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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之下,荒野酒馆,两个少年推杯换盏。
这是路远第一次仰头喝下了古时的糙酒,也不知是这荒野小店独家秘酿还是郁结的心情作祟,路土豪只感觉得到酒中带着的阵阵烈火,却选择性的忽略了品质上的不堪。
“此店小弟常来,自认为酒质较之洛阳寻常酒馆还要好上一分,路兄以为如何?”
景伦为路远斟酒,亮银枪立在一旁,夺目的银白与小店昏暗的灯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路远摇了摇头,或许在这个年代,这里的酒的确不错了,可在他的嘴中,大抵也就是不至于吐出来的水准罢了,相比于酒,路远倒是对景伦更感兴趣,三更半夜恰巧出现不说,还能找到这种深夜酒店,看来这禁军副统领倒是个闲差。
兴许是看出了路远的疑惑,景伦淡笑了一下;“某常侍殿下皇子郊野围猎,偶遇此店,以其味美而记于心,每常自斟一二,今日亦是如此,怎料途中正逢路兄遇险,遂挺枪而战。”
路远再次抱拳拜谢,谎称自己上山采药,怎料遇见了贼人拦路打劫,便战作一团。
景伦愣了一下,随即摇头不语,路远不愿意说,他自然是不会多问。
“吾观路兄神武非常,以一敌二仍不落下风,想必更有诸多手段,数张底牌,某也是一江湖中人,专好结交天下英杰,不知路兄……”
“偶有奇遇,得高人指点罢了,神武不敢说,花拳绣腿而已。”
路远摆了摆手,他现在还不想跟景伦扯上关系,虽然面对何雨让自己压力山大,可无论如何,自己的事也需要自己去解决,若是借助了他人的势力,且不说这笔人情债怎么还,就是日后想起,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
毕竟心中早已立誓,此生要做人上之人,绝不再屈居人下。
闲扯了一阵,两人便在酒店前分离了。
天元火雷诀运转,路远展开急速,几个跳跃便消失在了景伦的视线中,景伦挑枪,付了酒钱,亦转身离去。
狂奔了一段路,确定景伦没有跟上之后,路远才止住身形,扶着一棵老树,低头喷出一口鲜血,之前的交锋还是太过勉强,不仅虎口开裂,韧带拉伤,胸腔之内亦有暗创,需要静养数日,配合草药,方可有所好转。
路远此行也是大意了,没想到不过一个绸缎庄,竟然有两大高手,相隔百里护卫,若是提前知晓还可以做好防范,这事变突发真的打了路远一个措手不及,更是平添了伤势。
回到神兵阁,路土豪也是暗叹自己鲁莽了,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毕竟人家财力在那里,聘请一两个江湖高手自是不在话下,这样去算账明显不可取,就算是堆人也能把自己堆死了。
第二日,神兵阁照旧开门营业,路远虽然带伤,可还不至于下不了床,而石坤皮糙肉厚,一点点皮外伤也不碍事。
路远的脾气也起来了,想让我关门?我偏不!
就是这么执拗,就是这么倔强,我这21世纪90后的暴脾气老板都治不了,何况是你这个小小何雨?
路土豪和石坤已经做好了全面战备,来一个咱灭一个,来两个咱斩一双。
不过兴许是折了一员大将,何雨这几天变得老实起来了,路远收拾了两波人后也没有小混混再来捣乱了,江湖人士更是绕着走,这段时间大家都知道了,神兵阁的老板不是好惹的。
然而何雨不来找路远的麻烦不代表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这口气,路土豪怎么都咽不下。
你说打就打?你说休战就休战?我神兵阁还能绕着你绸缎庄转了是怎么着?
你不来找我,行,我去找你!
当然了,这次路远是有计划有安排的,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路远可不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儿,更何况南墙已经撞过一回了,而且还撞得头破血流。
是夜,路远再次掏出了神器——夜行衣。
乔装打扮,面带黑巾,路土豪悄咪咪地窜出了神兵阁,绕了几个大圈混淆视听后才来到了目的地。这一次可不是直奔何家的总基地,而是来到了地下黑市。
哪怕是深夜,地下黑市依旧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买卖无声无息的进行着,这里的人大多和路远一样,身穿夜行衣,或者头戴斗笠。
路远径直来到了一间简陋的店门前方,付了十两银子的入场费,便闪身走了进去。
这里名为“征召处”,是路远上次收集情报时无意中发现的,这处地方没有其他作用,就是一个佣兵汇集地,当然也有一些江湖闲散人员。这里的人靠接取任务,赚取赏钱生活,说白了就是收费打手,他们不管下手对象贫贱富贵,只要任务发布者出得起足够的赏金,就算是朝廷大臣他们也敢伏杀。
路远进得门来,直接甩手,掷出一枚飞镖将任务钉在了一根立柱上,同时扔出了三百两银子,散落在地。
三百两,这个数字足够这里的人接上几年的任务了。
路土豪这次当真是下了血本,倒也对得起土豪之名了。
除却银两,路远还扔出了十数把利刃,这些都是石坤出产,反正干的就是这个生意,武器自然少不了。
可这些路远看都看不上的剑刃落在天天在刀尖饮血的赏金猎人眼中,无异于第二生命,要知道一把好的武器足以颠覆实力上的差距!而石坤锻造出的武器,现在已经有了称为“利器”的资格。
几个脸带刀疤的江湖人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路远削瘦的身躯,心照不宣,同时出手,竟是不顾规矩,意欲抢夺。
路远冷哼一声,长剑入手,不过数个回合,将来者纷纷斩首。
“觉得自己够强的,跟我走。”
任务内容已经被钉在了立柱上,清清楚楚四个大字——“劫货,何家”。
整个洛阳,能排得上号的何家就只有绫罗绸缎庄的主人了,而劫货,自然劫的是绫罗绸缎庄的货。
“算我一个,何家,我也眼热好久了。”
一个粗野的汉子率先站了出来,挑了一把大刀,取了两锭银子,跟在了路远身后。
紧接着,陆陆续续走出了七八人,个个都不是庸手,且这些人多多少少都跟何家或者说何雨有一二过节。
集齐了人,路远也不废话,一马当先,引众而去。
何雨的消息想要打探有些困难,可何家就不一样了,毕竟是名响天下的绸缎庄,发货,走货的时间自然会被有心人收集整理出来,当成赚钱的生意贩卖出去。
绕过树林,爬上山坡,一行人凝神屏息,静待猎物出现。
路远的心思很简单,擒贼擒王既然有难度,那干脆就从底层开始,一层层的瓦解好了,反正我赤脚的不怕你穿鞋的,神兵阁才成立不久,大不了歇业一段时间,也饿不死我,而你绫罗绸缎庄却已经是老字号的招牌了,若是耽误了出货,进货,这里面的流水差距可是巨大的,更别说还有信誉问题。
劫匪不可怕,就怕劫匪有文化!
咱这21世纪的智商,绝对将何家碾压致死,轰杀至渣!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一行商队便浩浩汤汤的出现在了官道上。
“奶奶个腿,真有钱啊,这么长的队伍。”
“哼,有钱有个屁用,还不是要孝敬咱们?”
“嘿,干了这一票,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路远瞅准时机,一声令下,身后十数名江湖佣兵便一涌而出,挥兵杀上。
虽然何家的商队也有江湖高手守护,可他们的武器明显比不上路远这边的“匪帮”,短兵一接,双方的差距立显。
路土豪都不用出手,这场仗就轻松拿下了。
“嘿嘿,弟兄们,搬东西咯!”
得亏有个佣兵手底下养了一号子人,当下也派上了用场,何家的绸缎一点没浪费,统统带走,去黑市销赃了。