉等,适用于单纯性肥胖症的儿童;6少渣饮食:膳食中纤维素含量少,对胃肠刺激性小,易消化,可选用鱼、蛋、瘦肉末、牛乳、豆腐、马铃薯及各种瓜类,适用于肠炎、痢疾、伤寒、消化道出血、胃肠道手术后的患儿;7无盐及少盐饮食:每日膳食含盐量<0.5g时为无盐饮食,<1.5g时为少盐饮食。用于心力衰竭、肝肾疾病导致的水肿、高血压患儿;8代谢病专用饮食:如无乳糖食物用于半乳糖血症患儿。

    三、药物治疗原则

    药物治疗在儿科疾病防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药物有其不良反应、毒性作用和过敏反应,常对机体产生不良影响。生长发育中的儿童因各器官功能发育不成熟,对药物的毒副作用较成年人敏感。因此,儿童药物治疗时,除应慎重选择药物、精确计算剂量外,还要考虑其年龄特点和用药目的。

    (一)药物选择

    药物选择主要依据儿童年龄、病种和病情,同时需考虑儿童对药物的特殊反应和药物的远期影响。

    1.抗生素 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容易患感染性疾病,故常用抗生素治疗。在抗生素的选用时,应注意以下原则:1给药前了解既往用药情况,有无过敏史;2严格掌握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用药指征,重视毒副作用(如氨基糖苷类可造成婴幼儿药物性耳聋);3根据病原体的种类和药物敏感性,选择有效抗生素;4疗程要足,一般抗生素需48~72小时才能生效;5抗生素联合应用时,种类不宜过多,应注意有无协同或拮抗作用;6长期使用抗生素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衡、双重感染及耐药等。

    2.肾上腺皮质激素 短疗程常用于过敏性疾病或重症感染性疾病等;长疗程用于治疗肾病综合征、血液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哮喘与皮肤病提倡局部用药。应用时注意以下五点:1诊断未明确前不轻易使用;2病毒感染时尽量不用,若临床确实不允许停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者,应加强监测;3细菌性感染时,若需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必须在有效的抗生素控制感染基础上短期应用;4结核菌素试验阳性患儿,若因其他疾病需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最好加用抗结核药物;5在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出现应激状况(如严重感染或手术)时,需增加剂量,以防发生危象。

    3.退热药 1在使用退热药之前应找出病因,以免影响诊断;2根据年龄、病情选用恰当的品种、剂型和剂量;3退热药应按时服用,不能随意加大剂量或缩短给药时间,不宜联合用药。

    4.镇静止惊药 患儿高热、烦躁不安或者剧咳不止等情况可考虑给予镇静药,发生惊厥时可用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等止惊药;但是,婴儿不宜使用阿司匹林,以免发生reye综合征。

    5.镇咳止喘药 婴幼儿一般不用镇咳药,多用祛痰药口服或雾化吸入;哮喘患儿提倡局部吸入α2受体激动药类药物,必要时也可用茶碱类药物,但是新生儿和小婴儿慎用。

    6.新生儿用药 新生儿肝、肾代谢功能均不成熟,易引起毒副作用,如磺胺类药、维生素k3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氯霉素易引起“灰婴综合征”等,故应慎重使用或禁用。

    (二)药量计算

    通常可采用以下方法计算药量,其中以按体重计算药量的方法最常用。此外,儿童药量计算还必须与患儿具体情况和用药目的相结合,才能得出比较确切的药物用量。如阿托品用于抢救中毒性休克时,剂量要比常规剂量大几倍到几十倍;重症患儿用药剂量宜比轻症患儿大;需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发挥作用的药物,如治疗化脓性脑膜炎的磺胺类药或青霉素类药物,剂量也应相应增大。

    1.按体重计算 是最常用、最基本的计算方法。每日(次)剂量=体重(kg)x每日(次)每千克体重所需药量。患儿体重应以实际测得值为准。此法简单,但对婴幼儿剂量偏低,对年长儿剂量偏大。弥补的方法为婴幼儿可选药物剂量范围的高值,年长儿则取药物剂量范围的低值;若超过成人量,则以成人量为上限。

    2.按年龄计算 剂量幅度大、不需十分精确的药物,如止咳药、营养类药物等可按年龄计算。

    3.按体表面积计算 因其与基础代谢、肾小球滤过率等生理动能的关系更加密切,因此比按年龄、体重计算药物剂量更为准确、合理。儿童药物剂量=儿童体表面积(m2)x药物剂量/(m2),儿童体表面积计算公式为:

    <30kg儿童体表面积(m2)=体重(kg)x0.035+0.1

    >30kg儿童体表面积(m2)=x0.02+1.05

    4.按成人剂量折算 儿童剂量=成人剂量x儿童体重(kg)/50,此法仅用于未提供儿童剂量的药物,且儿童体重在50kg以下者。由于按此法计算所得剂量一般都偏小,故不常用。

    (三)给药方法

    儿童药物治疗时,应根据年龄、疾病种类及病情选择给药途径、药物剂型和用药次数,以保证药效和尽量减少药物对患儿的不良影响。

    1.口服法 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幼儿用糖浆、水剂、冲剂等较合适,也可将药片捣碎加少量水后用小勺沿口角慢慢喂入口中,年长儿可用片剂或药丸。小婴儿喂药时最好将其抱起或头略抬高,以免引起呛咳或窒息。病情需要时(如神志不清、昏迷)可采用鼻饲法给药。

    2.注射法 注射法比口服法奏效快,但对患儿刺激大。肌内注射次数过多可造成臀肌挛缩,影响下肢功能,故非病情必需不宜采用;静脉滴注应根据年龄大小、病情严重程度控制滴速;静脉注射多在抢救时应用。

    3.外用药 以软膏为多,也可用水剂、混悬剂、粉剂等。婴幼儿皮肤薄、体表面积相对大,外用药物容易吸收,不能涂抹过多。注意防止患儿用手抓摸药物,引起意外。

    4.其他方法 婴幼儿呼吸道黏膜薄嫩、血管丰富,可采用雾化吸入、滴鼻和气管内给药。

    (四)药物治疗的特点

    药物动力学研究发现,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受药物相对分子质量的大小、体液ph值、细胞膜的通透性、药物与蛋白质的结合程度、药物在肝代谢和肾排泄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儿童(尤其新生儿)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下述特点。

    1.肝功能发育不成熟 新生儿和早产儿(尤其是生后2周内)的肝酶系统发育不成熟,药物不能在肝内进行正常代谢,解毒功能不足,易出现毒性作用。如氯霉素不能用于新生儿,以免发生“灰婴综合征”;地西泮的半衰期在早产儿为54小时,成人为18小时。

    2.肾功能发育不完善 肾小管分泌功能在新生儿仅为成人的5%,6月龄达成人水平,肾小球滤过率需1岁左右才达成人水平,以致药物及其分解产物在体内滞留时间延长,增加了药物的毒副作用。因此,婴儿用药剂量宜偏小。

    3.药物与蛋白质结合能力低下 新生儿期下列药物与血清蛋白质的结合力较差:氨苄西林、呋喃西林、氯霉素、吗啡、苯巴比妥、阿托品等,其药理效果较差。

    4.药物在组织内的分布因年龄而异 以脑组织为例,婴幼儿脑内吗啡、巴比妥类、四环素的浓度明显高于年长儿。

    5.对药物的反应随年龄而异 不同年龄儿童对药物的反应不同,如吗啡对新生儿呼吸中枢的抑制作用明显强于年长儿,麻黄碱使血压升高的作用在未成熟儿却较弱。

    6.先天遗传因素 家族中有遗传病史的患儿对某些药物可产生先天性异常反应,如家族中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需检查新生儿是否有g-6-pd缺乏症,否则不慎应用某些药物(如阿司匹林、磺胺类等)可导致溶血;对家族中有药物过敏史(如青霉素、磺胺类)者,要禁用该类药物。

    7.对生长发育的影响 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造成儿童生长发育障碍;性激素可促进儿童骨骼生长,也使骨骺与骨干过早融合,影响儿童最终身高;四环素可引起儿童牙釉质发育不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