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管闲事

冬天的火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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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着好多天的连阴雨过去,天气总算放晴了。不过这几天李乐过得也不算太闷,太子回宫后的第三天,长公主永安就带着其他几位公主一起过来看望他,闲说了一些话,讲了几个故事,又吃了一顿火锅,玩了几把棋~牌游戏之后,她们就不得不回去了。临走的时候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估计是皇宫里呆着太无聊了。

    之后就是长公主隔三差五的过来,几个公主里数她年纪最大,所以自由度也比较高,平常离开皇宫出去游玩,对她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之所以老往李乐这边跑,是因为有几个故事还没讲完呢,她正听得过瘾。

    这天天气放晴之后,李乐起了个大早,琢磨着永安今天应该不会来了,昨儿个她说了,宫里董妃又出了什么幺蛾子,这两天看得紧。李乐觉得自己终于从说书人的状态摆脱出来了,没来由得一阵轻松。看着湛蓝的天空,心情格外舒畅。这几天的郁闷一扫而空。大清早的,叫青梅青娥两个丫头,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吃了个肚圆。看了会儿书,练了会儿功,便开始琢磨着,等会儿让赵肆领着,到哪里去玩。

    话说这这段时间尽听赵肆说哪里哪里有好玩儿的,哪里哪里有好吃的。什么北四楼的叶子戏,什么安定访的面人张,什么东大街刘二姥姥的酱牛肉。这对于刚到这个世界没几个月,还从来没上过街的李乐来说,还真有一些吸引力。

    领略世界各地不同的风光,睡遍世界各地不同风情的女人。这便是李乐上辈子的人生格言。到了一个新世界,哪有不出去玩玩而宅在家里的道理?

    但是对于李乐来说,最有吸引力的还要属楚歌小宛了,按赵肆的说法,听说那里的娘们儿跳华裳舞都是不穿底~裤的,一撮黑毛,在两条大白腿中间若隐若现……

    对于已经素了好几个月,而且最起码还得素个好几年的李乐来说,有艳舞可看的地方,还真的很有诱惑力,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收拾停当,洗漱干净,迎着晨风,领着赵肆,跟李勿悲打了个招呼,便出门而去。就是背后时时刻刻跟着个护卫头子张春德,让人觉得不爽利。不过这也没办法,原本按照李勿悲的打算,是想多派些人手跟着李乐。防范于未然嘛,毕竟是个小孩子,万一出现什么意外可就不好了。

    但李乐嫌带着人多麻烦,而且今天出门主要的目的是去楚歌小宛看艳舞,谁知道回来之后哪个多嘴长舌地会告诉李勿悲?所以据理力争之下,便只有张春德跟随。为什么同意带着张春德而不带其他人?因为张春德这人是个闷葫芦,你不问他,他绝对不会多嘴。想来以李勿悲懒散的性子,估计不会问他李乐今天一整天都去过什么地方。

    大商的京师很繁华,据户部人口调查,常驻京城的人口大约有一百八十万左右,这对于现今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全世界最大的大都会了。而且大商风气开方,大街上人来人往,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彼此之间并无多少避讳。当此时节,又是春花烂漫之季,行人身上的衣衫渐薄,红男绿女,别有一番风味。

    造成这样的风气,并没有李乐印像中的中国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因是,当年大商太祖立国时曾说过:“朕要我大商,再现汉唐雄风。”于是这两百年来,大商的雄风起来了,连带着雌风也渐涨。

    便是这样,大街上随处可见,跟着丫鬟奴仆的闺阁小姐,提剑握刀的江湖侠女,粗布衣衫的农家妇人。甚至还有某个面带桃花的大家闺秀,对自己心仪风流才子暗送秋波。行行色色,格式格样。对于这样一个开放的国度,李乐简直爱的要死。

    ……

    在李乐出门半个时辰后

    西直门关圣庙安乐赌访内,谢合隆听到手下人禀报之后,烦燥地揉了揉眉心。心里琢磨着:“这孩子有病吧,难道不知道有人在算计他?你不出门,我拿你没办法,这多好。我也好交差。你还非要巴巴的上赶子送上门来?”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着:“还琢磨着怎么把他骗出来呢,现在看来省事了。刘七,准备人手,有机会就下手。”

    属下人领命下去。

    谢合隆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无奈地叹着口气。他是谁都不想得罪,可是却又谁都得罪不起啊。

    ……

    在白虎坊条石口子的一家羊杂摊子上,胡乱喝了两口羊杂汤,吃了一个卷肉饼子之后,李乐就开始和赵肆两个人小声嘀咕着,楚歌小宛的光屁股娘们儿什么时候开始跳舞。听得旁边的张春德直皱眉头。

    就在这个时候,街道上突然起了一阵嘈杂,李乐和赵肆同时停出话头,看向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的街心。

    李乐嘿地笑了一声,拍了拍赵肆的肩膀,说道:“有热闹看了,走。”

    说着话,也不管张春德已经快黑的滴出墨的脸色,带着赵肆就往人群里钻。张春德无奈,只能亦步亦趋地跟上。

    两个小孩子,想要挤进人群其实是很简单的,左挤一下,右钻一下,不一会儿就到了前头,就算赵肆个子高,可胜在腿脚灵活,远比张春德方便的多。而张春德一个魁梧的大汉想要进去,就不那么容易了。好在他相貌凶恶,兼之武功高强,随随便便扒拉开几个人,就跟上了两个小孩。有几个被他扒拉开的人,本来还想找他理论,见到他那凶残的样子便乖乖闭嘴了。

    李乐和赵肆挤在前头,便看见一个书生和一个员外打扮的中年人正在挣执着什么。略微听了一会儿,就明白了。

    无非就是两个人正在街上走着,街上人多,摩肩接踵。两个人便相互撞了一下,然后挣执就此开始。中年员外说书生撞了他之后,他身上的钱袋子不见了,怀疑是书生偷的。书生自然开始申辩云云,挣吵开始。

    书生的衣衫看起来比较陈旧,可胜在干净,是个穷书生,却很年轻。举止彬彬有礼,儒雅大气,向中年员外拱拱手,和风细雨地说道:“这位兄台请了,顾某虽然家贫,却是圣人门徒,礼义廉耻自然是要的,兄台无端指责顾某偷盗,损失些钱财,顾某认了。可是在圣人脸上摸黑,却大是不该。”

    中年员外冷笑一声,指着书生道:“少扯这些没用的,你读书人中的败类还少吗?衙门里的狗头师爷,帮会里的白纸扇,哪一个不是杀人不见血的恶徒?再出你一个会读书的贼骨头有什么稀奇?”

    顾书生听他这么说,明显感觉很气愤,额头上已经青筋直冒,但他涵养很好,依旧微笑着问道:“读书人中有败类,这是事实,学生不与兄台争辩。顾某只问兄台,你的钱袋是什么时候丢的,怎个模样?”

    员外哼地一声,道:“就在刚才,与你擦肩而过之时,我觉得身上轻了许多,伸手一摸,钱袋子就不见了,你说不是你偷的,那是何人?再与你说,我那钱袋子是红色绸缎所做,上面有一朵金线绣的荷花,明黄带子束口。”

    书生听他这么说,当即呆在当场,过了一会儿,痛苦地闭上眼睛,从怀里拿出一个钱袋,竟与那员外说的一模一样。

    “唔~!”围观的吃瓜群众都是一声恍然。事情似乎已经变得很明显了,这个钱袋明显是员外的,如果这钱袋是员外的,那就证明这书生是个贼偷了?可看这书生的举止样貌,不像啊!于是吃瓜群众们又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书生犹自不甘心,挣扎着问道:“家中老母有病在身,在下将一块贴身的玉玦拿去当铺典当,才换来这些许钱财。这些且不说,再敢问这位兄台,这荷包里有多少钱财?”

    员外很轻蔑地笑了一下,道:“包里有十两三钱银子,还有一些散乱的铜钱,没数过。我说的可对?”

    书生听他这么说,知道他说的是实数,即便万般不舍,却也只能无奈点头。

    员外呵呵笑道:“且让诸位街坊明白,别说张某人实心财黑,昧了你这读书人的钱财。张某人担不起那名声。试想一下,看你这穿着打扮,显然家中应该并不宽余,又哪里来的玉玦来当买?就算你祖上有些来路,这玉玦乃是祖传。这也说得过去,但这钱袋子一看就不是凡品,而且还是新的,少说也值二两银子,你一个穷书如何用得起?”

    书生无奈,有些事情不好拿出来说,此刻只能自认倒霉,道:“这钱财兄台只管拿去,但这荷包却是在下的一个念想,不知兄台可否留给在下?在下……”

    这书生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一个不高不低的童音传来:“那荷包明显是那个读书人的嘛,那个姓张的在讹人。”

    “小公子怎么知道的?”

    “怎么知道的你别管,你只要知道小爷不会错就是了。”

    对话的自然是李乐和赵肆,他们俩的声音其实并不高,属于闲聊性质。但是周围的人群刚刚起哄过后,正是渐渐平静下来的时候,所以他们俩的声音就显得格外唐突。

    于是吃瓜群众们更加安静了。

    中年员外本以为顺理成章的事情,突然之间出现了偏差,诧异间带着恼怒,向李乐和赵肆这边看来。见不过是两个孩子,本来还想有什么出格的举动,却又看见站在两人身后的张春德,生生止住了。

    脸上勉强挂着笑容,说道:“这位小公子,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街面上走动,有些事情还是问问你家大人比较妥当。刚刚的事情各位街坊看得清清楚楚,在下哪里有什么不妥之处?又哪里会讹人。小公子年纪小,不懂事,还是早些回家去吧。”

    他话虽然是对李乐说的,可眼睛却一直盯着张春德。尽管他已经看出,张春德不过是个护卫或仆人之类的角色。但是却是个大人,应当可以主事。

    却不想张春德只是对着他冷哼一声,便不再言语。

    这样的套路李乐自然知道,这人前面的话有很明显的威胁之意,后面只是给自己做个辩白而已。

    李乐会怕他的威胁?上辈子就没怕过,何况这辈子。有两个武力值爆表的哥哥撑腰,家世也是杠杠的,并且还和东宫太子是同学。这么牛B的背景他会怕一个街头混混的威胁?

    本来不想管这闲事的,我看我的热闹,和赵肆分析一下事情的经过结果,顺便开一下脑洞,算是发散思维了。即然你敢威胁小爷,那这闲事咱就得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