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恋刘小姐

蒋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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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舍的情感生活经历了哪些动荡?

    它们在他的生命里占据了什么样的位置。又如何表现在他笔身上,成为一种创作“模式”?老舍和阔大爷的千金小姐苦苦相恋,却终不能成为眷属,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位千金小姐又如何成了老舍小说里人物的原型?

    母亲而外,老舍的一生中还出现过几位女人,对他的生活、除性情,甚至人生取向,都有过极其深刻的影响。其一是他的初恋对象,其一是后来的妻子胡絮青。另外还有一位,即就是维系了特殊友情关系的知名女作家赵清阁。

    老舍的初恋对象,就是刘寿锦大叔那位大他一天的女儿,二人同为师范学校毕业生。当初,母亲私自为儿子找媳妇时,他就很痛苦过,就因为他已经有了这个爱的对象。刘寿锦也是因了这个女儿,才注意到他;他带老舍上学后,老舍得以经常出入刘家,两个人无意有了接近的机会。在上中学前,他们之间还谈不上有什么关系,但到老舍上中学时,刘家一贫如洗。老舍学业有成、事业有成,还在帮刘寿锦办学校和慈善事业。学校就在刘寿锦家的西跨院,他女儿也在这里义务做教师,出落得温柔、怡静。接触更多,差距却小了,两个人的感情一天天加深,大概在17岁的时候,已经萌发了爱的情愫。

    可是老舍对刘寿锦大叔感激至深,加之他很要强,内向、固执,极力压抑情感,不肯表白,也未提亲,刘小姐更不会主动提出来。如老舍所言:“我们都二十二岁了,可是五四运动还没降生呢。男女的交际还不是普通的事。”

    不久,老舍就把秘密告诉了同学罗常培。好景不长,美好的初恋彻底粉碎。1923年,还是在教育会的时候,刘寿锦因不善经营,家业迅速败落下来,出家人庙做了和尚,并让夫人和女儿随之做了带发修行的优波夷(一译优婆夷,即女居士;相对于优波塞(一译优婆塞),即男居士。居士则指不出家的佛教信徒。)。

    他们以为遁入佛门便可清净无事,其实在那多事之秋并不然。刘小姐结局如何虽不得而知,老舍研究的专家们都说不清楚,但一定遇到了麻烦,她本身又当盛年,**正强,一失足无可回头,心爱的人又不在身边。

    最初,在知道她出家的消息后,老舍“心碎人瘦”“病人膏肓”,把巨大的悲伤埋在心底。1933年在记它的小说《微神》和1937年的散文《无题(因为没有故事)》里有所流露,这也成了他毅然出走英国,一去6年,而无所留恋的原因之一。到他回来时,一切成了定局,爱人不再能爱,她只好凄惨地离开人世。

    《微神》这篇自传体小说,诗情如画,在记述这段错失的缘分时,把所有的五官感知都系在心上,让我们从侧面了解到二人的情感历程和她后来的遭际:我没睡去,我知道已离梦境不远,但是还听得清清楚楚小鸟的相唤与轻歌。说也奇怪,每逢到似睡非睡的时候,我才看见那块地方——不晓得一定是哪里,可是在入梦以前它老是那个样儿浮在眼前。就管它叫作梦的前方吧。这块地方并没有多大,没有山,没有海。像一个花园,可又没有清楚的界限。差不多是个不甚规则的三角,三个尖端浸在流动的黑暗里。一角上——我永远先看见它——是一片金黄与大红的花,密密层层!

    没有阳光,一片红黄的后面便全是黑暗,可是黑的背景使红黄更加深厚,就好像大黑瓶上画着红牡丹,深厚得至于使美中有一点点恐怖。

    黑暗的背景,我明白了,使红黄的一片抱住了自己的彩色,不向四外走射一点;况且没有阳光,彩色不飞入空中,而完全贴染在地上。我老先看见这块,一看见它,其余的便不看也会知道的,正好像一看见香山,准知道碧云寺在哪儿藏着呢。

    其余的两角,左边是一个斜长的土坡,满盖着灰紫的野花,在不漂亮中有些深厚的力量,或者月光能使那灰的部分多一些银色,显出点诗的灵空;但是我不记得在哪儿有个小月亮。无论怎样,我也不厌恶它。

    不,我爱这个似乎被霜弄暗了的紫色,像年轻的母亲穿着暗紫长袍。右边的一角是最漂亮的,一处小草房,门前有一架细蔓的月季,满开着单纯的花,全是浅粉的。

    设若我的眼由左向右转,灰紫、红黄、浅粉,像是由秋看到初春,时候倒流;生命不但不是由盛而衰,反倒是以玫瑰作香色双艳的结束。

    三角的中间是一片绿草,深绿、软厚、微湿;每一短叶都向上挺着,似乎是听着远处的雨声。没有一点风,没有一个飞动的小虫;一个鬼艳的小世界,活着的只有颜色。

    在真实的经验中,我没见过这么个境界。可是它永远存在,在我的梦前。英格兰的深绿,苏格兰的紫草小山,德国黑林的幽晦,或者是它的祖先们,但是谁准知道呢。从赤道附近的浓艳中减去阳光,也有点像它,但是它又没有虹样的蛇与五彩的禽,算了吧,反正我认识它。

    我看见它多少多少次了。它和“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是我心中的一对画屏。可是我没到那个小房里去过。我不是被那些颜色吸引得不动一动,便是由它的草地上恍惚的走入另种色彩的梦境。它是我常遇到的朋友,彼此连姓名都晓得,只是没细细谈过心。

    我不晓得它的中心是什么颜色的,是含着一点什么神秘的音乐——真希望有点响动!

    这次我决定了去探险。

    一想就到了月季花下,或也许因为怕听我自己的足音?月季花对于我是有些端阳前后的暗示,我希望在哪儿贴着张深黄纸,印着个殊红的判官,在两束香艾的中间。没有。

    只在我心中听见了声“樱桃”的吆喝。这个地方是太静了。

    小房子的门闭着,窗上门上都挡着牙白的帘儿,并没有花影,因为阳光不足。里边什么动静也没有,好像它是寂寞的发源地。轻轻地推开门,静寂与整洁双双地欢迎我进去,是欢迎我;室中的一切是“人”的,假如外面景物是“鬼”——希望我没用上过于强烈的字。

    一大间,用幔帐截成一大一小的两间。幔帐也是牙白的,上面绣着些小蝴蝶。外间只有一条长案,一个小椭圆桌儿,一把椅子,全是暗草色的,没有油饰过。椅上的小垫是浅绿的,桌上有几本书。案上有一盆小松,两方古铜镜,锈色比小松浅些。内间有一个小床,罩着一块快垂到地上的绿毯。床首悬着一个小篮,有些快干的茉莉花。地上铺着一块长方的蒲垫,垫的旁边放着一双绣白花的小绿拖鞋。

    我的心跳起来了!我决不是入了复杂而光灿的诗境;平淡朴美是此处的音调,也不是幻景,因为我认识那只绣着白花的小绿拖鞋。

    爱情的故事往往是平凡的,正如春雨秋霜那样平凡。可是平凡的人们偏爱在这些平凡的事中找些诗意;那么,想必是世界上多数的事物是更缺乏色彩的;可怜的人们!希望我的故事也有些应有的趣味吧。

    没有像那一回那么美的了。我说“那一回”,因为在那一天那一会儿的一切都是美的。她家中的那株海棠花正开成一个大粉白的雪球;沿墙的细竹刚拔出新笋;天上一片娇晴;她的父母都没在家;大白猫在花下酣睡。听见我来了,她像燕儿似的从帘下飞出来;没顾得换鞋,脚下一双小绿拖鞋像两片嫩绿的叶儿。她喜欢得像清早的阳光,腮上的两片苹果比往常红着许多倍,似乎有两颗香红的心在脸上开了两个小井,溢着红润的胭脂泉。那时她还梳着长黑辫。

    她父母在家的时候,她只能隔着窗儿望我一望,或是设法在我走去的时节,和我笑一笑。这一次,她就像一个小猫遇上了个好玩的伴儿;我一向不晓得她“能”这样的活泼。在一同往屋中走的工夫,她的肩挨上了我的。我们都才十七岁。我们都没说什么,可是四只眼彼此告诉我们是欣喜到万分。我最爱看她家壁上那张工笔百鸟朝凤;这次,我的眼匀不出工夫来。我看着那双小绿拖鞋;她往后收了收脚,连耳根儿都有点红了:可是仍然笑着。我想问她的功课,没问;想问新生的小猫有全白的没有,没问;心中的问题多了,只是口被一种什么力量给封起来,我知道她也是如此,因为看见她的白润的脖儿直微微地动,似乎要将些不相干的言语咽下去,而真值得一说的又不好意思说。

    她在临窗的一个小红木凳上坐着,海棠花影在她半个脸上微动。有时候她微向窗外看看,大概是怕有人进来。及至看清了没人,她脸上的花影都被欢悦给浸渍得红艳了。

    她的两手交换着轻轻地摸小凳的沿,显着不耐烦,可是欢喜的不耐烦。最后,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极不愿意而又不得不说地说,“走吧!”

    我自己已忘了自己,只看见,不是听见,两个什么字由她的口中出来?可是在心的深处猜对那两个字的意思,因为我也有点那样的关切。我的心不愿动,我的脑知道非走不可。我的眼盯住了她的。她要低头,还没低下去,便又勇敢地抬起来,故意地,不怕地,羞而不肯羞地,迎着我的眼。直到不约而同地垂下头去,又不约而同地抬起来,又那么看。心似乎已碰着心。

    我走,极慢的,她送我到帘外,眼上蒙了一层露水。我走到二门,回了回头,她已赶到海棠花下。我像一个羽毛似的飘荡出去。

    以后,再没有这种机会。

    有一次,她家中落了,并不使人十分悲伤的丧事。在灯光下我和她说了两句话。她穿着一身孝衣。手放在胸前,摆弄着孝衣的扣带。站得离我很近,几乎能彼此听得见脸上热力的激射,像雨后的禾谷那样带着声儿生长。可是,只说了两句极没有意思的话——口与舌的一些动作:我们的心并没管它们。

    我们都二十二岁了,可是五四运动还没降生呢。男女的交际还不是普通的事。我毕业后便作了小学的校长,平生最大的光荣,因为她给了我一封贺信。信笺的末尾——印着一枝梅花——她注了一行:不要回信。我也就没敢写回信。可是我好像心中燃着一束火把,无所不尽其极地整顿学校。我拿办好了学校作为给她的回信;她也在我的梦中给我鼓着得胜的掌——那一对连腕也是玉的手!

    提婚是不能想的事。许多许多无意识而有力量的阻碍,像个专以力气自雄的恶虎,站在我们中间。

    有一件足以自慰的,我那系在心上的耳朵始终没听到她的定婚消息。还有件比这更好的事,我兼任了一个平民学校的校长,她担任着一点功课。我只希望能时时见到她,不求别的。她呢,她知道怎么躲避我——已经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她失去了十七八岁时的天真与活泼,可是增加了女子的尊严与神秘。

    又过了二年,我上了南洋。到她家辞行的那天,她恰巧没在家。

    在外国的几年中,我无从打听她的消息。直接通信是不可能的。间接探问,又不好意思。只好在梦里相会了。说也奇怪,我在梦中的女性永远是“她”。梦境的不同使我有时悲泣,有时狂喜;恋的幻境里也自有一种味道。她,在我的心中,还是十七岁时的样子:小圆脸,眉眼清秀中带着一点媚意。身量不高,处处都那么柔软,走路非常的轻巧。那一条长黑的发辫,造成最动心的一个背影。我也记得她梳起头来的样儿,但是我总梦见那带辫的背影。

    回国后,自然先探听她的一切。一切消息都像谣言,她已作了暗娼!

    就是这种刺心的消息,也没减少我的热情;不,我反倒更想见她,更想帮助她。我到她家去。已不在那里住,我只由墙外看见那株海棠树的一部分。房子早已卖掉了。

    到底我找到她了。她已剪了发,向后梳拢着,在项部有个大绿梳子。

    穿着一件粉红长袍,袖子仅到肘部,那双臂,已不是那么活软的了。脸上的粉很厚,脑门和眼角都有些褶子。可是她还笑得很好看,虽然一点活泼的气象也没有了。设若把粉和油都去掉,她大概最好也只像个产后的病妇。她始终没正眼看我一次,虽然脸上并没有羞愧的样子,她也说也笑,只是心没在话与笑中,好像完全应酬我。我试着探问她些问题与经济状况,她不大愿意回答。她点着一支香烟,烟很灵通地从鼻孔出来,她把左膝放在右膝上,仰着头看烟的升降变化,极无聊而又显着刚强。我的眼湿了,她不会看不见我的泪,可是她没有任何表示。她不住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又轻轻地向后按头发,似乎她只是为它们活着呢。提到家中的人,她什么也没告诉我。我只好走吧。临出来的时候,我把住址告诉给她——深愿她求我,或是命令我,作点事。她似乎根本没往心里听,一笑,眼看看别处,没有往外送我的意思。她以为我是出去了,其实我是立在门口没动,这么着,她一回头,我们对了眼光。只是那么一擦似的她转过头去。

    初恋是青春的第一朵花,不能随便掷弃。我托人给她送了点钱去。

    留下了,并没有回话。

    朋友们看出我的悲苦来,眉头是最会出卖人的。她们善意的给我介绍女友,惨笑地摇首是我的回答。我得等着她。初恋像幼年的宝贝永远是最甜蜜的,不管那个宝贝是一个小布人,还是几块小石子。慢慢的,我开始和几个最知己的朋友谈论她,他们看在我的面上没说她什么,可是假装闹着玩似的暗刺我,他们看我太愚,也就是说她不配一恋。

    他们越这样,我越顽固。是她打开了我的爱的园门,我得和她走到山穷水尽。怜比爱少着些味道,可是更多着些人情。不久,我托友人向她说明,我愿意娶她。我自己没胆量去。友人回来,带回来她的几声狂笑。

    她没说别的,只狂笑了一阵。她是笑谁?笑我的愚,很好,多情的人不是每每有些傻气吗?这足以使人得意。笑她自己,那只是因为不好意思哭,过度的悲郁使人狂笑。

    愚痴给我些力量,我决定自己去见她。要说的话都详细的编制好,演习了许多次,我告诉自己——只许胜,不许败。她没在家。又去了两次,都没见着。第四次去,屋门里停着小小的一口薄棺材,装着她。她是因打胎而死。一篮最鲜的玫瑰,瓣上带着我心上的泪,放在她的灵前,结束了我的初恋,开始终生的虚空。为什么她落到这般光景?

    我不愿再打听。反正她在我心中永远不死。

    我正呆看着那小绿拖鞋,我觉得背后的幔帐动了一动。一回头,帐子上绣的小蝴蝶在她的头上飞动呢。她还是十七八岁时的模样,还是那么轻巧,像仙女飞降下来还没十分立稳那样立着。我往后退了一步,似乎是怕一往前凑就能把她吓跑。

    这一退的工夫,她变了,变成二十多岁的样子。她也往后退了,随退随着脸上加着皱纹。她狂笑起来。

    我坐在那个小床上。刚坐下,我又起来了,扑过她去,极快;她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又变回十七岁时的样子。在一秒钟里我看见她半生的变化,她像是不受时间的拘束。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我的怀中。我自己也恢复了十五六年前脸土的红色,我觉得出。我们就这样坐着,听着彼此心血的潮荡。不知有多么久。最后,我找到声音,唇贴着她的耳边,问:“你独自住在这里?”

    “我不住在这里;我住在这儿,”她指着我的心说。

    “始终你没忘了我,那么?”我握紧了她的手。“被别人吻的时候,我心中看着你!”

    “可是你许别人吻你?”我并没有一点妒意。

    “爱在心里,唇不会闲着;谁教你不来吻我呢?”

    “我不是怕得罪你的父母吗?不是我上了南洋吗?”她点了点头,“惧怕使你失去一切,隔离使爱的心慌了。”

    她告诉了我,她死前的光景。在我出国的那一年,她的母亲死去。她比较得自由了一些。出墙的花枝自会招来蜂蝶,有人便追求她。她还想念着我,可是**往往比爱少些忍耐力,爱的花不都是梅花。她接受了一个青年的爱,因为他长得像我。他非常地爱她,可是她还忘不了我,**的获得不就是爱的满足,相似的容貌不能代替爱的真形。

    他疑心了,她承认了她的心是在南洋。他们俩断绝了关系。这时候,她父亲的财产全丢了。她非嫁人不可。她把自己卖给一个阔家公子,为是供给她的父亲。

    “你不会去教学挣钱?”我问。

    “我只能教小学,那点薪水还不够父亲买烟吃的!”

    我们俩都楞起来。我是想:假使我那时候回来,以我的经济能力说,能供给得起她的父亲吗?我还不是大睁白眼地看着她卖身?

    “我把爱藏在心中,”她说,“拿**挣来的茶饭营养着它。我深恐**死了,爱便不存在,其实我是错了;先不用说这个吧。他非常的妒忌,永远跟着我,无论我是干什么。上哪儿去,他老随着我。他找不出我的破绽来,可是觉得出我是不爱他。慢慢的,他由讨厌变为公开地辱骂我,甚至于打我,他逼得我没法不承认我的心是另有所寄。忍无可忍也就顾不及饭碗问题了。他把我赶出来,连一件长衫也没给我留。我呢,父亲照样和我要钱,我自己得吃得穿,而且我一向吃好的穿好的惯了。为满足**,还得利用**,身体是现成的本钱。凡给我钱的便买去我点筋肉的笑。我很会笑:我照着镜子练习那迷人的笑。环境的不同使人作退一步想,这样零卖,倒是比终日叫哪一个阔公子管着强一些。在街上,有多少人指着我的后影叹气,可是我到底是自由的,有时候我与些打扮得不漂亮的女子遇上,我也有些得意。我一共打过四次胎,但是创痛过去便又笑了。

    “最初,我颇有一些名气,因为我既是作过富宅的玩物,又能识几个字,新派旧派的人都愿来照顾我。我没工夫去思想,甚至于不想积蓄一点钱,我完全为我的服装香粉活着。今天的漂亮是今天的生活,明天自有明天管照着自己,身体的疲倦,只管眼前的刺激,不顾将来。不久,这种生活也不能维持了。父亲的烟是无底的深坑。打胎需要花许多费用。

    以前不想剩钱;钱自然不会自己剩下。我连一点无聊的傲气也不敢存了。我得极下贱地去找钱了,有时是明抢。有人指着我的后影叹气,我也回头向他笑一笑了。

    打一次胎增加两三岁。镜子是不欺人的,我已老丑了。疯狂足以补足衰老。我尽着**的所能伺候人们,不然,我没有生意。我敞着门睡着,我是大家的,不是我自己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什么时间也可以买我的身体。我消失在欲海里。在清醒的世界中我并不存在。我的手指算计着钱数。我不思想,只是盘算——怎能多进五毛钱。我不哭,哭不好看。

    只为钱着急,不管我自己。”

    她休息了一会儿,我的泪已滴湿她的衣襟。

    “你回来了!”她继续着说:“你也三十多了;我记得你是十七岁的小学生。你的眼已不是那年——多少年了?——看我那双绿拖鞋的眼。可是,你,多少还是你自己,我,早已死了。你可以继续作那初恋的梦,我已无梦可作。我始终一点也不怀疑,我知道你要是回来,必定要我。及至见着你,我自己已找不到我自己,拿什么给你呢?你没回来的时候,我永远不拒绝,不论是对谁说,我是爱你;你回来了,我只好狂笑。单等我落到这样,你才回来,这不是有意戏弄人?假如你永远不回来,我老有个南洋作我的梦景,你老有个我在你的心中,岂不很美?你偏偏回来了,而且回来这样迟——”

    “可是来迟了并不就是来不及了,”我插了一句。“晚了就是来不及了。我杀了自己。”

    “什么?”

    “我杀了我自己。我命定的只能住在你心中,生存在一首诗里,生死有什么区别?

    在打胎的时候我自己下了手。有你在我左右,我没法子再笑。不笑,我怎么挣钱?只有一条路,名字叫死。你回来迟了,我别再死迟了:我再晚死一会儿,我便连住在你心中的希望也没有了。我住在这里,这里便是你的心。这里没有阳光,没有声响,只有一些颜色。颜色是更持久的,颜色画成咱们的记忆。看那双小鞋,绿的,是点颜色,你我永远认识它们。”

    “但是我也记得那双脚。许我看看吗?”

    她笑了,摇摇头。

    我很坚决,我握住她的脚,扯下她的袜,露出没有肉的一支白脚骨。

    “去吧!”她推了我一把。“从此你我无缘再见了!我愿住在你的心中,现在不行了;我愿在你心中永远是青春。”太阳已往西斜去;风大了些,也凉了些,东方有些黑云。春光在一个梦中惨淡了许多。我立起来,又看见那片暗绿的松树。立了不知有多久。

    远处来了些蠕动的小人,随着一些听不甚真的音乐。越来越近了,田中惊起许多白翅的鸟,哀鸣着向山这边飞。我看清了,一群人们匆匆地走,带起一些灰土。三五鼓手在前,几个白衣人在后,最后是一口棺材。春天也要埋人的。撒起一把纸钱,蝴蝶似的落在麦田上。东方的黑云更厚了,柳条的绿色加深了许多,绿得有些凄惨。心中茫然,只想起那双小绿拖鞋,像两片树叶在永生的树上作着春梦。

    《无题(因为没有故事)》里又写出了作者对于她的怀念:对了,我记得她的眼。她死了好多年了,她的眼还活着,在我的心里。这对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它们只有两种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可是千真万确的是凝视。只微微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把一切 -老舍藏画。

    都无声的告诉了给我。凝视,一点也不错,我知道她只须极短极快的一看,看的动作过去了,极快的过去了,可是,她心里看着我呢,不定看多么久呢;我到底得管这叫作凝视,不论它是多么快,多么短。一切的诗文都用得着,这一眼道尽了爱所会说的与所会做的。另一个是眼珠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处女的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由热情中笑出一点点无法抑止的高兴。

    我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没握过一次手,见面连点头都不点。可是我的一切,她知道;她的一切,我知道。我们用不着看彼此的服装,用不着打听彼此的身世,我们一眼看到一粒珍珠,藏在彼此的心里;这一点点便是我们的一切,那些七零八碎的东西都是配搭,都无须注意。

    看我一眼,她低着头轻快的走过去,把一点微笑留在她身后的空气中,像太阳落后还留下一些明霞。

    我们彼此躲避着,同时彼此愿马上搂抱在一处。我们轻轻的哀叹;老舍忽然遇见了,那么凝视一下,登时欢喜起来,身上像减了分量,每一步都走得轻快有力,像要跳起来的样子。

    我们极愿意说一句话,可是我们很怕交谈,说什么呢?哪一个日常的俗字能道出我们的心事呢?让我们不开口,永不开口吧!我们的对视与微笑是永生的,是完全的,其余的一切都是破碎微弱,不值得一作的。

    我们分离有许多年了,她还是那么秀美,那么多情,在我的心里。她将永远不老,永远只向我一个人微笑。在我的梦中,我常常看见她,一个甜美的梦是最真实,是纯洁,最完美的。

    多少多少人生中的小困苦小折磨使我丧气,使我轻看生命。可是,那个微笑与眼神忽然的从哪儿飞来,我想起唯有“人面桃花相映红”差可托拟的一点心情与境界,我忘了困苦,我不再丧气,我恢复了青春;无疑的,我在她的洁白的梦中,必定还是个美少年呀。

    春在燕的翅上,把春光颤得更明了一些,同样,我的青春在她的眼里,永远使我的血温暖,像土中的一颗子粒,永远想发出一个小小的绿芽。一粒小豆那么小的一点爱情,眼珠一移,嘴唇一动,日月都没有了作用,到无论什么时候,我们总是一对刚开开的春花。

    不要再说什么,不要再说什么!我的烦恼也是香甜的呀,因为她那么看过我!

    可见,刘小姐活着时,不幸沦落,被人蹂躏,似乎打过好几次胎。

    影响到老舍的小说作品,凡描写到男女爱情时,就有了一定的模子:男女相爱,女方的地位,一般比男方高,女方或失意,或沦落风尘,或过早天亡,男方则都是远走他乡,如老舍本人的出行英国一样。而他笔下的年轻娼妓,小福子、“月牙儿”等,也都读过书,大多是师范毕业,做过小学教师,卖身都有个被强迫的过程。暗含了这位刘小姐的身世、遭遇。

    很显然,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初恋,老舍的艺术世界、人物形象,怕是会有极大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