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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间的北方依旧寒冷。
心有预感的李寻欢骑着他的闪电白龙驹,驰骋在一片荒原上。他想赶在大哥出殡时回到京城,他想见大哥最后一面,哪怕最后见到的是大哥与世长辞的面容。
经过长时间的奔波,闪电白龙已经非常疲惫,李寻欢能感觉到,自己心爱的座骑若是再奔跑下去,只怕就会立刻倒毙。
路过一座小镇,李寻欢从马上下来,爱惜地抚摸着白龙马的门鬃。四下看了看,这个简陋的小镇竟然会有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食肆,李寻欢觉得自己的运气真的很不错。
对于奔波在寒风中的人来说,有什么能比一杯烧热的黄酒和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更加有吸引力呢?
边荒小镇,酒肆食店。
李寻欢将马匹交给小二,迈步走进食肆。要了一壶热好的烧酒,几个卤菜,还有一大碗香喷喷的烂肉面条。
菜色虽然简单,但在这样的寒天里却让李寻欢感到舒服,他喝了一杯烧酒,将身上的寒气驱散。拿起筷子,就着几个卤菜,倾刻间将一大碗撒着芝麻的面条吃了个精光。
吃饱之后,人就会有一种满足感,李寻欢现在的感觉就很满足,擦了擦嘴,又倒了一杯烧酒,放在唇边细细品味。目光在这间不大的食肆里四下环顾。矮胖的掌柜正在柜台上笑迷迷的算帐,看他的神色,显然今天的生意应该不错。烧热的炉子放在厅堂中央,上面的热水已经开了,乎乎地冒着白气。店小二忙前忙后,伺候着店里不多的食客。客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各色打扮都有。
一个穿着破烂的老者背对着李寻欢,正在角落的桌子上吃着自己的酒菜。
李寻欢微微一笑,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微眯着眼睛道:“这么惬意的时刻,为什么就不能久一点呢?为什么要让我在这里碰到你?谢平安!”
那老者听到这话,身体微微一颤,举着筷子的手便僵在了空中。
烧酒倒入杯中,李寻欢轻轻抿着,背靠在椅子上,将两条修长的腿伸得笔直,好像这个姿势已经完全让他放松下来了,杯中将再次倒入口中,屏住呼吸,似是要把酒中热烈的气氛全部融化进身体,闭上眼睛,而后满足地长长舒出一口气,接着说道:“上好的烧刀子,酒味燥烈却又不失醇香,很难得,在这样一个边荒小镇,竟然会有这么好的酒。”
紧接着,他睁开眼睛,再次环顾四周,从掌柜到小二,再到食客,一个一个地看过,缓声说道:“谢长老真是煞费苦心,为了对付在下竟然请到如此之多的成名高手。”
这句话刚刚说完,周围的食客都停下了动作,一个个或坐直或转身,全都面向李寻欢。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不同的神色,有惊异,有冷笑,有淡漠,有微笑,甚至还有人出现了恐惧的表情,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最后李寻欢的目光重新落在那个笑眯眯的矮胖掌柜身上:“竟然还有一位宗师,却不知是哪一派的高人?”
矮胖掌柜从柜台里走出来,依旧笑眯眯的,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拱了拱手道:“呵呵呵,鄙人天鹰门司马平,见过探花郎。”
李寻欢点点头,道:“‘探龙手’司马平,在下有所耳闻。”
司马平依旧笑呵呵的模样,道:“能入李探花的耳音,鄙人不胜荣幸。天鹰门与探花郎有一段公案,不知道李探花还记不记得?”
李寻欢再次点头道:“可是前年那一场赌局?贵派掌门人死于在下之手的事情?”
司马平微微点头,呵呵笑道:“探花郎记得就好。”
李寻欢将目光从司马平身上移开,对他身边的那个店小二说道:“不知五毒教又为何参与?”
店小二平淡无奇的脸上闪过惊异之色,他以为自己伪装的很好了,却不想片刻功夫就被对方识破,随后又平复下来道:“咱们跟李探花没有过节,只是受朋友之邀前来,而且朋友出手比较大方。”
李寻欢默默点头,算是理解。
角落里的谢平安转身站起来,从腰间抽出短把杵,苍老而阴冷的脸上露出一抹冷笑道:“李探花即然知道自己已经中毒,竟然还能如此从容,谢某人是该佩服你的胆量气度,还是该佩服你的无知?”
李寻欢没有回头看他,一双星目盯着食肆外面,寒风吹过,卷起荒草,小镇子上原来稀稀落落的人群,此刻已经完全不见。
李寻欢怅然一叹,说道:“在下自出道以来,中毒的次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又哪里会不知道筷子上抹毒的伎俩?若是在下不中毒,你们又哪里敢动手?若是你们不动手,在下又哪里能心安理得的离开?本来我是有急事,必须回家一躺,即然你们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我又怎么能错过呢?给家里留下后患总是不好的。”
说到这里,李寻欢倏地站起身来,向着食肆外面朗声道:“外面的各位好汉,觉得在下说得可有理?”
话音刚落,外面传来一阵大笑之声。将整个食肆都震的尘埃直落,显然此人内功极为深厚。大笑声刚刚落下,食肆外的街道上呼啦啦瞬间出现两三百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手中拿着各种不同的兵器,都是武林中人打扮。
为首之人是个苍首老汉,手中柱着一条龙头拐杖,面色红润,隐隐有些发紫,看起来很精神。刚刚的笑声就是他发出的。
李寻欢微微有此诧异,说道:“又一位宗师?却不知是哪一派的前辈。”
苍首老汉道:“老汉在许多年前有个外号,叫做‘紫面昆仑叟’。”
李寻欢瞳孔收缩,语带惊异道:“严昆?十多年没在江湖上听过你的名头。有人说你死了,也有人说你已经退隐,却不想还能在这里见到你。话说,在下与前辈有什么仇怨?值得你再次重出江湖?”
严昆冷哼一声道:“你与我有夺妻之恨!”
李寻欢听他这么说,不觉有些好笑,严昆看起来至少有七十多岁,他的妻子就算往小了说,至少有四十多岁,与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又哪来的夺妻之恨?这个借口太荒谬了。
严昆问:“你不信?”
李寻欢失笑摇头道:“在下实在想不起来什么时候与前辈的妻子有过情趣。”
严昆叹了口气,叹息声中有着淡淡的伤感,慢慢说道:“别说你不信,就是我也不信。我到现在都不信她会背我而去,可是却实实在在发生了。那是我退隐江湖的第七个年头,我爱上了一个二十岁的姑娘,她是那么青春活泼,与她在一起我感觉自己也变得年轻许多。她不嫌我老迈,对我关爱有加,我虽行将就木,时常感到力不从心,但与她相扶相爱。但她依旧对我不离不弃。我始终相信,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便是由她陪我渡过。但是,就是因为你……”
说到这里,严昆的语气中带着强烈的恨意,咬牙切齿道:“就是因为你,李寻欢!小李飞刀在江湖上的名声如日中天,她自然也会听到,少女慕英杰,她虽然没有见过你,却被你在江湖上的那些传说迷惑,时常在老夫面前谈论起你。老夫万万没想到,她竟然为了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弃老夫而去,还带走了老夫所有的家底,你说,老夫该不该恨你!”
李寻欢听他说完,都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此刻他才深刻地明白了,爱上小姑娘的老头子,和爱上小伙子的老太婆都是一群不可理喻的人。
叹了口气,不想多作解释,他又将目光移向严昆身边的独眼老太婆,说道:“驱鬼婆婆,你儿子真不是我杀的。”
独眼老太婆厉声道:“我儿子死时只有你在场,不是你还能有谁?”
李寻欢已经无力再多说什么,他知道,有些误会一旦产生,即便你将证剧摆在她面前,她依旧不会相信。走到食肆门口,目光从这些人身上一个一个的扫过,淡然说道:“这里有些人与在下有仇,有些人是受人挑拨,有些人是为了钱财,名声,这些在下不想计较,在下只想问,还有谁没到?要不要再等等?”
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自正北方向传来,两百多名头戴皮帽,身穿皮裘的骑士绕着食肆跑了一圈,渐渐停下马蹄。为首一人面目宽大,满部发卷胡须,耳朵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银环,胸前有佛珠八宝,腰间横插一柄弯刀,马匹停在食肆的左边,一双灰色的眼睛仿佛孤狼一般盯着李寻欢。他开口时舌头有些发硬,显然不是中原人士:“大元大皇帝陛下亲命国师,转轮活佛格达顿珠坐下大弟子,黄金家族直系血脉,一等侍卫旭日干,想问一问中原的大侠李寻欢,去年五月的时候,在草原上,我的师弟孟阿勒莫,是不是被你身边的一个大汉打死的?”
李寻欢的眼底闪过一丝不屑,说道:“那个自称怎么打都打不死的人?嗯,应该是的。”
旭日干叫了一声“好!”紧接着说道:“中原的大侠,我佩服你的胆量和气魄,如果今天你能活下去,我会交你这个朋友。”
李寻欢没有再和旭日干啰嗦,转而向渐渐合围过来的谢平安道:“谢长老的交际实在让人叹服,连北元的人都被你叫到了。还是说,丐帮早已私通北元?”
谢平安冷笑道:“只要能将你李寻欢杀死,哪怕是勾结魔教,谢某人也在所不惜,又何况是北元?今日你插翅难逃,不妨告诉你,你死之后,下一个便轮到孙陀子,若不是他最近一直紧追不舍,谢某人哪里会如此狼狈?孙陀子死后,谢某便会重返京城,王大刀的脑袋也不会留下!哦,对了,还有你家的那个小崽子,谢某要将他一刀一刀刮零碎,以报杀我儿之仇!”
这些话让李寻欢双目喷火,狠狠盯着谢平安道:“放心,你不会有那个机会!”
说完那句话,李寻欢将身体一转,对再场众多武林群豪喝问道:“在下还想问问,还有谁没到!!?”
话音刚落,一蓬钢针如同暴雨般自李寻欢头顶激射而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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