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生

秋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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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南……南南……你没事吧?.你可别吓我!”一个焦急的老人呼唤道,把孩子抱起来,轻轻地抚摸着,小心地检查着。

    方默南闭着眼睛,好像听到姥姥的声音,这怎么可能,姥姥已经死了八年多了。对哦!她好像也死了,原来姥姥还没投胎啊!她恶趣味地想着。

    方默南睁开眼,愣住了,眼前的人真的是姥姥,只是年轻了好多。自己被她抱在怀里,抱在怀里,她那么大地人,姥姥还抱得住吗?她举起手,“啊……”怎么这么小,小孩子的手,这怎么回事,人死了还会变小吗!

    “很疼吗?”姥姥摸着她的后脑勺道。“呼……呼……不疼了,疼疼飞走了”一面吹一面说道。

    “嘶……嘶……”真实的疼痛感,记忆回来,她被劫犯刺伤了脖子,伸手摸摸脖子,好好的,没有伤痕。后脑勺,好像有个大包。她又偷偷地掐掐自己的手,真疼。

    她从姥姥身上下来,“没事了,不疼了。姥姥我今年几岁了。”看看自己的身高问道。

    “哦!快三岁了。”虽然很好奇外孙女怎么想到问年龄,但还是如实道。

    ‘快三岁了吗?这是梦吗?疼得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听到知了的叫声,空气中的闷热,很明显是夏天,场景没有那种泛黄的虚无模糊感,一切是那么的真实鲜活。

    她重生了,可是这怎么发生的。当方默南还在思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就被别人打断了。’

    “大姐,对不住啊!”站在旁边的女人对姥姥道歉后,“啪”“你这个死小孩儿,让你照看妹妹,你居然,把人看到田里的水沟里”她对这身边的小男孩儿,一巴掌拍到后脑上。

    他眼里含着泪,辩解“我又不是故意,我们都再田里玩,谁知道她从田埂上掉到水沟里的,谁让她不小心的”

    “啊!你还有理了。”眼看着巴掌又要上来。

    她想要再动手时被姥姥拦了下来,“没事了,没事了。小孩子家家的,哪能不磕着,碰着的,也没破皮、流血,只是肿了个包。摔摔孩子长的更结实,打孩子干嘛!”姥姥边说边把男孩拉到她身后,手还挡着那个女人。

    “好了,没事了。这不南南已经醒了,也没哭了,咱们接着干活吧!”姥姥说罢拉着她就向田里走去,“趁着天还亮,赶紧再去地里拾会儿麦穗”又扭头孩子们道:“石头,把妹妹拉到树下,那凉快,等我们一会再走,这回可不能再跑了。”

    石头看着两个老人又回到地里,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估计今天得老老实实地,看这个县城里的娇姑娘,满不情愿得拉她到大树底下。

    可是他还是觉得心有不甘,哼!了一声。跑到大树后面道:“你可要,乖乖的,不然我还拿虫子吓你。”不能和其他小孩儿玩,他拿着小木棍,在树下,继续他的找虫子之旅。

    方默南呆愣愣地看看他消失在她眼前,就乖乖坐在树下的鹅卵石上,估计是地里其他人乘凉用的,上面光滑清亮。她托着腮帮子想自己的事情,她现在没心情管别的,摊开双手,肉呼呼、小小的、粉嫩粉嫩的。

    ‘咦……这是什么。’方默南诧异地看着手,刚才还没有,突然出现在,右手中指上面有一枚墨色的,非金非玉,不知是什么材质,细看之下上面有紫色的流光在旋转着的戒指,它的宽度有点儿像妈妈做棉袄时用地顶针。把手举到眼前仔细地查看它,咦!好像在哪里见过,很熟悉,哪里呢?

    ‘啊……它……它……不见了。’在她手上就这么突然消失不见了,手指上只留下一圈淡淡的淡紫色痕迹,这可把她吓得到了,‘出来……出来……’她在心里着急地默念。

    ‘啊……’它又出现了,这是什么,太神奇了。

    方默南想把它拔下来,再仔细的观察,可怎么也拔不掉,好像长在手上一样,只好在眼前摆着手左右看。

    她眼睛就这么直盯盯地看着它,‘啊……又有新发现’,她居然看见一个大大地农场庄园。心情激动的精气神一松,戒指就消失不见了。

    啊!方默南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戒指了,它是姥爷遗留下来的。据说姥爷祖上曾经是个大地主,后来因为姥爷的爸爸,吸大烟,把家败光了。只留下了它,因为乌起码黑,又不值钱,所以没人要,才得以保留下来。

    既然是祖上的东西,姥爷就留了下来做个念想,黑不溜丢的,谁也不认为它能卖出高价钱,后来姥姥去世后,别人嫌它不好看,最后辗转到了方默南手里,是你救了我吗?

    方默南强烈地压下心中的好奇心,这……这……到晚上再研究得好,外面太不安全了。

    离晚上还有段距离,无所事事的方默南,颇有闲情逸致的看着这幅田野景象。地里的麦子已经收割完,远处姥姥蹲在地上,脖子上搭着条毛巾,擦汗时用。看着她辛苦地拾麦穗,方默南的眼睛湿润下来,能活着真好!还能再看见姥姥真好!

    她的童年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大多数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只依稀记得姥姥的有亲戚在农村,因为当时太小,有些甚至遗忘了。

    姥姥真的很年轻啊!梳着四边齐肩的头发。哦!这个时候,大多数妇女都使这样的装束。身上穿着短袖有些发黄的的确良白色衬衫,下身穿着灰不溜的的卡裤子,膝盖处还打着补丁,这些布料的质地耐磨耐穿。手里拎着一个藤条编的大挎篮,一步一挪。很辛苦,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机械化的麦收,全是靠人力解决。

    另外称姥姥为大姐的女人,和姥姥长得很像。方默南应该称她为姨姥姥,跟姥姥差不多的行头,只不过不是短发,而是长发盘了个头髻。也在拾麦穗,缺衣少食的年代,估计要寻摸好多遍,不放过一粒粮食。

    夕阳西下,漫天红霞也渐渐地消失,预示着明天是个好天气。

    “走了,今天就干到这里了,明天不用再来了吧!这片地里,咱们至少寻了三遍了。”姥姥直起身子,捶锤背,挎起拾得满满篮子。

    “嗯!今天的收获不错。走吧!”姨姥姥看看篮子道

    她们两个来到树下,叫起两个小孩子,“走,回家,吃饭。你妈妈应该做好饭了。”姨姥姥笑着对小家伙们道,很满意刚才他们的表现。

    “啊!太棒了,回家吃饭去喽!”石头拍拍屁股头也不回的向家跑去。

    “这皮小子,估计是饿坏了”姨姥姥好笑地看着远去的小孙子。

    姥姥走到方默南身前把篮子放下,蹲下,拍拍后背。“南南,来到姥姥背上来,我们也回家吃饭。”

    她看看大篮子,估计她蜷缩着能把她装进去,绰绰有余,现在装得满满的麦穗,重量不轻,再背上她,还能走动吗?“我有腿,自己走。我长大了。”她拍拍自己的胸脯,挺胸抬头的,昂首朝着石头方向走去。

    姥姥看着她正经的小模样,好笑的摇摇头。“累了,就吭声,我背你。”

    开玩笑!她方默南这么大的人了,还用人背,三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呵呵!大姐,南南长大了,知道心疼人了。”姨姥姥一脸艳羡,“哪像我那小孙子,只顾自己”她长期的做农活,挎着篮子走起路来,是步履轻松,可架不住路远。很快便,吭哧吭哧地挎着篮子,倾斜着身子,用胯部托着点儿篮子底部,艰难的走着。

    “呵呵……,你孙子也不差,你看,大诚子来接你了。”姥姥笑着道。

    她们远远地看见跑过来,两个年轻男人,“娘,大姨,我来。”他们二人接过她们手里的篮子。轻松得向前走着。

    “你们怎么来了”姨姥姥问道。

    “嘿嘿!石头跑回家说的。”其中一个傻笑着说道。

    “麦子都已经打场,正在晾晒,活很轻松。”另一个接着道。“点玉米还要等两天。”

    “南南,来姥姥抱”姥姥的篮子被他们接过去。

    “好”方默南现在也不是磨叽的时候,她忘了现在她是个孩子,走了这么长得路,也有些吃不消了。前面不远处也看见炊烟,很快该到家了。

    “哟!小南南,今天真乖?今天小舅妈,蒸了白面馍馍,新麦子磨得面粉,可香了,一会儿咱就能吃到。好不好!”大诚子逗弄她道。今年年景好,尝个鲜,平常可吃不到的。

    “嗯!舅舅也吃。”方默南嘴甜道,心里却鄙视自己,装嫩。她趴在姥姥身上,看着两个农村小伙,长期的下地,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使他们的年龄比实际看着要大。从他们的言行举止,看得出很朴实。

    走进村里,路两边的房子多数都是低矮的土坯房,傍晚时分,还挺热闹的,老少爷们都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塔拉着布鞋。人人端着个大海碗,里面是些凉拌的咸菜,手拿着一个白面馒头或者黄窝窝头,蹲在地上吃,还时不时的说聊上几句。小孩子也凑着热闹,只不过碗要小很多,从满脸的笑容上,和谈话内容中,多是今年风调雨顺,小麦的收成不差。

    他们走过时,大家都着冲大诚子他们大声地打声招呼,问问地里的活干得怎么样了,用帮忙吗!一句话的事,大诚子笑着婉拒了,说地里的活干得差不多了。

    离开他们,继续向前走,拐了弯就到家了。走进去,院子很大,正屋坐北朝南、青砖土坯、大瓦房。三间房很旧,能看见墙上的砖有的都掉了半块,砖缝中的泥土被雨水冲去很深。屋前左右两边各有一颗高大的梧桐树,树冠正好笼罩着正屋。

    东屋和西屋各有两间土坯小平房,看着西屋上冒出炊烟,应该有间是厨房。东屋的门开着,从里头走一个年轻的女人,对着他们招呼道:“娘,大姨,你们回来了。爹正在屋里等着呢!”她说着就带着他们往正屋走,扭头有对大诚道:“石头他爹,把篮子放到西屋去吧!洗洗手,再吃饭。”

    “石头,去给大姨奶奶和你奶奶,打些水来。”她干净利索的分派着。

    众人简单洗涮收拾一下,都到了正屋。

    方默南被姥姥放到小木凳上,她前面的粗陋得四方饭桌是摆好的晚饭,蒸好的馒头和盛好葱花疙瘩汤,一盘腌黄瓜。

    她四处扫了一眼,屋子收拾的很干净,地面是石粉硬化的,灰不溜的。正对着门的墙上挂着副十大元帅的画,下面的长条木案上放着毛主席的白瓷半身像,前面还摆放着一个小香炉。家家都这样摆设,这个年代标准的样子。

    在往前是个稍大的八仙桌,放着口大铁锅,阵阵诱人的香味从里边冒出。

    抬眼向上,屋顶很高,明显的看得出很粗木房梁,没有进行吊顶,墙是用土石灰刷白的,泛着黄,看样子应该是自己刷的。一面墙上挂着巴掌大厚厚的日历,过一天撕一张那种。上面清晰地写着,1981年,30年前,方默南眼睛微眯,再次提醒她重生的事实。

    “来……来……吃饭。”坐在主位上舅姥爷大家长一发话,众人开始吃起来。

    “来南南,先吃馍。”姥姥掰了一小块儿馒头,塞到方默南嘴里。

    方默南高兴的咀嚼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天然的食品了,很香、很甜,还有麦子的清香。

    她把馒头咽下后,看着姥姥伸过来的手,赶紧说:“不,我要自己吃,不用姥姥喂了,我要先喝汤。”她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俗话说:饭前喝汤,苗条健康。这是她得个人习惯,不会轻易地改。

    “正好,这有个小碗,我给她盛。”舅妈利索的站起来,拿起碗,走到八仙桌边,掀开锅盖,盛了一勺,别看是一勺,可真够大的,小碗都满了,可真实惠。“慢点儿喝,别烫着了。”

    方默南站起来,看到碗放下来,礼貌的笑着说:“谢谢,舅妈”

    “这……这……呵呵……”舅妈有些不知所措,被这样一个小人儿,还这么郑重其事。

    “是啊!刚才在地里,她还说自己长大了。”姥姥诧异地看着行为举止明显和平常不以样的她。

    舅妈讪笑道:“城里人,就是不一样。”

    她这么一说,对方默南不同寻常的行径似乎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嘿嘿……条件反射,都成习惯了。为了不在被怀疑,看来以后得小心点儿。’她在心里暗自小心的提醒着自己。

    众人看她没问题,也没有出格的行为,也不再盯着她了。只有姥姥自己啃着馒头,不时的小心地看着她,生怕烫着她了。

    农家饭桌上没那么讲究,没有食不言这一套,边吃边说着,男人们谈论着农田里的事并安排着明天的事务,当然还有女人亘古不变的,鸡毛蒜皮的东家常西家短。

    粗茶淡饭,很温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得幸福。

    方默南发现众人不再看她,放心地手捧着碗,浅尝了一口,咸香,好喝,不吝啬的赞美道。这时的作物都是自家产的,很少用化肥,都是农家肥,农作物都是原汁原味。然后,她小口小口的,不紧不慢的,居然把一小碗汤全喝完了,没洒出一点,喝完后才发现有些吃撑了。

    “娘,我吃完了。我出去玩了。”石头稀里哗啦吃了个战斗餐,边用手抹嘴,边起身往外跑。

    “哎!你的作业写完了,麦假快放完了。”舅妈在他身后叫道。

    农村在麦收和秋收都放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样半大的小子,也可以为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

    “明天,明天写”声音从大门口传进来,人已经看不见了。

    吃完晚饭,天还没黑,收拾干净后,男人们出去串门子,在家的女人们,趁着光亮开始纳鞋底,织粗布,还不忘聊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方默南想着神奇的戒指,却也没办法立即去看,姥姥时刻地看着她。等到天彻底黑透了,方默南看着洗漱过后和她一起躺到蚊帐里的姥姥,无语,看来只好先睡觉,到后半夜再说。本以为会兴奋得睡不着,没想到她躺下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